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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下,看着站在屋檐下,那个抱着小小襁褓的美妇人。
那是他的亲生母亲,虽然,她从来都不愿承认自己有一个半妖血统的孩子。
生下了一只半妖,大概是她那完美的、令皇城无数女眷羡慕的人生中,最大的一个污点了吧?
偏偏她还不能将这个污点擦去
身为豫亲王妃,那个女人一辈子最大的希望,就是能生下一个血统纯正的妖,好继承豫亲王的爵位,如此,即便今后老王爷仙逝,她也依然是那个尊荣无限的豫亲王太妃。
可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王妃寄予厚望的第一个孩子,竟然是个血统低贱的半妖!
所有王府的女人,乃至皇城的女眷们,都在等着看她的笑话。
然而,她们都失望了。
作为一个从小便在后宅养大的女人,王妃从来都知道该如何利用手里的一切去扭转局势。
生下一个半妖贱种,本是死局。她却在生下孩子后,立刻抓住豫亲王的衣角哀哀恸哭,只说自己万死不辞,只希望王爷能饶这个孩子一命,哪怕只是半妖,也要让她的骨肉能平安长大。
豫亲王深感王妃一片慈母之心,不但对她的恩宠更盛,还特别允准她养育这个孩子到五岁再送去别院。
从那后,这孩子便成了王妃哽在喉中的一根鱼刺,他是王妃对王爷表现她柔弱善良、慈母心肠的工具,也是她提心吊胆提防着的孽种。
直到三年后,王妃再次有孕,顺利诞下一只血统纯正的妖族幼崽,豫亲王果然如三年前承诺的那样,立刻便请旨立嫡次子为世子。
他这个不中用的半妖长子,自然也到了该功成身退的时候了。
王妃不愿让人看到他这个半妖长子,便命人趁夜将他和一直伺候他的乳母送到别院,那天晚上,也是一个月华如霜的冷夜,他哆哆嗦嗦地被乳母抱在怀里,颤抖着嘴唇不敢哭出来,就那么呆呆地看着站在屋檐下的华服宫装女子,她抱着怀里的小世子,那才是她毕生的希望和寄托。
而他,不过是她的污点和累赘罢了
“不许让他出别院一步!若是被外人察觉,你们也别想活命!”华服女子嫌恶地丢下这句话,抱着华丽的襁褓进屋去了。
自始至终,都不曾看他一眼。
王鲲风就这样跟一只失了主人爱宠的丧家犬一般,被打发到了王府最荒僻的别院,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人。
后来,别院里又陆续被送来了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小猫崽子,一个冰雪可爱的女娃娃,只是,那女娃娃却是出生就是阴阳眼,一只眼若猫瞳,一只眼若凡人。
都是没有名字的弃子。
王鲲风给不能化形的小猫崽子取名王鲲玉,给女娃娃取名王姁姌。鲲玉的生母是豫亲王侧妃龚氏,原本也是低等武将人家的女儿,因为王妃第一胎生了个半妖,当年的皇太后担心豫亲王没有血统纯正的子嗣,便亲自选了两个清白人家的女儿赐给豫亲王做侧妃,谁知道这龚侧妃的娘家实在争气,又有王爷提拔,不过几年时间,便从一个低等武将人家,一跃成为本朝新贵,其父更是被陛下亲封为平南侯,幸亏也生了个半妖之子,否则,向来“慈善大度”的王妃,只怕也忍不住想要出手了
即便如此,王妃还是以“和大公子在一起方便照顾”为由,将龚氏所生的王鲲玉送到了别院,由自己的人严加看管,以此辖制龚氏。
第149章()
防火防盗防猫妖
因为登记的时候拿不出户籍册子;那老板为难了一下;暂时把那口锅给白春笙扣下了。
“小后生,我没想到你竟然没办户籍册子;这可不行啊!盐铁这种东西是一定要户籍册子才能卖给你的。”
白春笙顿时瞠目结舌。
没想到后世楼下小卖部两块钱一包不限量供应的食盐;到了这里竟然还成了国家管制货物?必须要凭户籍册子才能购买?
天知道他一个妖去哪里能办户籍册子?
白春笙将期待的目光投向好心的老板。
杂货铺老板:“”
为了卖锅;店老板也是拼了!
