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此刻已容不得她过多地思考。厉苍抽出了枪,对准“妖兽”的小腿开枪。夏梓馨也如法炮制,这是相对来说较好的方法了。
晋王这一边,执剑在手,振臂一呼,撤退的人员中,开始有部分回流涌向战场。
一场无谓的厮杀,为了某个不可告人的目的,他们全都是牺牲品。
林默抽出狼血刃,弥漫在河滩上的白雾渐渐被染红了。血的腥甜让他猛然间清醒过来。
他抬头看天,太阳在云层当中穿出,被迷雾层层过滤后,他只能看到一个象牙白色的圆盘。
光被雾一点一点地吃掉了。
他没有动手,跟着他走进来的族人们已开始了厮杀。每个妖兽基本上是在以一敌十,对方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前仆后继,那群攻的架势比他们围攻的狼妖更像狼。
在那些穿着厚重盔甲却动作灵敏的士兵们发动袭击前,他根本没有发现有埋伏。
他甚至怀疑他们到底是否人类。就算他的听力出了问题,他的族人们也不可能完全没有发现这么多人类在呼吸。
吸气、呼气、吞吐,或快或慢,节奏不一。原则上这是在天狼族的听力范围内的。
班特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他身边:“少爷,不要犹豫了,我们没有回头路可走,你必须这么做!”
必须这么做……
有什么是他必须做的……他不记得了。
那场一千年前的战争,让他的眼幕也挂着红色的滤镜。
最混乱的时候,他根本不知道谁是敌人。印象中,当时的情况没有眼前这么轰烈而凶残。
他们趟着深至脚踝的河水过了河,上岸时才遇到了抵抗。
与其说那是抵抗,不如说只是摆摆花架子。他连一个像样的对手都没有遇上,就被那些倒戈的妖兽或者人类领着向王宫跑去。
已经没有人为木阿勒而战了。
大街上挤满了人,群情激涌,奴隶们用石头互相砸碎铁镣,高呼推翻狼王。
他记得他化为狼身,直奔入宫。宫里平静得压根不像发生了叛乱。
他跑到寝宫外头,恢复人身,看到了从房间里出来的班特。
班特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走了上来,拉起了他的手:“少爷,族王伤得太重了……”
“伤……”他机械地重复着。
他的记忆肯定发生了紊乱。父亲是什么时候受的伤,为什么受的伤?明明前一天晚上,他还好好的,他只是入了魔,班特说……
班特?班特为什么会在这里?
他浑身一颤。他想起来了,带他攻入城的不是班特,那是谁?是谁?
疑惑之际,耳边响起“砰”的一声,短促、响亮,带着尖锐的疾风直奔他的心脏。
第107章 我会给你
林默扭动手腕,用刀身挡住了飞来的子弹,奈何子弹速度太快,带着火花将他往后推了一步。他旋出一朵刀花,顺着弹道滑动刀身,缓冲了子弹的力度,再一甩刀将子弹甩入了泥土中。
整个过程不过是眨眼之间。
大意了。他心想,一千年前,庚元王朝可还没有火药弹,这个帮穿得太没有诚意。
可是厉苍的攻击还没有停下。第二枪、第三枪,紧跟着发射。林默稍稍有点恼火了,他一边避开子弹的射击,一般向厉苍迈近。
“住手!”林默伸手向厉苍的手腕抓去,厉苍充耳不闻,他的眼睛是血红色的,眼中似有无限景象,又像什么都看不清。
他们没有被控制,他们只是被利用了。
身陷迷阵,布阵者会利用人们的恐惧与弱小,加以放大,让人们看到内心的懦弱。他们会竭尽全力地去毁灭他们所恐惧。
在迷阵中,真正的敌人只有自己的心魔。
记忆回来了——实际上从没被忘记。
一千年了,这是他心底最不光彩的一幕,除了他和班特,没有人知道他和妖王达成的交易。
最后他还是撕毁了与妖王之间的协议,可是一切已经无法挽回。
父亲死了,父亲临死前还倾尽最后一口气,以种族之核引导他突破了四级玄力。
父亲知道是他引了妖王及反叛的妖兽入城的吗?林默直觉父亲其实是知道的,这让他内心饱受煎熬。
他用父亲的死换了往后一千年的和平。多少次,他想如果历史重来,他会不会做一样的选择。
有时,他觉得如果再来一次,他还是会这么做。有时,他又会想,他没必要为这个世界做些什么,他不欠谁。
然而,他现在又在这里了。又在一千年前那场关键的战役上,在那染血的河滩上。
他想起这一切的时候,狼血刃自他手中消失了。那把刀不在这里,它在它该在的地方。
林默屈指成爪,俯身躲过厉苍发来的一记子弹。
