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飨桑-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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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想好了,逃出这山谷,就带着子豫归隐山林,从此,这世上就不再有徐冲这个人。可是,为什么你们还是不愿意放过我?从京畿到卯城,无论我逃到哪,你们都亦步亦趋,如影随形为什么不能放了我?”

    “徐大人,”吴元礼似乎终于回过味来,拼命地摆手,“徐大人下官一向对您敬仰万分,从没有在他人面前构陷过您,您这么说,可当真就是冤枉下官了”

    吴元礼止住了话头,因为他发现徐冲的眼神有些不对劲,眼珠子似乎在跳动,瞳孔锐锐的,泛着不正常的光芒,和他平日里严谨淡然的模样判若两人。

    吴元礼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眼珠子左右扫了几下之后,他扭身就跑,可腰带上的扣环却被徐冲的剑尖勾住,他挣脱不开,身子朝后一挫,重重摔在雪地上。

    刺骨的雪钻进他的衣领和靴缝,穿透了他的衣服,将他的身体浸渍得一片冰凉,可是他不敢回头,他听了徐冲的脚步声,踩在厚厚的积雪上面,“咔嚓咔嚓”,像临终的丧歌。

    吴元礼知道自己逃不过这一劫,因为他还从未见过能从徐冲手下逃走的人,只是他没有想到,这命运有一天会临到自己头上。

    那个让他顶礼膜拜的如神明一般的男人为什么变了?不仅杀了人,还想要杀死自己?

    “我是卯城县尉,是朝廷的官员,你不能杀杀我,”他哆嗦着,“不,徐冲,咱们两个认识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能能”

    话没说完,后背忽然传来一阵刺痛,吴元礼张口“啊”了一声,知道徐冲的剑锋已经刺进了自己的后心,可奇怪的是,宝剑只刺入了一点就停下了,没有再往里深入。

    “你不可以杀人,你是除暴安良的捕快徐冲,你怎么能杀人?”子豫用手握住宝剑,剑锋将她手心割得血肉模糊,徐冲看在眼中,心里骤然一疼,仿佛她的手指连得是他的心脏一般。

    “徐冲,你不能杀人,你会后悔的,”子豫双腿一屈,竟跪在地上,她看着徐冲,眼中充斥着不知是怜悯还是疼惜的神色,“我知道那种感觉,你会在心里彻底放弃自己,没了底线,人就活得不像人了”

    她看着他,手将剑锋握得更紧了,“你不是说,想和我两个人找一处荒蛮之地,过我们自己的生活吗?你放了他,我和你走,没有人知道我们去了哪儿?也不会有人追究你以前做过的事”

    徐冲摇着头冲她笑,“自愿离开,我还是他们心中的英雄;若是因为被人握着把柄而被迫离开,子豫,我就成了流亡的逃犯,你明白吗?不管走到天涯海角,我都能感受到他们的冷言冷语,哪怕是死了,进了棺材,也会被人戳着脊梁骨,说,看,那个徐冲,根本不是什么辣手捕快,而是个亡命徒。”

    说到这里,他敛起笑容,凝视着子豫的脸蛋,“而且杀了他,不光是为我,也是为了你”

    子豫像是忽然反应过来了什么,手离了剑柄,摸向自己的脸,她细腻的皮肤粗糙了许多,她甚至能触摸到上面浅浅的纹路。

    “这几日你都没吃什么东西吧,天赐良机,你不要错过了。”

    “不,徐冲,不要。”

    子豫晚了一步,她眼前剑光一扇,那柄尚方宝剑以迅雷之势,贯穿过吴元礼的身体,在他还未来得及发出一声惊嚎之时,将他刺透了。

    “人死透了,你可以吃了他了,”徐冲将宝剑抽回来,干笑了几声,“我不在乎你吃人,所以,你不用觉得”

    “你真的不在乎吗?”子豫本来还愣愣地盯着吴元礼的尸体,现在忽然回头看他,目光凛凛,里面某样压抑很久的东西,似乎终于要破土而出了,“你若真的不在乎,我就把真相告诉你,二十八年前,你在万家窗口外面看到的那个怪物,其实就是我。徐冲,我就是万婉,杀死了万家三口的万婉。”

 第二十九章 身世

    南海幻蝶或许是世上最不负责任的父母了,它们从不养育自己的孩子,却有一种独特的繁衍后代的方式,那就是在产卵之时,寻一户有幼子的人家,用自己的卵取代那个孩子。

    我就以这样的方式取代了万宛,变成了万婉。

    从我出现在万家的那一天,我的养父母万祖宏夫妻眼中就只剩下我一人,而万宛,则永远地从生身父母的眼中消失了。

    他哭闹挣扎了几天,终于,在一个像今天这样的大雪天,活活饿死在自己家中。

    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加悲惨的死法吗?我猜没有,所以在那几年,我总是能看到万宛的魂魄可怜巴巴地徘徊在万家院外。徐冲,我知道你也看到了,小孩子的眼睛是最干净的,更何况,你有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

    徐冲,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在无数个我被万宛的哭声折磨得愧疚难眠的夜晚,你总是陪在我的身旁,我们相互取暖,在这风雨飘摇的天地间一起努力地长大。

