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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南面出了什么事?”
杨忠去年领了个差事,掠地南梁,占了城池就直接驻守在那里了,没有召令不得返回,这是规矩。
之前都没什么风声,为何,现在就回来了?杨坚百思不得其解。
“确实有件要紧事。”
杨忠口风很严,但他一想长子杨坚一向聪慧过人。
万一对方想太多帮倒忙,那就有些不妙了。
慕容垂中了“金刀计”,就是来源于儿子慕容令“想太多”,这种错误,没必要再犯。
于是杨忠沉声说道:“为父孤身返回是因为要去河洛接应一个人过长安,此事万万不可张扬。”
“河洛!”
杨坚吓得几乎叫出声来。
也不怪他吃惊,因为那地方现在在北齐手里啊!
十多年前,高慎因为一个女人高伯逸刚刚杀了的那位而奔逃西魏,引发东西两魏大战,高欢,宇泰,彭乐,独孤信,杨忠等人全都上场较量,战况一波三折。
最终西魏惨败,偷鸡不成蚀把米。现在,是要重复当年的旧事,你说杨坚担心不担心。
“无妨的。”
杨忠摆摆手,看到杨坚吓坏了,他有些不悦的哼了一声道:“这次只是接人而已,我并不打算带很多人。”
十几年前那件事杨忠也是参与者之一,自然知道此事的厉害。
如果没有准备好,贸然开战,结局恐怕不太好看。
而且增兵这样的事情,跟和面加水一样,粉多了加水,水多了加粉,无穷无尽,摊子越弄越大。
搞不好又变成两国之间的国运之战,这不是宇泰想要的,杨忠作为宇泰的心腹,自然知道这一点。
而且宇泰在信中强调,动静小一点,河洛之地,现在如同鸡肋,食之无肉,弃之有味,齐国若是没有大变,不要搞什么幺蛾子。
“家中一切可安好?”
“回父亲,一切安好。”
杨坚少年老成,做事就是一板一眼的。
杨忠满意的点点头,长子很成器,一看就是将来要出将入相的人物,家里的事情让他安排很放心。
“去睡吧,明日我有事要见你岳父,你也带着伽罗一起吧。”
说完杨坚就点头行礼,退出书房。
“高伯逸?何许人也?高德政那个宠臣的外生子?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崽子也值得如此大动干戈么?”
杨忠拿着独孤信写给他的信,困惑的皱着眉头。说实话,他并没有觉得高伯逸有多么厉害。
只是因为信中独孤信怕他不能回长安见面,特意嘱咐,去河洛的时候一定要小心高伯逸这个人。小心驶得万年船,一向是杨忠的座右铭。所以这次他特意赶回长安,就是想跟独孤信见一面。
“希望不要打起来才好啊。”杨忠轻叹一声,现在国家的重点方向在南面,利用梁国内乱的机会掠地,充实自身实力。与齐国死磕,完全是因小失大了。
“呵,黄口小儿。”杨忠无语失笑了一声,将信纸放上烛火上。
阳光明媚,长乐馆蹴鞠城看台上,高伯逸无语看着几百个穿着“正装”就是三衣的和尚在足球场上作法事,俗称“开光”,感觉不免有些怪异和不伦不类。
要是来个足球宝贝什么的,穿着清凉的咳咳咳,那是不可能的。拉回思绪,高伯逸发现邺城周边各大寺庙都来人了,看台上一小半都是和尚。
那连提离耶舍还真是下血本啊!只是为什么我感觉这画风好像有些不对呢?
高湛来了,高演来了,杨愔来了,呃,渣爹高德政也来了。
今天来了好多大佬啊!高伯逸心中暗暗紧张。今天这一遭千万别玩砸了,要是玩砸了,场面可就不太好看了。
正在这时,一大群人簇拥着熟悉的身影进入到球场。
正主高洋来了!
高伯逸连忙过去“打卡”。
走近一看,高洋还搂着个妖娆的美女。
秀丽的青丝,被镶有宝石的丝绸束起,随风轻舞。斜斜别了一支描了金花的玉簪,简约而雅致。那张雪白的鹅蛋脸,透露出丽人的微笑。
弯弯的峨眉,一双丽目勾魂慑魄,秀挺的琼鼻,粉腮微微泛红,滴水樱桃般的樱唇,如花般的瓜子脸晶莹如玉。
身上披着薄薄的轻纱,香肩若隐若现。
如果要让高伯逸来形容,那么这个女人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是在勾引男人最原始的冲动。
这他喵的活脱脱的苏妲己啊!
不得不承认,若是谈到对男人的吸引力,“容德甚美”的李祖娥,完全比不上这位。怪不得这两天都没见高洋,原来这厮把妹都不回去了。
做皇帝就是好啊,想睡哪个妹子就睡哪个。高伯逸心中涌起一股“大丈夫当如是”的豪情。
不过也就想想而已。
“薛娘子,这位就是长乐馆的设计者高伯逸,也是你口中那个打虎英雄。”
高伯逸一凑过去,高洋就连忙给这位美人介绍道。
果然是薛妃!
