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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第1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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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了,住别人的房子心里总是觉得不踏实。

    回到租住的地方,天色已经快到黄昏了,白春笙看看来不及自己买东西做饭了,索性关上门,先去外面买了两个类似馕一样的大饼子,又去就近的铺子里买了被褥、面巾、脸盆、水壶之类的,没舍得买杯子,干脆买了几个粗瓷碗,又能拿来吃饭又能拿来喝水,反正他就一个人,日子凑合着过吧。

    分了三趟将买好的东西蚂蚁搬家似得搬了回去,等到把被褥铺好才发现,尼玛忘了买水桶了!

    院子里是有一口井的,不过那水井可没有装水龙头,要打水得用一只木桶栓上麻绳,从井里将水打出来。

    看了看空荡荡的“家”,白春笙顿时欲哭无泪:幸亏他抠门没买太贵的东西,不然这日子都没法过下去了!也不知道这屋子上一任租户到底是谁?搬家的时候搬的那叫一个干净!尼玛敢不敢连根柴禾都不留下来?

    想了想,白春笙只能放下买来的水壶,厚着脸皮敲开了隔壁租户的房门。

    开门的是个半大的少年,阴沉着脸看着他:“什么事?”

    “额我是隔壁今天刚搬来的租户,那个,我忘记买水桶了,能不能借你们家水桶用一下?”

    “等着!”那少年转身进了屋子,没一会儿拿了一个水桶和一把拇指粗的麻绳出来,“井里没有打水的绳子。”

    “谢谢!我用好马上还给你。”白春笙感激地道谢道,他还真没想到打水还要自备麻绳的,这都什么地方啊?

    然而,事实证明,有了水桶和麻绳,也不一定能从水井里把水给打上来,白春笙站在水井边捣鼓了半天,差点把人家的木桶给撞破了,也依然没办法从井里把水给打出来,不知道为什么,那木桶就浮在水面上不肯下去,晃来晃去的,只听到井壁上发出一阵阵的木桶刮擦砖石的噪音。

    白春笙累得满头大汗,简直恨不得跳下去把那木桶给摁下去!

    “我来吧!”方才那少年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水井边,大概是实在看不下去了,也有可能是担心白春笙把他们家的木桶给撞破了,不耐烦地从白春笙手里接过麻绳,往上提了一下,猛地把水桶放下去,手腕灵活地转了两下,双臂用力,三两下拉了半桶水上来。

    “提回去倒在水缸里,再来一次吧,这水井太小,一次只能打半桶。”那少年转过头。

    白春笙这才发现,少年长得真是好看,清秀白净的一张脸,俊眉修目,鼻梁高挺,唯一可惜的是好看的眉眼却被遮掩在长长的刘海下面,如果不是白春笙恰好蹲在那里看他怎么打水的,还真没发现少年藏在刘海下的眉眼竟这般俊秀,这样的相貌,搁在他们那个时代,随便放几张照片到网上,肯定一堆妹子狂呼“美少年”的。

    听到少年这么说,白春笙猛地想起来自己好像也没有买水缸,顿时有些无语。

    坦白说,上辈子的白春笙自诩还算是个会过日子的好男人的,他们家不像那些城中村的拆迁暴发户,家里对他虽然物质上不亏,但一应习惯还是管的很严的,白春笙很小就会洗衣服做饭了,每年开春还要陪妈妈去野外挖野菜,秋收的时候也要跟奶奶回老家挖山芋采蘑菇什么的,满十八岁他妈就开始教他怎么收租子管理一家人的生活支出了,大学毕业之后更是大脚一开,直接让他搬出来住了,理由是他在家里打游戏占着网线,影响她老人家网购秒杀的网速

    可是,真正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白春笙才发现,他前世积攒下来的那些生活的技能,在这里真的没什么卵用,现代社会谁家里还会买储水的水缸啊摔!

    看到白春笙一脸懵逼的蠢样,那少年也有些无奈。

    “木盆有吗?”

    “有有有!”白春笙急忙点头。

    “先给你倒木盆里凑合一晚上吧,明天天亮了记得去买水缸还有水桶。”

    那少年估计以为他是外地来的妖,好看的嘴唇微微翘起:“别忘了买舀水的葫芦瓢。”

    白春笙:“”

    那少年看着冷淡,实际却是个热心人,帮他将水桶拎到屋子里后,看到他拿着新买的木盆过来接水,顿时又是一阵黑线。

    “你这样不行的,新木盆要用温水泡一下,再用滚水烫一烫才能用,你看那底下木头碎屑还留着呢,你要喝到肚子里去?”

    白春笙:“”

    最终,白春笙还是让少年帮忙把水倒进了新木盆里,不过他用水洗了洗新买的粗陶碗,用干净的碗装了些井水留着晚上喝,家里现在连柴禾都没有,而且他也不好一直麻烦人家小少年帮自己打水洗盆吧?