    若不是二十八年前那天,若不是我的养母无意间发现了那个秘密,我想,我一定会在十七岁那年嫁给你,和你做一对最恩爱的夫妻。

    是的,你没猜错,万宛的骸骨被我的养母发现了,虽然我很快将它藏了起来,可是那具已经被风干的小小的尸骨还是让她惊骇万分,也让她想到了自己总是在梦中见到的那个孩子。他在梦中对自己的母亲说:我才是万宛,那个一直被你们养在身边的孩子,是个妖怪。

    她将这件事告诉了养父,但养父不仅不信,还骂了她,说她不该胡思乱想,猜忌到自己女儿的头上。

    可是作为母亲,是不会善罢甘休的,若是对孩子的身份起了疑,就一定会弄个水落石出。徐冲,我理解她,真的理解她,虽然她开始监视我,试探我,但我对她没有一丝一毫的恨。我恨的是我自己,是我的亲生父母,恨它们如此自私自利,毁了这样幸福美满的一个家。

    可是我的养父却不能对自己的妻子感同身受,他看着她反常的举动和对我的冷漠,终于忍不住在一天晚上大动肝火,和我的养母大吵一架后,将自己灌得酩酊大醉。

    养母那时的精神已经脆弱之极,徘徊在崩溃的边缘,现在,看到丈夫不但不理解,还骂自己是个疯婆子,便彻底失了智。

    我听到打斗声赶过去的时候,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了。养母用一把刀子刺穿了养父的肚子,她随后也在惊惧之下,割开了自己的手腕。

    她看着我,眼睛不甘就此闭上,她问我到底是谁?是不是她的孩子。

    徐冲,我不敢回答,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只能扑在他们身上哭,我告诉她,我爱她,像母亲一样爱她,求她不要离开我。可是,她却在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拼命将我的手拨开了。

    后来的事情你应该都看见了,徐冲,我吃掉了他们,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作为一只妖,我对血的渴望是这么深,即便当时我已经悲痛万分,但是还是没能忍住血腥的诱惑。我也看到了你,你显然是被我吓到了,你跑了,慌不择路,我亦知道,那是我与你此生的最后一次相见。

    那晚,我离开了万家,一路奔逃,来到了一个我自己也不认识的地方,只是我没有想到,这只是我流浪的起点。此后的数年,我都是一个人,从一座城走到另一座城,从一条路走上另一条路,我不知道我的终点在哪儿,或许,这就是幻蝶的命运,漂迫不定,没有归途。

    可是,不知是不是缘分使然,我总是能听到你的消息,人们都说,那个从卯城走出来的普通人家的孩子徐冲,通过了科举,成了顺天府的一名通判。他屡破奇案,令坏人闻风丧胆,得到圣上的赏识,是名满天下的辣手神探。

    徐冲,听到这些的时候,我真的很欣慰,我们两个之中,总算有一个走了出去,走出了童年的阴影。

    可是我却不敢去找你,因为,我觉得自己很脏,尤其在现在的你的衬托下,我更是卑微地抬不起头来。

    后来,我遇到了它,一只死人的嘴巴里爬出来的蝉。见我第一面的时候,它就看出来我是它的同类。我记得它笑着说,你不要装了,装得再像人,也不是那么回事,他们不会接纳你的,因为哪怕你伪装得再好,也会有露出尾巴的时候。

    我一开始是厌恶它的,它吃人,随时随地,只要有机会。可是渐渐地,我发现和它在一起很轻松,它不会鄙夷我的身世,它甚至告诉我,这世界上,人才是最脏的,因为他见过太多的人,他们虽然长着人的模样,但灵魂却早已臭得发糟了。

    它还救过我一命,那天,我被一个醉汉纠缠,它二话没说就杀了他,但是我们也因此被官府通缉,所以,我便和它来到了这座山谷。谷中野物不少,我们便靠此为生,但是,偶尔也会有人落入谷中,被他当成天赐的盛筵。

    我没想到会在谷中遇到你,第一次见到你时,我甚至认不出来你了,徐冲,你和小时候完全不一样了。我没想到,那个瘦弱爱哭的男孩子,竟然变成了一个目光坚毅身姿挺拔的男子。

    我只能从你的眼睛里看出你仅存的那一点少时的样子,但是我知道,你还是那个徐冲,那个让我这么多年来都无法忘却的徐冲。

    “我错了,是吧?”

    子豫,不,万婉回过头来看着徐冲,冲他凄然一笑,“我错了,你早就变了。可是徐冲,你还认得自己吗?你还记得自己以前的样子吗?”

 第二十九章 诱惑

    徐冲迎着子豫的目光,抿起嘴角轻轻一笑,“小婉,我对你是永远都不会变的,你记得这一点就好。”

    “徐冲”

    徐冲忽然拉住她的手,将她拽到吴元礼的尸身旁,他的力道有些大,所以子豫几乎是扑到了吴元礼的身上,手上沾满了他的血。

    “小婉,在我面前你不用伪装,只要我们于对方而言是清白的,那么即便我们对不起其他人,又如何?”徐冲俯下身,指着吴元礼后背上那个深深的伤口,颤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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