他心中一沉,低着头不卑不亢的说道:“鄙人见过薛娘子。”
看到高伯逸如此低调,高洋满意的点点头,刚要上看台上最好的“专座包厢”,就看到薛娘子一脸兴奋的对高伯逸说道:“你真的打死老虎了吗?那么大一个老虎你能打死?要不明天让陛下再设个局吧,我好想看看你是不是真的能一棍子打死老虎呢!”
此言一出,高洋身边的人全都勃然变色!善于察言观色的薛妃自知说错话了,做出个卖萌的表情,眼巴巴的看着高洋。
“朕的中书舍人,又岂是玩物可以比的,此话休要再提!”高洋轻飘飘的将薛娘子那句话顶回去,却也没处罚这个出言不逊的漂亮妞。
“陛下,那微臣这就下去准备了。”高伯逸像是没听到薛娘子刚才那句挑衅的话一般,平静的对高洋说道。
“嗯,去吧,今日让朕感受一下你这新式蹴鞠的乐趣。”说完他就搂着薛娘子上了看台。
高洋没有注意到的是,已经转身离去的高伯逸,面沉如水,双腿都还有些微颤,拳头捏得指尖都发白了
第104章 感觉活得像个人
长乐馆,也就是蹴鞠城,高伯逸是选取了前世足球场的最小标准。然而即使是这样,对于北齐的君臣,权贵们来说,这场地也算够大了。
坐上看台,就像是被人脑控了一般,注意力全在球场上。
“现在出场的是天平寺队,没错,他们都是来自天平寺的僧侣。今日表演赛的捐赠,将全部用来周济邺城的苦寒平民。他们穿着赤色的队服”
四眼扯着嗓子介绍前来比赛的两只队伍。
比赛场地四周的地下,埋着好多个大水缸,起到了传音扩音的作用。这不是高伯逸的主意,而是天平寺的真善大师想出来的办法,跟现代的音响,是一个原理。
“陛下,你看,下面说话,上面都听得到呢。”薛娘子娇笑着说道,那语气能让男人浑身都酥麻不已。
“嗯,伯逸这地方相当不错。”
这个“半包厢”设计得非常巧妙,既不影响视线,又可以偷偷摸摸做点小动作,可谓是贴心至极。
“不要说话,比赛已经开始了。”高洋打断了薛娘子的哔哔。
“10号接到球,往前带,又传给8号,8号又传回来,搞什么嘛,倒来倒去的”
四眼不耐烦的语气,似乎也象征着比赛的沉闷。
高伯逸在场边一看情况不对,连忙把四眼替换下来,自己来解说。
“我们对球员的要求,很多是泛道德、伪道德,最后是不道德。要求他们貌美如花,又要求他们赚钱养家!球员们有些是被陛下刚刚特赦的,有些家徒四壁,有些曾经流落于邺城的街角。但只要他们在场上好好踢球,踢球挣的钱是靠自己本事挣的,那你随便。你在场上是英雄,就是英雄。
球场就是战场!”
“看这个球,还是10号,他过去了,好的,又过了一个人,红队11号!是的,11号!过他,好的,进去了,11号,点球!点球!点球!11号立功了,11号立功了!神啊!这是上天赐予的一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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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伯逸一边用亢奋的声音解说,一边手舞足蹈,比上场了还要兴奋。那感觉就像是他自己进球了一样。
“这才有点意思。”
刚才那连续的突破,看得高洋都有些跃跃欲试了。他跟高伯逸一起踢过球,但跟眼前的水平比起来,完全是小巫见大巫,没有可比性。
经过训练的,和没有训练的,完全不能比。
这点跟军队有点像啊。
高洋眯起眼睛,他发现蹴鞠其实还有些别的用途。
“天平寺队要10来踢球,对,就是他们的队长。本来只是天平寺里一个普通的武僧而已,然而今天,他就是全场最瞩目的明星。来看这一球。”
“直挂死角!守门员根本就没有反应!太快了!”
高伯逸声嘶力竭的大喊着。
看台的另一边,大胡子斛律金饶有兴致的看着场上你来我往踢得热闹,对身后的斛律世雄说道:“孙儿,怎么样,喜欢蹴鞠嘛?其实也没什么意思嘛。”
有些人鸭子死了,嘴巴还是硬邦邦的。嘴上喊着不要,身体还是很诚实的。哪怕看得热血沸腾,脸上也是风轻云淡的。
不过斛律世雄没有斛律金的城府,他兴奋的大叫道:“爷爷,这实在是太好了,我也要组建一支蹴鞠队!这次蹴鞠大赛拿冠军!”
呃为什么这孙子就是领悟不到关键点呢?
斛律金本来想说你那个还没有领回家的未来媳妇,已经要到别人怀里了,而那个人就是发明新式蹴鞠的人。
你现在还为他叫好,心真是太大了点吧?
“哼!”斛律金气鼓鼓的坐下了。这个斛律世雄跟他爹斛律光一样,是个死脑筋。
难怪人家李氏看不起你。
斛律金虽然自己很顽固,坚决认为自己是个胡人,绝不接受汉化那一套,但他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