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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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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变成白嫩的不规则鱼丸。

    这一手做鱼丸的功夫白春笙是和奶奶学的,他们家做鱼丸从来不做圆形的,除了过年摆供之外,因为圆形的筷子不好夹,反倒是这种不规则带点棱角的,煮熟了之后筷子一夹就夹出来了,卖相不如圆形鱼丸,吃起来方便,懒人专属鱼丸!

    满满一盆鱼绒,做了差不多大半篮子鱼丸,白嫩嫩的特别好看,因为是要给三郎吃的,白春笙没敢加香葱,做的是原味的鱼丸,到时候可以烧两种口味的,给三郎吃的就单独用鱼头汤炖一下,加一点点盐就非常好吃了,三郎不爱吃葱,这是他新近发现的。

    “白大哥,你对三郎可真好”谢篁感叹道。

    “三郎还是个孩子呢他寻常也不吃别的菜,就吃鱼虾,要是不给他单独留点,怕是饭都吃不饱,对了,等下鱼丸我烧一盘让王大哥送去给三郎,不知道店里给不给带饭过去吃?”

    “不必送了,我去叫他回来吃好了。”王鲲风拎着一个竹篮子从门外进来,将竹篮子递给他,“豆腐和豆皮我多买了些,店家说豆腐养在井水里,每日换两次水,可以吃三日。豆皮都是晒干的,吃的时候提前泡发就可以了,篮子下面是一些干菜和蘑菇,别人送的,家里也没人会做,你拿去做了吧。”

    “蘑菇?”白春笙眼前一亮!

    他在鱼街来回找过好几次都没有找到过蘑菇,还以为这里的人不吃蘑菇呢,煲汤的时候,尤其是鸡汤,放点儿蘑菇可是提鲜的好东西!

    王鲲风带回来的蘑菇有点像他前世吃的那种鸡枞菌,不过是淡黄色的,听王鲲风说这种蘑菇是富贵人家采买了炖汤吃的,他上次帮了人家一个小忙,正好方才路上遇到了,便分了他一些尝尝。

    “你若爱吃,改天我让他们再送些来便是。”看到白春笙一脸的惊喜,王鲲风忍不住微微一笑,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他从小便生活在那阴暗的地方吧,特别喜欢看到这样天真灿烂的笑容,就好像一朵蘑菇、一条鲜鱼,人生对于他来说就是完美的。

    “这个蘑菇一定很贵吧?”

    “不要钱的。”王鲲风丢下这句话,转身去书铺接弟弟去了。

    白春笙顿了顿,突然想起来王鲲风在码头找他索要好处费的事情,顿时一阵黑线,这蘑菇,还有那些干菜,想必也是另外一种“好处费”吧?

    有了蘑菇,白春笙就想做点儿别的什么了。

    他将另外一条棒槌鱼也宰杀了,两个鱼头拿来炖豆腐汤,剩下的鱼骨头,却和两根猪棒骨一起熬了个高汤的汤底出来。

    蘑菇清水洗干净上面的杂质,先用开水汆一下,挤干净水分,确保蘑菇里面可能残留的寄生虫都被烫死了,这才将蘑菇撕成片,加入汤底内小火炖着,等到汤底彻底变成了奶白色,加入鱼丸和泡发的豆皮,一些菜叶子,白嫩可爱的鱼丸在翠绿色的叶子中翻滚,看着就赏心悦目。

    “哥,白大哥又在炖鱼汤了。”站在围墙外面,还没进去,王鲲玉便笑了,“今天的鱼汤里面,定然加了蘑菇。”

    “走吧,你白大哥特意给你做的鱼丸,还有鱼汤,怕你在铺子里吃不饱呢。”王鲲风笑着摸了摸弟弟的脑袋,兄弟俩一起走了进去。

    “王大哥,三郎,快点去洗洗手,马上可以开饭了。”

    因为中午就他们四个人吃饭,白春笙没有做太多菜,一个鱼骨汤蘑菇炖鱼丸,一个葱烩鱼丸,一个鱼头炖豆腐,还有一碟谢篁要吃的蛋黄南瓜,一碟在饭锅里蒸熟的咸肉蒸蛋黄。

    这咸肉还是王大郎前几日送的,因为当时家里还有不少剩菜,白春笙便将肉抹了盐腌了起来,一直挂在屋檐下,这会儿取下来,切片,撒上写蒜末和生姜、香葱、辣椒末,上面打三个生的咸鸭蛋,透明的蛋清顿时覆盖了整个盘子,就这样直接放在米饭上面蒸熟,蛋清和蛋黄凝固,就好像一片雪地上盖着三个金黄色的蛋黄,卖相十分好看,谢篁闻着那浓郁的蛋黄味道,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开饭吧,早点吃完,三郎还要去上工呢。”白春笙拿出一个大陶盆,盛了满满一盆米饭出来,陶盆看着很重,王鲲风主动走过去帮忙把陶盆端到饭桌上。

    白家的饭桌也是新添置的,寻常人家的四方饭桌,四条板凳,连油漆都没有漆,看着有些寒酸,不过正合白春笙的心意,他知道油漆都带有一些毒性的,有些人还会过敏,这样的原木饭桌他们那里都很流行,因为安全无毒嘛。

    三郎本以为白春笙做的鱼头炖豆腐便是天下一等一的美味了,没想到今日做的炖鱼丸更胜一筹,棒槌鱼的鱼骨和猪大骨炖出来的浓汤,本就是极好的汤底,再加入提鲜的菌菇,用这个炖出来的鱼丸鲜美的让人舌头都差点跟着吞下去,连里面他寻常不爱吃的菜叶子都带着一股子鱼肉的鲜美。

