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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伯格的庄园后,两人一直保持不咸不淡的联系。
她从哈佛法学院毕业后,也来到纽约的大律所工作。
双方偶尔会在彼此都有空的时候一起吃个午餐或者喝个下午茶,至于代表距离更亲近的晚餐和看电影则尚未有过。
爱德华没有女朋友(至少没有名义上的女朋友),而艾丽西亚已经有了未婚夫。
当然这不是阻碍双方进一步接触的原因,起码……不是主要原因,要知道,有未婚夫这条在某人眼里多半还是加分项……
“等一下我未婚夫呢,等一下……”嗯,想想就刺激。
只是爱德华对这种蓝血家庭的孩子多少有点戒备心,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她给卖了。
打电话的目的也很明确,打狗还要看主人,约翰·德洛奈是个蠢货,但背后毕竟是小伯克老爷……
艾丽西亚非常sart,立刻明白了电话的来意,随即她告诉爱德华,把约翰·德洛奈放到检察官位置上,也是是小伯克·康斯伯格最后的仁慈了。
如果他干得好,那么几年后可以在这个位置上平平稳稳的退休,那时候还可以去康斯伯格的家族企业里挂名当个顾问,多拿一份薪水。
但如果他还是不像样……当然小伯克·康斯伯克不可能真的不管他,但也就是仅限于给点钱而已了……
摸清这些后,爱德华心中大定,只要康斯伯格家族不出手,那么这场仗似乎也不算太难。
……………………………………
就如同大部分对抗性的竞技体育一样,最好的防守/辩护就是主动出击!
这也是爱德华决定提起诉讼的原因的,唯有如此,己方才能掌握主动,把约翰·德洛奈彻底逼到墙角,这样他原本就不高的智商会彻底显露无疑。
当庭质证……可是爱德华最拿手的把戏!
实际上在一位联邦法官面前把约翰·德洛奈打为被告的目的就在于,要他主动拿出逮捕斯托克和南森的理由…充足的理由。
就为什么在阿尔贝蒂法官已经裁决该影片内容并非色情隐晦后依然一意孤行的动用强制司法手段来逮捕两个可怜的年轻人!
约翰·德洛奈必须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来。
这可不是用自由心证可以推诿搪塞的,逮捕必须有明确的罪名,否则就是检察官违法!
更重要的是,从实际角度来看,作为原告提起联邦诉讼就可以把地区检察官摆在主动承担举证义务的位置。
这一取证程序是强制原告被告双方回答对方律师的提问题的技术手段,双方回答问题前都必须发誓所言皆为事实。
这些诉讼技术手段都是为加速审判过程而设置的,鼓励律师在开庭前尽最大努力弄清事实,尽可能的精简适用法律。
通常来说,在刑事案件中没有取证调查这一程序…这个程序已经有警察完成了,通常被认定是极为可靠的(实际上刑事审判中也有质证的,但这个问题比非常复杂就不多解释了)。
所以卡尔和南森,无法在州一级的刑事审判中(即纽黑文诉电影协会)一案强制约翰·德洛奈回答他们的问题。
然而在民事诉讼尤其是民权诉讼中,取证是最基础的部分。
取证后就要进行质证……只要说到质证某人可就不困了。
啧啧
进行这场联邦民事上诉的最的核心目的,也是爱德华最不可告人的意图——他需要通过本场诉讼中取证质证获得大量德洛奈的口头证词,这些证词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是可靠的证据。
如果民事诉讼赢了,那么德洛奈对两人提起的州刑事诉讼自然也就消弭于无形。
倘若,这场官司输了,那也不要紧,德洛奈的这些口头证词会成为州刑事审判时辩护方最有力的武器,证词和德洛奈的行为毕竟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逻辑失调,这是最好辩护手段。
要做足完全准备,哪怕是对约翰·德洛奈也必须摆出狮子搏兔的精神,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爱德华确实是天生当律师的料。
……
开庭的日子到了。
站在被告律师席上的爱德华非但没有神采奕奕,反而有些萎靡,两个黑眼圈昭示着他昨晚睡眠不佳……
卡尔·斯托克和南森·黑根看到这一幕都快哭出来了,爱德华果然是尽心尽力的在做诉讼准备工作啊……
可实际上呢……
大概是因为好久没出庭了,昨晚他特别兴奋,和茜莱瑞折腾到凌晨四点……
早晨也没定闹钟,而是让茜莱瑞用早安咬的方式来唤醒新的一天……
放到古代真是临阵召妻的大罪,是要杀头的……
……
法槌一声,正式开庭。
爱德华首先着手准备提取证词…这是一项在发誓所言皆真的情况下对德洛奈所作的口头询问。
爱德华先设了个小小的陷阱,目的是要德洛奈证明自己在随意的解释法律:
他用右手敲了敲后腰背站了起来,这让卡尔和南森又是无比感动…看啊,肯定是天天趴在写字台前导致的腰肌劳损!
