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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周娘子的名声,顿时在齐州打响。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那个不大的医馆里,墙壁上挂满了各种匾额。
“妙手回春”、“仁心仁术”、“医术精湛”、“妙手丹心”等等词汇,无一不是患者对周娘子的真心敬仰。
周娇娘凭借精妙的医术,在齐州彻底站稳了脚跟。
就连齐州知府等官员,也都听闻了周娘子的大名。
闯出了名号,周娇娘却也没有太过张扬。
她的小医馆还是那么大,每天只接诊十个病患,有个“神医”名号,却也没有对当地的各大医馆造成什么冲击。
所以,齐州的那些名医、医馆,虽然不怎么待见一个妇人来抢饭碗,却也没有太多针对。
毕竟跟他们这些盘踞齐州多年的地头蛇相比,周娇娘更像是个外地来的赤脚大夫。
她没有什么野心,更没有对自家的生意造成太大的影响,关键是人家医术确实很高超,所以那些地头蛇们,并没有把这个风头正盛的小医馆当成头号敌人。
官府、同行都没有为难,百姓们又格外推崇,周娇娘这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小医馆,就这么顺顺当当的开了起来。
看着生意不温不火,实则收益还不差。
因为周娇娘不靠贫苦百姓赚钱,她每个月接诊一两个疑难杂症,就足以让她赚够银子。
这些钱,不但能够维持小医馆的正常运行,还能让周娇娘衣食无忧,并有余钱雇佣仆妇、丫鬟。
“娘子,这是刚炖的燕窝粥,用的是上回秦员外家送来的上等燕窝,您尝尝!”
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妇人,看起来很是干净、利索,端着个托盘,慢慢的走到了周娇娘跟前。
周娇娘放下手里的绣绷,缓缓伸展了一下腰身。
因为怀孕的缘故,当初她的医馆开业的时候,她就立下了规矩:每天只看十个病号。
基本上就是半天的时间,忙完了,下午她就回后院休息。
现在已经是午后,周娇娘稍稍睡了个午觉,睡醒后,拿着针线给未出世的孩子做衣服,日子悠闲又充实。
“嗯,味道还不错。燕窝的品相不错!”
周娇娘晃了晃有些僵硬的脖子,然后接过婆子地上来的白瓷小碗儿,拿着汤匙轻轻搅动几下,吃了一小口。
她点了点头,满意的说道。
“这燕窝肯定差不了,娘子您可是救了秦员外的老娘,救母大恩,他若不好好报答,真是枉为人子了!”
婆子说到这个话题,禁不住挺起了胸脯。
自家的主人医术精湛,宛若神医再世,在这样有本事的人身边伺候,就是他们这些做下人的,也觉得荣耀、自豪。
这种骄傲,不是婆子随口说说,而是能够切身感受得到。
就像她,因为伺候周神医,哪怕出去买个菜,卖菜的老农听说了,也会客气的多塞一把菜给她。
碰到受过周神医恩惠的人,连钱都不肯收,他们还会殷勤的帮她把东西送到家门口。
反正吧,在齐州这个地界儿上,不管尊卑贵贱,很多人只要一提起周神医、周娘子,都会恭敬有礼。
而周家的奴仆们,走出门去也能抬头挺胸。
“人家给了诊费,就别说什么恩不恩的了。”
周娇娘笑着说道。
她的医馆也是开门做生意,病患家属付了诊金,她给人看病,也算是公平交易,谈不上什么恩情不恩情。
“那可不一样!娘子,您啊,就是太和善了。”
婆子却不认同周娇娘的话,开医馆确实是生意,可也不是寻常生意,这可是治病救人的功德。
那些人确实给了诊金,可世上更多的事却是,给了钱,也未必能够救回命。
就像秦员外的老娘,身患消渴(糖尿病)重病,手脚都要烂掉了,遍访名医,不知花了多少钱,病却一直没有好。
结果求到他们周娘子门下,几副药下去,病症就缓解了。
如果继续服药,估计用不了三五年,她的病就能彻底痊愈。
……这是简单能用银子来衡量的事儿嘛?
也就是她们娘子仁心仁术,从来不计较这些,否则啊,秦员外怎么报答她们周娘子都不为过!
周娇娘见婆子这般,便笑着摇了摇头,没再说什么。
就在主仆两人说闲话得时候,不远处的一条小巷子里,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倒在地上,抱着胳膊,痛苦的呻吟着……
第146章 宠妻甜文的妾(十四)
“刘婶儿,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
周娇娘喝着燕窝粥,耳朵却动了动,恍惚听到了什么声响。
“嗯?”中年仆妇,也就是被周娇娘唤做刘婶儿的人,赶忙屏住呼吸,仔细听了听,然后道:“娘子,好、好像有人呼救?”
周娇娘放下白瓷小碗儿,用帕子擦了擦嘴巴,然后缓缓站起身,“走,过去看看!”
