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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男装与女装不同,男装大多深沉,以黑色,白色、深灰色为主,偶尔会有几个亮眼的颜色,但比较适合年轻人。
叶云天只是看着年轻而已,实际已经四十几岁,相当于一个中老年男人了,所以易凤他们觉得他还是不要装嫩,走成熟风格比较好。
易龙逛了那一层所有的男装,最后觉得那家叫威尔士的男装特别适合师父的气质,他在里面挑了好多件,易凤甚至连羽绒服,呢大衣都给师父安排上了。
买完衣服,他们又去楼下买鞋子。既然配了成熟风格的衣服,鞋子当然要配真皮鞋,这样才能更加搭配。
易凤根据刚刚买的那些衣服,给叶云天配了几双鞋子,替换着穿,应该也够了。
易凤突然想起了叶云天母亲脚上的那双鞋,皮都已经磨破了,脚丫子都快钻出来了,她却还继续在穿着,现在天冷了,她这样下去脚会冻坏的。
易凤来之前就留意了她的脚码,所以也帮她选了一双合适的鞋,有了鞋就不能没有衣服,所以易凤又去楼上帮她配了套合适的衣服。
三个人,大包小包,满载而归。
回到店里,叶云天还以为他们跑哪打劫去了。当知道还有他的衣服,鞋子的时候,他有些意外。
这些年来,他都是用别人的旧布做一些袍子穿,他倒是穿习惯了。
有的客人甚至还要给他钱买他身上的袍子,只是他每个季节也就两身袍子,要是卖给别人的话,他可就没有了。
易龙和易凤给他买了那么多,让他一件件去试穿,他还不知道怎么搭配,有些犯难。
易凤把衣服、裤子和鞋子搭配好,一身一身让他去房里试穿。
叶云天听话的进了房间,易凤给他里面搭的是蓝色的衬衫,上面有很多小纽扣,叶云天还没有纽过小纽扣,倒是花费了不少时间才穿好。
穿完后,他对着镜子简单整理了一下,他总觉得这么穿有种说不出的奇怪,他浑身上下都不自在。
他不太自信的走了出去,小童却尖叫着说道:“这也太好看了些吧?”
叶云天本来就不胖,这几天吐血吐下来,莫名又多了几分冰美人的娇气,看上去是种别样的美,是商场里那些模特永远都比不上的。
这才是正常的现代人应该穿的衣服,小童看到他这样,都恨不得把他以前穿的袍子通通扔掉,那些个袍子,怎么能跟这个衣服相提并论呢?
叶云天听话的一套一套替换,每次从里面换出来,三个人都能发出由衷的赞美。
易龙和易凤的眼光不错,挑中的每一套衣服都很适合叶云天,叶云天穿着不仅合身,而且气质都得到了完美展现。
师父如果不搞推拿的话应该也能进演艺圈发展吧,现在演艺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正好缺叶云天这种气质的影星,他要是进入了演艺圈,肯定就能大火。
当然,这只是易凤一个人的想法,依照叶云天的性子,怎么可能愿意进娱乐圈呢?如果进了娱乐圈,就没有私生活和自己的隐私,就连他那少到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的过往都要被重新提起,他怎么可能愿意呢。
易凤把新买的衣服都放到洗衣机里去消毒杀菌了,等重新拿起的时候,那些衣服都是熨烫好的,不会有一丝褶皱,直接挂在衣橱里,拿起来就能穿。
小童也开心的跑去房间,一件一件试穿给艾尔斯看。
经过昨晚一番谈心之后,小童已经喜欢上了艾尔斯,所以他想认真问一下艾尔斯的意见,这些衣服穿在他身上好看吗?
艾尔斯认同的点点头,小童虽然长得没有外面的易龙和易凤好看,可五官标致,极其耐看,属于越看越漂亮的类型。
小童听到艾尔斯的认同更开心了,他问艾尔斯:“艾尔斯,以后我跟你在一起了,你会帮我买这么多漂亮衣服吗?”
“当然会。”
艾尔斯斩钉截铁的告诉他,他的薪水可是很高的,存款也不少,给小孩子买些衣服,太小菜一碟了。
“那你会乖乖听话吗?”艾尔斯的买是有要求的买,只有小童乖乖听话了,他才有可能帮他买这么多衣服,除非免谈。
“我才不会乖乖听你话。”小童心里已经有了叛逆,虽然他知道艾尔斯的要求不算过分,可不知怎么的,他还是说出了气话。
用些衣服就想收买他,他可不是只认衣服的人,最起码还得再加双鞋。
“加!”
艾尔斯宠溺的大手一挥,他从第一眼见到小童,就觉得这个孩子特别合自己的演员。虽然没有易龙和易凤那么优秀,可说句实话,有多少孩子能比上易龙和易凤?怕是一个都没有吧。
妇人坐在房间,她还想收拾行李,提早为离开做准备。可屋子里转了一圈,却发现这里没有一样东西属于自己,她只要带走个人就可以了。这样想着,她一阵苦笑。
这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她立马紧张的缩到角落,嘴里问着:“是谁?”
