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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而起,倒退着到了墙边。
借着屋里的火光,院子里的景象一目了然。
新字四姐妹以及惯常跟在她身边的新杨和新槐都被制住了,包括红杉,每个人的身后都站着一个黑衣人,手里拿着明晃晃的剑。
院子的四周,更是布满了弓箭手。
明昭心中一凉,看这架势,只怕她今天是插翅难飞了。
大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高大的黑衣人走了进来,脸上还蒙着黑巾。进门后的视线直直的朝着明昭射了过来。
明昭打了个激灵,那种感觉就如同被毒蛇窥伺。
红枫把明昭往身后一挡,厉喝道:“你们是什么人?究竟想做什么?识相的,赶紧把我们的人放了?”
黑衣人的眸子眯了起来,径直往明昭这边走过来,“徐明昭,你的本事呢?你的嚣张气焰呢?果然是只遇到事情只知道躲藏的老鼠!”
明昭的心里咯噔一下,这人用了假嗓音说话,虽然听不出是谁,但显然是认识的,不然不会刻意变了声音。
而且此人不但认识她的本人,还知晓她的化名。
这般的上门行刺,莫非是自己过去三年结的仇家?
真要是这样,今夜的事注定是不能善了了。
三年的时间,她以鼠大王的身份打劫了不少的粮草,恨不得她死的人更是不计其数。
却又说不通啊!
她以鼠大王的身份行走的时候,是刻意穿了男装的,而且就是身边的这几个丫鬟也都是女扮男装的。不仅如此,她们还会刻意的化妆,改变原来的样子。
这人是怎么知晓她那层身份的?
莫非是她的身边出现了叛徒?
好吧!她得承认,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我在古代当团宠
第三百一十五章 阴魂不散
明昭在心里叹气,抢劫粮草更不是说说就能办成的事情,因此,她的手下是养了不少的人的。而那么多的人想要隐藏踪迹,就绝非易事了。所以,有人被人盯上了,说出她的一两个特征,总归是有迹可循的。
但是,即便对方再怎么怀疑,她也是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她如今就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谁要是把她跟飞扬跋扈的鼠大王联系在一起,那就只能说明自己眼瞎。
明昭嗤笑一声,“藏头露尾!我看你们才更像是鼠辈吧!有本事,以真面目示人啊!”
驱将不如激将,过过嘴瘾这种事,她最擅长了。
何况,就算是四面埋伏了,谁说她就一定会坐以待毙?
不到最后一刻,就一切皆有可能。
“你就一点儿都不怕吗?”黑衣人又前进了两步,声音有着胜券在握的愉悦。
明昭暗咬牙,“怕!怕得要死!可我就算是吓的哭了,你就会带着你的人撤退吗?”
黑衣人大笑,“徐明昭,你果然是与众不同的。”
明昭也不想再跟他兜弯子,继续刺他道:“你既是知晓我是谁,那就证明是熟人,你不肯以真面目见我,莫非是没脸见人?”
举凡心高气傲之人,最是受不了一而再再而三的激。
何况,明昭现在就跟案板上的肉差不多,这般重压之下,显然是翻不出多大的浪来了。
黑衣人抬手,把蒙面巾往下一拉,就露出了一张面若冠玉的容颜。薄薄的唇角配合着桃花眼一起上挑,“徐明昭,咱们又见面了。”
明昭的下巴差点儿跌落地面,“魏希颋?”
眼前这个人可不就是历经两朝的魏国公之子魏希颋嘛!
明昭怎么也没想到,他堂堂一个世子,居然会跑到北地来,而且还整出了这么大的阵仗来对付她。
真是个小肚鸡肠的男人!
她到底哪里招他惹他了?他怎么就阴魂不散的不肯放过她呢?
当初在凤凰城的初次见面,就闹的非常不愉快。
后来再见是在一年前,在大齐和南吴最后一战战场了,她带着人先把南吴的粮草给劫了。南吴因此节节败退,大齐乘胜追击,就在他们得意忘形的时候,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又把大齐的粮草给劫了。
做这种事,对她和她的队伍来说,都算是轻车熟路。
草一般是就地焚烧或者扔弃,毕竟不适应,目标还大。粮食则会就地转入地底。
这也算是得益于前世地道战的经验,她的人一般会提前打探消息,然后会在可能作战的地点附近挖好地道。一旦打劫成功,粮食和人都会以最快的速度转移到底下。
一般会在地下呆个十天八天的,然后人员陆续的潜出,粮食则要半年或一年的时间再陆续的取出。
所以,称他们为老鼠,也是名副其实的。
但凡事都有意外,大齐和南吴的战争打不下去了,都选择了撤兵。
大齐的主帅是魏国公,她是早就打探好了的,只是没想到这世子魏希颋也在军中。
魏希颋这个人别看着年少,却也是相当的能干和敏锐的。
她刚从地底下钻出来不久,就好巧不巧的碰上了,索性她那时候着了女装,伙同几个丫鬟做游人的装扮。
她没有想到的是,魏希颋居然还记得她,擦肩而过后居然会调转马头回来拦她的路。
也跟现在一样,直呼她的名字,问她:“徐明昭,你怎么在这里?”
