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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以前在美国的时候,你最喜欢和别人拼酒,现在回国了,我尽一下地主之谊,喝酒吧!”
“我可以不喝吗?”
我的声音小得可怜,根本没有人能够听得到。
这时,孔雀女的人已经在吧台上倒满了酒,我看到那几十杯透明玻璃杯中的棕色液体,我的胃再一次开始发出强烈的抗议。如果我把桌子上的酒全部喝了,有可能会死吧!
“这么多?”我惊讶地说道。
“怎么怕了?”
我再次回头看了看洛华一眼,知道我已经没有退路了。
林幼南曾经欠下的债,落在了我的头上,需要我来还了。
这孔雀女身后男男女女,如果来硬的,我只有被打死的份儿,所以想要活着出去,这桌上的酒我必须喝完。
正当我拿起酒杯,准备拼死一搏的时候,洛华一把将我手中的酒杯拍落在地。
孔雀女见状,脸色沉了下来:“怎么?洛华,你想要为她出头?不对呀,洛少,我可是早就听说你是一个不吃回头草的人,现在怎么”
“外面野花野草玩儿够了,不行吗?”
洛华低着头,乌黑的发将他的额头遮挡,眼眸中一阵寒意,他抬头看了看孔雀女,而这时,我看到孔雀女的眼神中竟然闪过一丝恐惧。
不知道这个孔雀女和洛华之间到底什么关系,一方面她表现得十分害怕洛华,但是却对我咄咄逼人。
“不要太过分了!”洛华冷冷地说道。
“哼!洛少,你这样说话才过分吧,当年我在美国的时候,她林幼南是怎么嚣张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当时就是一个酒吧的驻唱歌手,什么地方招惹到她了吗?我这些年来的遭遇,是这个千金大小姐根本无法体会到的,既然她今天来了,该还的债就应该还清楚!”
第102章 比赛()
终于,从孔雀女的话中,我大概分析出她和林幼南之间的恩怨。
孔雀女曾经准备在美国一家酒吧驻唱,在她工作的第一天,正在台上唱歌的孔雀女却被一群青年轰了下来,理由是她毁了朋克,让她永远不许来这家酒吧唱歌,同时要求孔雀女从此不允许接触朋克音乐。
而带头将孔雀女轰下台的人就是林幼南,那家音乐酒吧有林奕的投资,所以林幼南算半个股东。
当林幼南发现孔雀女在台上唱歌的时候,台下的青年开始起哄,最终林幼南上台唱了一首之后,孔雀女被轰出了酒吧。
从此孔雀女便和林幼南结下了梁子,因为林幼南,孔雀女在美国待不下去而回国。
“林幼南,当年我明明唱得比你好,不就是因为你是那家酒吧的股东,所以那些人才把我轰了下去,洛少,当年的事你也在现场吧,现在这是我的地盘,应该是我说了算吧?”
洛华仍然面无表情,手里拿着酒杯,棕色的液体在酒杯中摇晃。
“嗯,当然记得,当年你被扔出酒吧的时候,那个惨样”
“洛华!你不要太过分!”
“要不这样,你觉得当初因为幼南是酒吧的股东你才被轰下台,没有进行公平比赛,是我们的过错,那么今天你们就上台再比一次,就拼人气吧,你不是说这里是你的地盘吗?这次应该公平了吧!”
孔雀女冷笑:“洛少,看看今天你似乎真的要为林幼南出头了!”
洛华的脸色沉了下来:“怎么?你是害怕了?其实你也不用担心,这么这么多了,你们就拼人气,让这里所有人来定夺,怎么样?”
孔雀女的脸色很不好看,但是周围的人很多,她也没有办法说不。
“比就比,谁怕谁!”
这时,洛华冷笑道:“好,有胆量,只不过比赛总有输赢,当年幼南直接把你轰出了美国,是太过分了,所以,我们今天就比小一点,如果谁输了,这些酒就加倍喝了,怎么样?”
孔雀女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恐惧,但是她仍然挺胸抬头,看着桌上的酒杯说道:“好啊!”
洛华和孔雀女之间言辞激烈,根本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况且我又不是林幼南了,当初学校迎新晚会让我上去唱歌,我已经觉得人间地狱了,现在当着这么多人比赛,这不是要弄死我吗?
于是,我原本打算趁着洛华和孔雀女吵架的档子,悄悄从后门溜出去,只是当我进门的时候,才发现这根本不是后门,只是一个洗手间。
于是,我只能灰溜溜地从洗手间出来,洛华和孔雀女盯着我,一脸疑惑。
孔雀女笑了笑,说道:“林幼南,你先来还是我先来!”
我看着洛华,两眼泪汪汪:“我可以不比吗?”
洛华来到我的身旁,小声地说道:“怎么这么没有骨气,人家都骑在你的头上了,你还这么忍气吞声。”
“可是,我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了,我怎么比呀!”我小声地说道。
洛华皱眉:“你只是失忆了,又不是残废了,怎么不能比了,你知道你现在临阵脱逃丢的可不只是丢的你的面子!”