“这样吧,我让人带你去一趟码头公房,我有个熟人在那边做管事的,你找他们代办户籍册子;可以比你直接去衙门办省好几百个铜板。”说着;店老板从后面把自己的小儿子给叫了出来;让他带着白春笙去码头公房找“表舅”;帮这个客人办一下户籍册子。
白春笙也不好意思让人家小孩子白跑一趟,急忙从杂货铺子里买了一包糖递给小孩;那小孩笑嘻嘻地接过糖,一边吃一边和白春笙说起了“表舅”的事情。
白春笙这才知道;原来他上岸后第一次去交“保护费”那个公房,在码头的作用孩子还真挺大的。
简单来说,这公房类似于后世他们那边的社区服务中心,一般涉及公家的琐事都可以在那边代办,因为公房和衙门的关系好,老百姓都喜欢去那边办;虽然要过一道手续;但是比自己直接去衙门办省钱省心;衙门也乐得把这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丢给公房去做。
这次白春笙的运气倒是不错,没有遇到那个凶神恶煞一般的王大郎,或许是带他来的小孩子嘴巴甜的缘故,那个“表舅”和小孩寒暄了两句,便让白春笙拿出三百个铜板,大概问了一下白春笙的籍贯和真身之后,从柜子里取出一本深蓝色封面的户籍册子,给他填好了资料,约定等明天下午这个时候就可以过来拿户籍册子了。
这已经是很快的度了。
白春笙知道没有别的法子,好在锅可以等明天灶台垒好之后再装,盐也可以暂时不买,大不了先在外面买着凑合几顿,谢过那管事的,悄悄塞了二十个铜板过去之后,白春笙又跟着小孩回到杂货铺子,把剩下的东西都买好了,借了店家的驴车拉了回去。
回到家把东西放好,想起来家里还有许多东西没买,索性先不急着把驴车还回去,又跑了一趟集市,把柴米油盐之类的都买了一些回来,还车的时候又从杂货铺买了几包麦芽糖,给了店家一包做借车的谢礼,剩下的几包回去之后,挨家挨户给院子里的邻居送一送。
经过昨晚借水桶这件事,白春笙算是明白了一个道理,这里不是他从前生活的那个世界了,不想做饭可以外卖,不想出门可以网购,在这里,要想过得好,单单靠他一个人是不行的。就比如昨晚,要不是商秋芦借给他水桶,还帮他打水的话,昨晚他说不定连口水都没得喝。
忙了大半天,白春笙顾不上吃饭,第二趟回来的路上,匆匆在路边买了两个烧饼揣在怀里,一边走一边啃,额头热得冒汗,浑身的毛孔似乎都被汗水堵住了,恨不得一头扎到水里去泡个痛快!
只可惜垒灶台的事情他已经和人家约好了,现在就得马上去挖泥巴,这活计他倒不陌生,作为一个有钱又有闲的暴户,白春笙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却很喜欢做一些手工活,报过班玩过陶艺,做过木工活,甚至还去学过一阵子烘焙,因为听基友说烘焙班美女多!
等到开始上课的时候他才现,基友说的没错,烘焙班确实有很多美女,不过大多都是已婚的未婚的人家都是男朋友给买甜点的,谁会自己动手做啊?也就只有已婚的主妇,为了给孩子吃的健康,不惜花钱学烘焙做健康无添加的甜点。
黄泥巴很好找,出了镇子,河滩边明显有几处被挖开的坑洞,从截断面看就是一般人家垒墙垒灶台常用的黄泥巴,这种泥黏性强,可塑性也比一般的泥巴好,就是挖起来费力,好在白春笙要的不多,只要挖够垒灶台的泥巴就行了。他从杂货铺借了一把专门挖泥巴的木头铲子,挖满两筐就挑回去,来回两趟就差不多够了。挑的时候没觉得,这会儿放松下来,顿时觉得肩膀的位置火辣辣的疼,不用看,肯定破皮了。
这具身体虽然力气大,但是皮肤却十分细嫩,大概水妖的皮肤都比较娇嫩吧?蹭一下就红了。他这几十斤的泥巴扛在肩膀上,虽然有扁担帮忙分担压力,但是皮肤也被蹭得难受,有湿润的东西黏在衣服上,十有八九是破皮出血了。
不过,他还没来得及进屋去脱下衣服查看,答应给他帮忙垒灶台的胡老头就来了。
胡老头穿着一件破旧的老羊皮袄子,外面一层已经磨得破烂一般了,花白的头随意地在头上抓了一个髻,用两根树枝别住,一双眼睛耷拉着,声音里透着一股子沉沉的暮气:“灶台搭在哪?”
“哦!这里!黄泥巴我都挖好了,您看够不够?不够我再去挖!”
胡老头抬起眼皮看了看那堆泥巴,慢吞吞地将扛在肩膀上的一个麻袋放下来,一边从里面掏工具,一边吩咐道:“再去扯点干草,光有泥巴,灶台搭不牢。”
白春笙急忙拿了一个麻袋出去薅干草。
镇子上是找不到干草的,要找只能去镇子外面,出了镇子往方才挖泥巴的地方走,河边就有许多干草,白春笙没有买镰刀,没有户籍册子也不能买菜刀,只能用手一点点拔草了,难免又把手心磨得火辣辣的疼。
强忍着手心被枯草划过带来的疼痛,白春笙很快便拔好了半袋子干草,腿脚蹲得麻,脑子被太阳晒得晕,索性丢下麻袋,一屁股坐到地上,呆呆地看着奔腾不息的河面。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会突然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或许这只是一个梦,梦醒了,他还睡在自己那个单身公寓的舒适大床上,左边摆着平板电脑,右边摆着他爱吃的各种零食,不想出门就叫外卖,老妈要来视察就叫钟点工突击打扫一下
曾经以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生活,现在看来,却是那般的弥足珍贵!
突如其来的眼泪,模糊了视线。
他想家了,想念嘴上嫌弃他、实际上却处处为他考虑的妈妈,想念沉迷钓鱼、却总是会把钓到的最好的鱼留给儿子吃的爸爸,想念嘴上抱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