她这里是医馆,不过周围的人都知道医馆的规矩,即下午不开馆。
但也有一些重病或是急症的人,急着来找她救命,也就顾不得什么规矩。
这样紧急的情况不是很多,每隔三五天才会遇到一遭。
毕竟周娇娘医术虽然很高超,可齐州也不止她一个名医。齐州的大夫里,还有几家是祖传的手艺,在齐州经营了几十、上百年,颇有些口碑。
再加上性别的缘故,大梁民风开放,可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让一个妇人给自己看病。
有些顽固的酸腐文人或是钢铁直男,就十分排斥周娇娘这个所谓的神医。
很多人,偶尔有个小病小灾,直接就去相熟的医馆。
除非是那种其他所有大夫都束手无策,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最后关头才来周娇娘这里碰碰运气。
所以啊,别看周娇娘的名声响亮,但她的医馆还真是没有做到众人围堵的地步。
虽不至于门可罗雀,但每天十个人的病号,基本上就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数字。
当然,还有一些遭遇意外的突发状况。
比如此刻——
刘婶儿扶着周娇娘,主仆两个小心翼翼的来到后门,趴在门外听了听。
“救、救命啊!”
“来人,快来救救我!”
周娇娘和刘婶儿对视一眼,还真有人呼救啊。
这大白天的,齐州的治安也好,倒不担心会有歹人。
周娇娘冲着刘婶儿使了个眼色,刘婶儿会意,赶忙抽开门闩,轻轻拉开了大门。
后门外的台阶上,趴着一个身着蓝色袍服的男子,看起来挺年轻,只是此刻身上沾了灰尘和血渍。
再看看他身后的一条痕迹,不难看出,他应该是一路爬过来的。
周娇娘慢慢的走到男子近前,她的肚子已经七八个月大,很难蹲下。
她便有些吃力的弯着腰,仔细看了看男子的伤势。
嗯,他脸上青青紫紫,鼻子、嘴巴都有血渍,应该是刚刚经受了一场暴打。
不过,作为专业人士,周娇娘看得分明,他脸上的伤看着严重,其实并不致命。
真正要紧的还是他的右手手臂。
而男子也一直用左手抱着右手,显是右手受了极重的伤。
周娇娘尽量弯下腰,重点看了看他的右手。
只见男子的右手以怪异的姿势扭曲着,关节处甚至露出了一截白骨。
“哎呀,我的娘,他、他这胳膊——”
刘婶儿扶着周娇娘,也趁机打量了一番那个男子,目光落在他的胳膊上,顿时被吓了一跳。
“求、求求你,救救我!”
男子因为受伤而神志有些昏迷,昏昏沉沉间,他依照本能爬到了一户人家的后门。
呼救什么的,也是下意识的,但心里却没有太多的侥幸。
不过,听到有人开门,还有人说话,男子又从绝望中挣扎出来,他艰难的抬起头,努力试图睁开眼睛,嘶哑着喉咙,“救我,我不是坏人,我、我是柳家的三少爷。”
柳家三少爷?
还别说,经常出去采买的刘婶儿还真听说过这个人。
她冲着周娇娘使了个眼色:娘子,我听说过,应该不是坏人!
周娇娘点点头,“刘婶儿,你进去把小狗子叫来,你和他一起把这位柳三公子抬进去!”
“哎!”刘婶儿答应一声,然后快速跑回院子里,一叠声的喊:“狗儿、小狗子,快出来!”
不多时,从前院跑过来一个十三四岁的黑瘦少年,“来了来了!”
名叫狗子的少年,看着瘦,力气却不小,与刘婶儿一左一右,将受伤的柳三公子抬了起来,然后一路送到了前院的医馆里。
柳三公子被小心的放在看诊床上,他估计是意识到自己得救了,一直死撑的那股劲儿便散了。
在彻底陷入昏迷前,柳三公子模糊的视野里闪过一张白净娇美和善的面容。
这是观音菩萨吗?
我、我要死了?所以看到了仙女儿?
乱七八糟的想法在他混沌的大脑里闪烁,很快,他彻底陷入了黑暗之中。
但,那张美丽、贵不可攀的面容,却深深的印刻在他的心底。
哪怕多年以后,早已位极人臣的柳三公子,再度闭上眼睛,也能清晰的想起那张面容。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此刻的柳三公子,却面临着右手可能要落下残疾的结果。
他是个举子,家境优越,备受父亲、祖母宠爱,原本定于下个月进京,准备参加来年的春闱。
依着他素日的成绩,书院的先生都十分看好他,直言:只要稳定发挥,他定能蟾宫折桂、高中进士。
如果发挥超常,兴许还能斩获一甲头榜,就算中不了状元,榜眼探花什么的,也是可以努力一下的。
然而,所有的美好都被一场“意外”击碎了。
他的右手被生生砸断,就算接好了骨头,可能也会落下残疾。
就算外表看起来好好的,写起字来,估计也很难回到过去的水平。
而书法对于一个参加科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