    “那个,这饼是我下午刚买的,不嫌弃的话,拿一个尝尝吧?”白春笙习惯性地拿了一个饼出来递给那少年,上辈子他奶奶和他妈就教育过他,别人帮了你,你一定要记住别人的好,别总是空口白话的一句轻飘飘的“谢谢”,时间长了,那“谢谢”就不值钱了。

    “多谢!”那少年抬头看了看他,伸手接过大饼,另一只手拎着木桶和麻绳离开了。

    没一会儿,白春笙正在用木盆里的水擦拭床板的时候,两声略带犹豫的敲门声传来。白春笙跑过去打开房门,门口站着的恰是方才那少年。

    “三郎,你喜欢白大哥吗?”看着微微垂下头的三郎,王鲲风若有所思地问道。

    “嗯!喜欢!白大哥长得好,做菜也好吃。”三郎动了动耳朵,好像上面还残留着白春笙手心划过的温度,薄薄的耳尖慢慢地红了起来。白大哥对他还很温柔呢,他长了一对和凡人完全不一样的耳朵,连头发都藏不住,也只有白大哥不嫌弃他,依然愿意给他做饭吃,还、还摸过他的耳朵呢

    王鲲风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慢慢走在前面,兄弟俩一前一后,走在街边树下的阴凉处,树上的夏蝉一声接着一声地鸣叫着,现世安稳。

    王鲲风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这辈子会有伴侣,实际上,能活多久他也并不能确定,可是,这一刻,他很想好好活着,活下来,陪着娘亲给娘亲养老,看着弟弟妹妹长大成人。

    或许,他也该考虑考虑,给自己找个伴儿了。

    比如说,那个做得一手鲜鱼的河蚌妖就很好嘛

    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那只可怕的猫妖给盯上了,白春笙此刻正在哼着变了调的小苹果,杀鸡宰鸭,鸡血和鸭血都用陶盘装起来,处理好,加点儿干辣椒,晚上可以做一个香辣下饭的红葱头炒血旺。

    这里的红葱头非常好吃,这也是他最近才发现的。这种葱头和前世他们超市里买的洋葱不太一样,个头约莫只有超市里那种洋葱的三分之一大小,肉质是淡粉色的,葱的味道更加的浓郁,拿来做炒菜非常好吃,闻着葱香味浓郁,吃到嘴里却又带着一股子清甜脆嫩,白春笙今天买了许多,准备拿来做配菜,炒个辣味的毛血旺,想来切几片加在鱼汤里,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老母鸡宰杀之后,被他掏出了内脏和多余的肥油,整个塞到大陶罐里,下面用两块土坯临时搭了个灶台,塞了一根燃烧的木头慢慢炖着。

    鸭子切块,汆水后沥干,加入蒜瓣、辣椒、八角和切碎的红葱头一起爆炒,再加入大酱和两勺水焖着,出锅前撒一层葱花,便是一道劲道十足的红烧鸭子了。用大酱烧出来的鸭子肉嚼起来有一股子酱鸭的味道,又不会太过厚重,最适合拿来下饭或者下酒了。

    青鱼依旧被片成薄薄的鱼片,一半拿来做了酸汤鱼,剩下的一半一分为二,做了一大锅香滑软嫩的鱼片粥,一大篮子酥炸鱼片,裹着蛋清和面糊的鱼片,下锅炸成金黄色即可捞出,吃的时候蘸上他调配的酱料,外酥里嫩。

    几张鱼皮被他单独放了起来,准备找机会炖出来,做些好吃的鱼皮冻给三郎开小灶。咳到时候若是三郎吃得高兴,说不定还会让他摸一摸猫耳朵也说不定

    做好的鱼丸被他分成了两份,一份做了清汤炖的鱼丸,一份加了红葱头做了葱油红烧味道的。准备的菜色差不多照顾到了所有人的口味。

    等到人差不多到齐了之后,白春笙快速将切好备用的几道蔬菜炒熟装盘,从橱柜里拿出了凉拌的胡瓜,饭锅里蒸的咸肉蒸蛋黄也可以吃了,一起端上桌,最后拿出了从酒楼买的莲花白。

    “王大娘,周婶婶,王大哥,还有茂青兄,谢兄,秋芦,春笙初来乍到,多蒙诸位照应,今后大家都是邻里,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我呢在这边也没什么亲戚朋友,往后,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大家尽管说,大伙儿有什么要搭把手的,也别跟我客气,来,大家倒上酒,满饮一杯!”

    众人端起酒杯,莲花白的醉人香气弥漫在唇齿间,瞬间又被浓郁的鸡汤的香味所覆盖。原来,已经有人忍不住,偷偷舀了一勺鸡汤喝下去了,炖得恰到火候的老母鸡汤,表面飘着一层金黄色的淡淡油花,衬托得葱花愈发碧绿,看着就十分美味。

    白春笙做的家常菜虽说不如酒楼精致,但因为考虑到了各人的口味,吃着倒是比酒楼里精心烹饪出来的更有一番家常滋味。

    王鲲风品着酒,有一口没一口地夹着菜吃,顺手还给弟弟捞点鱼丸喂过去,王大娘抱着阿姌自己吃一口,再喂闺女一口,远远看去,恰似寻常人家一家人聚在一起享受宴席的温馨。

    这样的感觉,他已经很久,不,或许,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便从来都不曾体会过。

    从前和乳娘他们住在王府别院的时候,有下人名为照顾实则看管,他从不敢在人前唤乳母一声娘亲,深怕给乳母招来祸患。为了避嫌,乳母也从不敢和他们同桌用膳,哪怕只是一些残羹冷炙,也要等他们吃完,乳母才会吃剩下的。

    后来,他们辗转南下,一路漂泊到了这里,一开始也是吃了许多苦头的,王府的人或许是接到了什么指令,并不曾出手相助,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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