“不是,这根本不关,诶,不行啊,我不行的”
我还没有说完,洛华一推,将我直接推上了台,这时,一个主持人大声喊道。
“大家停一停!”
这时,所有人都回头看着我,我现在头脑发热,浑身酸软,根本不知道该干什么。
“今天,我们丽姐准备和这位林幼南小姐进行音乐pk”
主持人话还没有说完,台下已经响起热烈的掌声,一阵欢呼,这声音让我的脑袋嗡嗡作响,就像处于一个飞机场,一辆飞机从我的头顶掠过,发出巨大的轰鸣声。
“今天,你们所有人都是裁判,现在有请林幼南”这时,主持人靠近我,小声地问道:“你要唱的歌曲叫什么?”
我呆呆地看着主持人,只看见他的嘴一张一合,根本没有听清他在说什么。
“什么?”我大声问道。
主持人显得十分不耐烦:“我问你你要唱的歌曲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
我大声回应道,主持人一阵呆愣,看着场下观众大大的眼睛,笑了笑,说道:“我们的参赛者太紧张了!”
我现在站在舞台上紧张无比,心脏咚咚跳动,怎么知道要唱什么。
这时,我只能小声地说着数:“1、2、3”让自己努力平静下来。
谁知主持人靠了过来,忽然拿着话筒说道:“林幼南即将为大家带来加拿大歌手菲斯特的1234。”
我还不知道发生什么的时候,远处的乐队已经开始奏乐了,我看着洛华,一脸惊恐,这首歌我听都没有听过,怎么可能唱的出来。
而场下,洛华指着我的话筒,看着场下的观众,我现在似乎已经没有选择了,只希望我的身体挣点气,知道这首歌。
“ohreefour,tellmethatyoulovememore”
跟着悠扬的音乐,开头的那一句一开始似乎有点跑调,但是很快,我的身体便不由自主地进入了状态,菲斯特的这首朋克音乐,没有什么高潮,唱起来显得十分欢快慵懒,很快,所有人都陷入了音乐的慵懒中,跟着音乐的节奏开始摇摆。
似乎我身体里有种力量,让我的嗓子发出优美的声音,身体随着音乐缓缓摇摆,我闭着眼睛,已经完全沉浸在了音乐中。
我的身体如同一个发动机,只要启动就可以爆发出巨大的力量。而音乐就是触发器,当我接触到音乐,那些尘封在大脑某个地方的音乐本能就会被唤醒,不自觉地进入音乐的世界中。
看着下面的观众,我越来越兴奋。
终于,一曲结束,我喘着气,看着台下的观众,他们似乎还意犹未尽地看着我。
这时,主持人走了上来:“感谢林幼南的1234,现在有请我们的丽姐,带来bleedi!”
孔雀女选择的这首歌是歌手蕾吉娜史派克特的歌曲,这首歌的节奏感更加强,唱起来更加朗朗上口。
而当孔雀女站上舞台发出声音的时候,我发现虽然这首歌节奏感很好,但是却不怎么适合孔雀女的声线,孔雀女的声音属于烟嗓,而这首歌后面比较柔和,一开始她可能将场下的气氛点燃,但是很快,她在后面的部分显得十分吃力!
现在我终于知道,当初林幼南为什么把孔雀女从台上赶下来了,当初林幼南本来就是那个酒吧的驻唱,孔雀女的唱歌技巧和声线很明显没有林幼南强,加之林幼南本身就是一个叛逆的朋克少女,自然看不惯孔雀女,将她从台上赶了下来。
当我和孔雀女的歌曲结束后,大家开始在一个app上投票。
我看着吧台上的酒,心里一阵颤抖,几十杯棕色的液体,刚才那强烈的酒精味还在我的胃里回荡,火辣辣的感觉从胃里开始蔓延。
如果真的把那些酒全部喝了,很可能进医院的,我可不想因为喝酒喝到胃出血而进入医院。
“可以把手机还给我了吗?”
我来到洛华的身旁小声地问道。
“还给你?待会儿你报警说我绑架,我可说不清!”
我努力保持微笑:“放心吧,我不会的!”
洛华笑了笑:“以防万一!”
说着,他将我的手机扔进了冰桶中,转身向统计票数的地方走去。
我赶紧将手机从冰桶里拿了出来,可是屏幕已经黑了,我现在被愤怒和绝望所包裹,手机坏了,求救的最后机会也被洛华给我阻断了。
正当我冲到洛华的面前,准备找他给我的手机陪葬的时候,台上的主持人开始宣布最后的投票结果。
我屏息凝神,这个结果将决定那吧台上的棕色液体会进入谁的肚子里。
“林幼南的票数61票!”
主持人停顿了一会儿,继续宣布孔雀女的票数,孔雀女现在也紧紧地盯着主持人,眼神中闪烁着紧张。
“丽姐的票数最后一个数字是7,最终,丽姐的票数是——67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