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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他怎么好意思来?难道,是因为夏梦女神也参加,所以,他就厚着脸皮也来?夏梦女神,高中的时候,是同情他,才经常和他说话。现在,他都做了别人家的上门女婿,还想癞蛤蟆吃天鹅肉吗?”
“……”
一群人,听说何金银也要来参加同学聚会,顿时间,在群里热议开了。
群都要沸腾了,原本,十多天甚至一个多月,都没有一条消息的班级群,在此刻,瞬间变成了99+。
“呵呵…说起来,你们还记得吗?何金银,之前还和夏嫣然谈过恋爱呢?”就在这个时候,有人又提起这件事。
本来,一直安静,没有在群里发言的夏嫣然,顿时间发消息说道:“别胡说好不好?什么叫我和他谈过恋爱?他那是追求我,然后我看不上他,好吧。”
“我和他恋爱,他配吗?”
“对对对,嫣然女神说的对!那不叫恋爱,那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群人,又在群里附和着。
之前,何金银遇到过的张芳芳,此刻也插话道:“说起来,我前两天,还见过何金银一次!他倒是运气挺好的,入赘了一个很有势力的女人。不过,那个女人的背后有另外一个男人!和他结婚,估计,也是欺负他窝囊吧!”
张芳芳上次回去以后,也是想明白了。那就是江雪背后有人,有一个让向强、洪三宝都害怕的男人。而那个男人,估计是江雪的情人。
至于何金银,她觉得,已经让江雪,给他戴了绿色的帽子!
她这话一出,那可是诛心呐,一群人纷纷发表情包。
发绿巨人的表情,发‘青青草’的表情包,发呼伦贝尔的风景照…
那意思,不言而喻,都在嘲讽何金银被戴了绿色帽子。
一群人嘲讽的同时,还有人问道,“芳芳,听说你现在,在给陈可那个大明星,做经纪人呢,你可是真厉害啊。”
“唉,就是混口饭吃而已。”张芳芳故作谦虚的说道。
“哇,芳芳,什么时候有机会,帮我找陈可要个签名啊。”有人立刻说道。
“小事,这都是小事。”
“……”
看着群里,大家的热议,何金银眯了眯眼。
这个张芳芳,嘴巴有点臭,看来,得在同学聚会上,收拾她一下。
还有那个杜涛,你不是想要看我丢脸的模样吗?到时候,看看是谁丢脸!
群里,那些人还在热议着,话题,都围绕着何金银。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的人,就喜欢看人家的热闹?贬低别人吗?
摇了摇头,何金银并没有再看群里了。
正想放下手机,然后准备睡觉,但就在这个时候,突然间,有一个人给他发了一个私聊。
发私聊的人,是叫做王英俊,当然,本人并不像他的名字一样英俊,而是一名有些虚胖的男子。
高中时期,何金银唯一的男性同学朋友,也就是他了。
他是何金银,唯一的哥们,也是唯一一个,没有嘲笑过何金银的人。
不过,二人也挺久没有联系了,他高中的时候,就一直追求一个女孩子,从宁海追到魔都,从高中追到大学,又从大学,追到毕业。现在,他应该是在魔都吧?
“金银,明天见一面吧。我回宁海了!”王英俊,发了这么一条消息。
何金银有些愕然,听那语气,胖子的状态似乎并不好。
他点头,发消息回复道:“好,老地方见!”
“嗯。”
167 相思
次日,何金银前往曾经高中所在的学校附近。
他和王英俊,说的‘老地方’,是在一家‘薯粉饺子店’。
以前高中的时候,他们两个人,经常会去那里吃薯粉饺。
很多年过去了,店还是原来的店,老板,也还是原来的那一对夫妻,只不过,岁月将他们的鬓角染白。
饺子店的老板姓王,大家都喊他王老板,这王老板夫妇,过去这么多年,居然还认得何金银和王英俊。
刚进门,何金银就看到了在那靠窗口的位置,坐着的王英俊。
时隔多年,当看到他以后,何金银心里瞬间升出一股愕然来。
“这还是以前那个胖子吗?”何金银真的意外了,以前的王英俊,是一个十足虚胖的男子,但如今,那个虚胖的男子,已经瘦了下来。
当然,王英俊虽然名字叫做英俊,可是,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哪怕瘦下来的他,依然并不英俊。
脸上的脸色很难看,仿佛,是一个连续熬了三个通宵的人。
何金银走过去的时候,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
“何金银,你来了呀。坐!”王英俊说话的生气,也没有以前那么洪亮,整个人,像是霜打了的茄子一样,焉焉的。
何金银点了点头,然后,坐在了他的对面。
一张窗边的小桌,外面是古旧的老街胡同,曾经熟悉的老板,比以前更破旧但却并不脏乱的饺子店…
还有,原来的朋友!