她也算是刀尖上滚过的人,早就练成了一副沉稳的心态。但毕竟经历这战事,诚惶诚恐的姿态还是要摆的,刚从地底下爬出来的苍白的脸色倒也应景,便半真半假的声称自己是从江南要去北地探亲,没想到会赶上战争,整个人吓了个半死。
她和他只是见过不愉快的一面而已,再见也不过以为寒暄两句,就可以分道扬镳。
哪里想到,这魏希颋竟是脑子犯抽了起来,不知什么时候多了菩萨心肠,居然亲自带人护送她到了最近的城池,还给她找好了客栈。
她觉得自己若真是一个娇养的小姑娘,在与恐怖的战争擦肩而过后,乍遇到了这样的贴心人,肯定会被感动的一塌糊涂。
所谓的美女爱英雄,话本子里多得是这样的戏码。
可惜,她不是。
她当时只想着快点儿从这个人的眼皮子底下消失,可他偏偏摆出了一副好人做到底送佛送上天的架势,居然还掏银子请她吃饭。
她心中有鬼,自然味同嚼蜡。
而他却一反常态的侃侃而谈,甚至还说起凤凰城的事情,就连她众叛亲离的离开了凤凰城他都似乎了如指掌。他想做什么?她真是越听越令人毛骨悚然,更不免胡思乱想。
他既是对她调查的这般清楚,那么自己所做的事情他是否也了如指掌呢?
不然,没法子解释他见到她的热情。直觉告诉她,他肯放下世子至尊对她这么好,肯定是别有所图。那么她既然参透了这一点,就不得不防。
所以,表面上应承着他的好意,暗地里却筹谋着怎么逃跑。
后来,得知了他是在调查粮草失踪案,她就做了个套,故意在某个地方放出大量出售粮食的风声,他果然上钩,急急的赶了过去,在那之前居然还留了不少人手守着她住的客栈。
也因此,她愈发坚定了心中的想法,他就是在监控她,没准儿偶遇都是他特意安排的。
她也就只能在心里暗骂一声阴险,然后以金蝉脱壳之计逃走。
只是万万没想到,这魏希颋还是个这般有韧性的人,居然一口气追到了这里。
胆子还真够肥的!
虽说北地和大齐没有在明面上撕破脸,也还保持着人员的往来,但不代表整个北地会欢迎魏国公府的人。
若是周鑫再狠点儿心,将这魏希颋的脖子给拧断了,那魏国公就算哭只怕都找不到地儿。
“你以为躲到这里,我就找不到你了?”魏希颋的周身散发出阴冷的气息。“你就算是逃去了天涯海角,也还是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我在古代当团宠
第三百一十六章 疯子的偏执
似是每次见他,他整个人都会沉郁三分。莫不是魏国公的立场不坚定,连带着把自己的儿子弄得精神失常了?
说什么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他又不是如来佛祖,她更不是孙猴子,这个人简直狂妄自大的令人发指。
明昭没好气的道:“你找我做什么?我可不欠你的银子。”
当初离开那客栈的时候,她可是留了银子付房费的。
哪怕对方是个人渣,她都不想占半点便宜。
何况还是魏国公府的世子,那她就更不想跟他有半点儿瓜葛了。
魏希颋咬牙切齿,“你果然是个没有良心的中山狼。我对你那么好,你居然还敢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
明昭抬手揉了揉耳朵,她没有出现幻听吧?
这个魏希颋在说什么?
他对她好?
他什么时候对她好了?
莫非他以为,他为她安排个客栈请她吃顿饭,她就该对他感恩戴德一辈子?
那她只能说,这种施恩的嘴脸怎么就这么丑陋呢!
明昭也懒得跟他废话了,“说吧!你带人围了我的住处,究竟想做什么?”
魏希颋阴阴的笑,“当然不是来杀你的,而是来带你离开的。你若乖乖的呢,这些人都还可以不死。但你要是不听话呢,那么,这些个曾经服侍你的人就都得死!”
明昭的小脸一下子就白了,怒气升腾,鼓涨的整个胸腔都快炸了。这个不要脸的,不是神经病,八成也是疯子。他凭什么要带她离开?他是她什么人?
但既然面对的不是正常人,激怒他绝非明智之举,“我为什么要跟你走?给我一个理由!”
魏希颋道:“理由?你想要什么理由?难怪人都说女人就喜欢玩欲擒故纵的把戏,没想到你也未能免俗。你一个小门小户出身的女子,我让你在身边服侍就已经是抬举你了。你还想要什么?我的婚事肯定是要皇上做主的,正室的位子你想都别想了。但一个姨娘的身份我还是能给你的。而且,我千里迢迢亲自来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