这是他最后一颗子弹了。他低声咒骂一句,将枪杆扔在了地上,然后跑到夏梓馨身边夺过了她手中的空气火枪,对准了那个高大的妖兽。
比起一般的妖兽,他的体型要大至少两倍,子弹打在他身上,仿佛打在了盾牌上,不痛不痒。
这就是妖王吗?若果是被妖兽控制的人类,这么打法早就血肉横飞了。
厉苍被激得满腔火气,通过扣动扳机来进行发泄。
“苍哥,打后颈!”夏梓馨提醒道。
“我知道!”厉苍的回应不太高兴,问题是怎么打?这家伙像背后长了眼睛似的,灵活得像一阵风。
夏梓馨将空气火枪给了厉苍后,也掏出了自己的手枪迎战。这让她心理负担稍微小一点,空气火枪一枪崩过去,一条小腿就炸没了半条,人是动不了了,不会再对己方造成威胁,可是等他们恢复理智回到现实世界,这伤势就不好办了,还是用普通手枪好些。
感到己方已开始控制住局面以后,夏梓馨就开始将火力对准厉苍正对战的那个妖兽,她也看出了他与其他“伪妖兽”的不同。
林默没有法子,那两杆枪必须解决掉。饶是铜墙铁壁,也禁不住一连串的枪击。
他于是一咬牙,硬生生地挥爪接下了厉苍射出的一枚火炮。火焰自他指间漏出,舔向他的手臂,把他臂上洁白的毛发灼掉了,留下了辛辣的痛楚。
可他没有停下来,爪子继续往前挥,直至抓住了厉苍的枪口。
厉苍讶然,同时也燃起了一腔火焰,让他不考虑可行性,像个初学篮球的孩子般野蛮地抱住枪托往回抢。
意外的是,对方松开了手,只是,回到他手里的空气火枪已被捏成了一坨废铁。
“x!”厉苍简洁地骂了一句,举起那废铁狠命砸下。
“够了!”林默吼道。
林默不管厉苍是否听见,三两招之间,就夺下了那废铁,并踢中了他的腹部,把他逼后了十余步。
与此同时,林默也向正瞄准他射击的夏梓馨扔出了废铁,夏梓馨一声惊呼本能地退避。废铁不偏不倚扔中了夏梓馨的手枪,夏梓馨虎口一麻,枪就脱手掉在了地上。
该结束了。
林默终于摆脱了纠缠,本已开始慢慢消散的白雾却又重新浓重起来了,整片河滩仿佛泡在了牛奶当中。
林默眯起眼,将视线削尖,飞快地削过场上的每一张脸。
每个人都在快速地移动着,现在,所有人在林默眼中都恢复了本来的面目。
没有妖兽,全是人类。
他们疲倦却又不得不拖着挂满血痕的肢体互相扭打在一起,他们有的举着柴刀、锄头甚至是扫帚这种蹩脚的武器,如果不是身上的血迹会让人误以为他们其实是在过家家。
也有人手无寸铁,但也用尽身上所有尖锐的“武器”,比如退化的指甲和牙齿。
每个人的眼睛都是血红色的。
在混乱的动态中,林默很容易找到了唯一静立着的那个人。
两人目光相接那一刻,林默也自迷阵中消失了,阵中的人们不再攻击他,他走到了阵外。
他踏着满地的血污,穿过还在拼着命的人们,走向那个人。
“你不是班特。”林默说。
“我不是班特,又是谁?”班特微笑道。
“我不知道你是谁,你让所有人认为你是妖王,但你不是。”
对方不置可否,却以一种熟稔的语气说:“格安,别来无恙。”
“妖王会知道我有恙,而且还很严重。”每逢月圆之夜,他要遭受的痛苦,妖王应该非常清楚。
“那也是你咎由自取,本来,我们是要一同分享庚元大陆的王座的。”对方的笑脸越发像一块捏出来的橡皮了,似乎随时会在说话的时候掉下来。
“放了他们。”没有时间去揪出他的身份之谜了,人类的血肉之躯,撑不了多长时间。
“格安,是你放了他们,不是我。”人皮面具之下,传来了“桀桀”的干笑,“本来就属于我的东西,你准备什么时候还给我?”
林默合上眼睛,他的心脏像被一双无形的手勒紧了,吸进肺里的空气好一会儿吐不出来。
他缓缓地说:“我会给你。”
第108章 那件东西
“我会给你,只要你有本事拿到。”话音落下,林默采取了主动进攻。
他一直都是被动的那一个。但现在不一样了。走出这个迷阵唯一的方法,就是直面内心的恐惧。
他内心的恐惧是什么?
是那与生俱来的责任,是对父亲与族群绕不开的愧疚。不管他变得如何强大,他的玄力如何逐级爬升,只有一想到被逼扛起的担子,他就不自觉地逃避。
他不想再逃了。
无他,他不迎战,会有更多人死去。
手中无刀,更胜有刀,他的每一根手指都化作杀伤力巨大的武器,破风斩出。对方的人皮面具被他的爪风刮得轻轻晃动,面具上得笑越发显得诡异。
班特似乎没有动,可是,林默的指甲却没有落到他身上。明明在即将碰到他的那一刻,他还在眼前,爪子挥下后,他又倏地挪到了左侧或右侧。
林默的爪风织成了一张密集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