“王老板,给我们来10份薯粉饺…”王英俊朝老板喊道。
喊完了这话以后,又对何金银说道:“好久好久,没有吃这里的饺子了,今天,吃个饱!”
“嗯,吃个饱。”何金银看得出来,王英俊心里有事。
沉吟了一下,他问道:“胖子,多年不见,变瘦了不少。”
“嗯,对,之前,有一段时间,在减肥呢。”王英俊点头道。
“怎么脸色这么差?”
“做程序员嘛,经常熬夜,所以脸色就这么难看喽。”王英俊苦涩一笑。
然后,想到一件事。
“过几天,同学聚会,你也去?”
“是啊,之前答应了的。”何金银点头。
“行。到时候,我和你一起去。省得你像以前一样,被所有人孤立,显得孤零零的!”王英俊如此说道。
以前,那些同学都因为何金银穷,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嘲讽他,孤立他。
唯有他王英俊,和何金银玩到一块。
“怎么不继续在魔都发展了?想着回宁海了呢?”何金银又问道。
“累了。”王英俊拿出一包烟,自己拿出一根点燃。
又递给何金银,何金银平时在江雪面前,不会去抽烟,因为,江雪不喜欢烟味。
不过今天这里,只有他和以前的朋友王英俊,自然也就没有顾虑了。
二人点燃了烟,何金银还想再问些什么,然而,就在这个时候,饺子上来了。
饺子上来以后,王英俊,又叫了老板,拿了一些酒。
“好了,啥都不说了。咱们喝酒,吃饺子!”
“好。”
二人,一边喝酒,一边吃着饺子。
饺子还是原来的味道,不过那酒,喝的却有点苦涩。
王英俊今天,好像是故意买醉似的,一直喝个不停。
何金银本来想着要劝他,可是,看那架势,还是放弃了。
原本在口中的劝说话语,全部随着瓶中的酒,一起喝入口中。
胖子喝了很多,喝到后面,直接喝醉了。
何金银没醉,结了账,扶着他出去。
扶着他走的时候,何金银才发现,王英俊的一条腿,居然受了伤,成了一个跛子。
何金银心里一揪,好哥们,这些年,在你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先的胖子,瘦成了一个瘦子,还成了一个跛子!
二人出去了以后,何金银现在也不知道,王英俊在哪里住。
便找了一家酒店,开了房,将王英俊放下。
喝醉了酒的人,喜欢说话。
王英俊现在,口里就一直在说话。
说着,一个胖子的爱情。
他叫做王英俊,她叫做苏春兰。
王英俊认识苏春兰的时候,是初三。
那一年初三,学校里面举办了一次歌唱比赛,苏春兰去参加了。
她在台上,唱了一首当时很火的‘西游记后传’的主题曲,名字叫做‘相思’。
“红豆生南国,是很遥远的事情,相思算什么,早无人在意…”
当台上那个,穿着蓝白相间校服,扎着双马尾的苏春兰,唱出第一句的时候,王英俊,就不可抑制的喜欢上了她。
从那以后,王英俊在每一个夜里,开始思念她,并且,从各种地方,打听她的消息。
他打听到,那个女孩子的名字叫做苏春兰,不但是个学霸,还是一个唱歌很好听的人。还知道,她要考宁海最好的重点高中。
为了能接近她,原本学习成绩不怎么好的王英俊,开始了刻苦的学习。
原本喜欢去网吧打游戏,去足球场踢球的王英俊,将所有的爱好都放弃了。
他默默的在背后努力。
王英俊虽然长得有点胖,但是,头脑还挺聪明的。他还真的努力,考上了和苏春兰同一所重点高中。
而且,还巧合的,分在了同一个班级!
三年时间,他坐在教室的后排,而她,坐在教室的前排,他就那样,默默的注视了她三年,暗恋了她三年。
有时候,晚上实在想她想的难受,就将手机打开,听听音乐。他听的,是那首‘相思’。
“红豆生南国,是很遥远的事情…醉卧不夜城,处处霓虹,酒杯中好一片泛滥风情…”
每当听那首歌的时候,他都觉得,在她耳边唱歌的人,是苏春兰。
高三的时候,他鼓足勇气,去问苏春兰,问她:“苏春兰,你以后,要报考哪个大学呢?”
“魔都,最好的学校,最好的专业,计算机系!”
“噢噢。”他表面不动风色,内心,却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他也要考那个大学,也要考那个系。
王英俊,头脑真的很聪明,加上,又有了学校的目标。所以,高考的时候,他还真的以高分,考到了魔都最好的大学,并且,去了最好的专业,计算机系。
但,苏春兰却落榜了。她并没有考到魔都最好的大学。不过,她也报了魔都的另外一所大学。专业也是学的计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