2871 充实的人生
易凤小心翼翼的回答:“是我。”
她来给师父母亲送衣服和鞋子,让她试穿。尺码要是不合适的话,她就再去换。
无缘无故给她买衣服做什么?莫非是要让她换上新衣服现在就走?
妇人正担心着,易凤打开了话匣子:“我们刚刚去帮小童和师父买衣服,正碰上合适的,所以给你也买了一套。”
小童的衣服在童装部,师父的衣服在男装部,即便再怎么顺便,也顺便不到她的女装部呀。易凤给她买的衣服是红色的,她最喜欢的就是红色,款式她也很喜欢,还配了双精致的高跟鞋,她迫不及待的试了起来。
虽然脸蛋骤然变老,可是身材还是在,气场仍是在,所以她穿起这身衣服来,居然无比的合适,比商场那个门口的模特穿的都要好。
易凤现在才明白,叶云天的那份气质像的是谁。
易凤建议她走一圈,她却不怎么愿意,虽然身材没有走样,她的脸上却已布满皱纹。
老了,老了。
年轻时候没有穿上这些好看的衣服,现在脸变成这样,居然穿上了。
易凤给她买的这身红衣很显气质,她本就白皙的肌肤在红衣的衬托下,显得愈发白,像会发光一般。
易凤有了个主意,要不她就穿这身,叶云天穿那身蓝色的西装,他们一起,拍个照片,留个念?
她把这个想法和妇人说了,妇人却摇摇头,她不想让叶云天看见她现在的样子,不想让他知道她为他输血的事,不想让他的心里充满内疚。
她为他做这些事,本来就是应该的。
小童要走了,和艾尔斯一起回南岭国,开启一段新的人生。
叶云天本打算躲在房里,不去面对,可易龙和易凤非拉着他去送送小童。
小童已经换上了易龙他们给他买的新衣,这几天的伙食好,他明显胖出来许多。人靠衣装,他穿上这些新款衣服,也变的好看了许多。
易凤还给他置办了很多的生活用品,很大的一个箱子装着,倒是比艾尔斯还多。
易龙、易凤也很有礼貌的给艾尔斯准备了一些天启国的特产,艾尔斯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他已经收了一千万,再拿这些,看上去有些贪得无厌。
难得见艾尔斯推辞,易凤倒是有些不习惯了。不过他们很快应该也会去南岭国,到时候还要和艾尔斯学习医术,就当这些都是贿赂他的吧,希望他到时候好好教他们。
等学会了,他们要去帮助一些得绝症却对生命抱有希望的人,让他们重新拥有生命,这应该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叶云天也很舍不得小童,可是作为一个成年人,他不会把自己的真实情绪表现出来。
多年前,他经过垃圾桶的时候,听到一个婴儿的啼哭,他本想假装没听到,可奈何自己的耳力太好,即便是走出十几米远,婴儿的啼哭却仍在耳边徘徊。
他只能转身,摸索着把他抱起,他热呼呼的身子,一下子温暖了他的心。
犹豫片刻,他把他抱回了家,虽然可能养不活,他却不能眼睁睁的看他死了。
当时他还没开这家店,在一个推拿房里上班,拿着微薄的工资。
邻居是个很有爱心的胖大婶,见他捡了个孩子,便拿些羊奶什么的来,让他喂孩子吃。
他笨手笨脚的,每次都对不准孩子的嘴。
胖大婶见他这样,便抱过孩子亲手喂他。
后来,他考虑过把这个孩子送走,他是个盲人,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怎么去照顾一个孩子呢。可是胖大婶一句话让他改变了主意。
她说:“你是个可怜人,他也是个可怜人。你把他养养大,以后他还能给你披麻戴孝,好好的送你走。”
自从芳死之后,他早就心如死灰,他的身边没有爱人,没有朋友,没有父母,这个孩子,倒无意中成为了他的唯一。
既然如此,他就咬咬牙,继续把他养大吧。
就这样,叶云天也算一把屎一把尿把小童带大了。以前是叶云天照顾小童,可小童很懂事,很早便会替他着想。
后来那家推拿房不景气,关门了,叶云天和小童便商量了一下,拿出积蓄自己开一家。
叶云天看不见,小童便做他的眼睛,两人就是这么配合着,一点一点把这家店开了起来。
这里,装满了他们所有的回忆。还好,虽然小童走了,但是他却留在了这里,那回忆起来的时候,应该也有个念想。
他的视力已经恢复了正常,能清楚的看到每一个人。
原来易龙和易凤长得这么粉嫩可爱,怪不得每次客人都要夸他,去哪里寻来的这么好看的徒弟。
艾尔斯满脸都是胡子,可那些胡子错落有致,看上去不仅不邋遢,还有种成熟之人的魅力。
他照过镜子,这张脸出乎他意料的好看,他听小童说个,那个女人,也就是他的母亲,也生的很好看,自己应该是遗传的她。
不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