    大约是想讨好白春笙,三郎很给面子地将白春笙盛给他的几片菜叶子也给吃下去了,然后就开始不停地喝汤,豆腐也吃了许多,两个大鱼头,基本上都被他吃掉了。

    旁边的螃蟹妖谢篁和三郎一样挑食,一双筷子一直在夹蛋黄吃,咸肉蒸的蛋黄味道更佳浓郁下饭,蛋黄南瓜也依然美味。

    “白大哥,你看咱们都住在一个院子里,不如我今后跟你一起搭伙吧?我把每天赚的钱都给你!我还能帮你干活!”谢篁一脸期盼地看着白春笙,努力睁大一双黑黝黝的绿豆眼睛。

    “噗行啊!正好我还缺个种地的帮手,你给我搭把手,我给你管饭好了,你自己赚那点钱自己留着吧,一个大男人,身上没钱可怎么行?”

    “嘿嘿”谢篁点了点头,也不再争辩,心想大不了到时候给白春笙买点儿米面,他寻常吃的不多,但是也要吃少量主食的,不然扛包都扛不动。

    三郎偷偷在一边听着,这时候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无声地看着他哥,眼神里表达的意思很明显,他也想来白家蹭饭。

    王鲲风叹息一声,轻轻咳嗽了两声,看着白春笙无奈道:“白老弟可否让我们家三郎也过来搭个伙?他寻常最爱吃鱼肉,我们自己家里做的,总不如你做的好吃”

    “白大哥这么客气做什么?三郎冰雪可爱,我也甚是喜欢呢,不过多双筷子的事儿,往后便让他过来跟我们一起吃好了,鱼肉又不是什么精贵食材。”白春笙放下筷子,看了一眼乖乖坐在一边的三郎,伸出爪子,快速地摸了摸那虎斑纹的毛绒绒的耳朵,唔,手感真好!

    王鲲风:“”

    总感觉哪里不太对的样子。

    这河蚌妖也太好说话了吧?

    四个人吃完饭,一起帮着收拾了碗筷,三郎和王鲲风一起去上工了,谢篁蹲在一边看着白春笙处理晚宴的食材,也帮不上什么忙,索性拿了白春笙家里的砍刀,去镇子外面帮他砍柴去了。

    既然决定了要在白家搭伙,总不能连柴火都要人家准备吧?

    白春笙坐在一处闲置的石阶上,抱着膝盖,呆呆地看着清亮亮的河面,脑子里空荡荡的。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的,这里的人好像对他们这样的妖精见怪不怪的,连码头老大都是黑鱼精!不知道衙门里当官的到底是人还是妖

    这几天他留在船上,也刻意和船上相熟的人打听过,知道自己是被船老大捕鱼的时候误捞上来的河蚌精,大概是因为以前从未上过岸,懵懵懂懂的什么都不懂,而且力气很大,便被船老大哄着留在了船上,每天给几个馒头一碗菜,就当多个免费的壮劳力了。

    原先那个河蚌精大概也是不通世事,加上对岸上的世界真的很好奇,便跟着船老大在船上干活了,不过大概是上来也没几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变成了自己,白春笙虽然性子好,但也不至于给船老大那种人忽悠着当免费小工,大概了解了自己想知道的事情之后,借今天这件事情发作了出来,果然成功脱身了。

    可是,脱身之后怎么办呢?

    看着平静无波的水面,白春笙毫无头绪。

    不过,再怎么样,他如今也算是自由之身了,再留在船上,谁知道那船老大和他婆娘会怎么对待自己呢?不过是为了一串钱的事儿,就不给自己吃饱饭,这种人,能远离就尽量远离吧!

    不知道是不是晒太阳时间有点久了,白春笙突然觉得自己身上有点痒痒的,看着清澈的河水,忍不住就想下去泡一泡。这几天他也发现了,现如今这个身体和从前那个人类的身体不一样,隔一段时间就要下水去泡一泡,不然身上的皮肤就很容易干涩瘙痒,简直像得了皮肤病一样,水妖的身体真的是伤不起!

    默默在心里抹了一把泪,白春笙四周看看,发现附近没人,便脱下外衫,想了想,将装着铜板的钱袋子牢牢拴在裤腰带上,顺着石阶下了河,冰凉的河水拍打在身上,顿时舒服得长叹一声,同时在心里十分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水妖非要上来到人类的世界来生活呢?

    要是他,有这等水性,随便找个无人的荒岛宅着,没事的时候下到水底摸些值钱的珍珠水产什么的上岸来卖了换钱,想买什么买什么,多自在!何必要给人打工挣几餐饭呢?

    不得不说,这个时空的水质真是没的说!清澈的河水几乎能看得到河底的水草,白春笙畅快地在水里游着,觉得不过瘾,时不时的还要钻到水底下去,因为这样便可以整个身体都浸泡在水里,被阳光晒得有些发痒的头皮也能得到一阵舒缓。

    然而,让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一时贪凉潜入水底的这个决定,竟然为他带来了一笔意外之财!

    水底下有钱!!!

    阳光下,一道光芒从水底的石头缝隙中折射出来,白春笙正在水里呆着无聊,一时好奇,游过去扒开石头一看,下面竟然卡着一只花开富贵的银手镯,手镯看起来不算名贵,不过,对于白春笙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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