爱德华:“事实上,阿尔贝蒂法官已经在判决中认定了此片并非色情制品,并且没有阻止你禁止此片上映的打算,是嘛?”
德洛奈:“是的”
爱德华:“你认为你可以下决心把这两人以刑事犯罪为由加以逮捕,、尽管地区法院的法官已经认定该影片并非色情制品?”
德洛奈:“没错”
爱德华:“你觉得你可以禁止一步地区法院法官已经裁定不是色情制品的电影上映?”
德洛奈:“我已经这样做了?”
爱德华:“所以你在这个案子里有效的起到了对出版物的检查和控制作用,对嘛?”
德洛奈:“确实如此”
初步目标达成,德洛奈承认更确切的说他的行为起到了检查控制的作用,那么下一步爱德华就要把逼入绝境,迫使他撤销对两人的指控。
同时他也知道德洛奈的思维怪癖,和拉里·帕里一样,他们都认为隐晦物品和有组织的犯罪集团有密切关系。
爱德华:“所以,你也认为此片和犯罪集团存在密切联系?我是指全过程,包括拍摄,传播等”
德洛奈:“我认为,任何情况下放映这部电影都与有组织的犯罪集团有关”
爱德华:“那么,你有斯托克先生与黑根先生与有组织犯罪活动联系的证据嘛?”
德洛奈:“至少要有人向他们提供影片拷贝吧?”
爱德华:“所以,你认为提供拷贝的人有问题?”
德洛奈:“当然,他们也是犯罪的一部分。”
爱德华:“那么,那么我们可以假设一个问题,如果在这两位和提供拷贝者之间,二选一的话,你会选择谁?”
德洛奈:“我抗议,这是诱导性假设!”
法官:“爱德华先生,请你稍微注意下。”
爱德华:“好的法官阁下,我想说,从犯罪记录来看,我的两位委托人可谓干干净净,甚至连开车超速都没有,如果说这样的人是犯罪集团的一部分显然有些荒谬”
德洛奈:“但他们放映了影片就是犯罪!”
爱德华:“没问题,按照德洛奈先生的理论,这两位耶鲁的优秀学生履历干净了二十多年,然而在某天晚上八点按下电影放映机的按钮时……嘭!”
他夸张的做了个爆炸的手势,“犯罪集团份子诞生了?”
这其实是彻头彻尾的狡辩,类似说法套到杀人犯头上其实也能成立。
但问题是,联邦最高法院已经明确放映行为合法,在这个大前提下,德罗纳还继续嘴硬,就很能带来喜剧效果。
仿佛一个蠢货自以为骗过了所有人,正在为此自鸣得意时,殊不知那些“被骗的”,此刻正把他当马戏团的猴子看。
这话引来一阵哄笑,就是法官也有点忍不住。
爱德华:“所以,我再问一遍,如果可以的话,在提供拷贝的家伙和这两人中间,你会选择哪一个进行起诉?或者说你认为哪一方罪孽更加深重些。”
不待德洛奈回答,他扭头看向法官,“法官阁下,我这样的询问,没问题吧。”
法官:“德洛奈先生,请你回答问题。”
德洛奈:“呃,呃好吧,如果有足够人手可以去查证出是谁提供的拷贝的话,我会优先选择起诉这个家伙。实际上我非常想这么干,但是你知道,我手下没人……”
爱德华冷笑一声:“你是否要求过检察官助理向我的两位委托人查明,他们能否向检察官办公室提供影片来源的资料?”
德洛奈:“没有”
爱德华“你是否在案发后曾经向电影协会进行调查提供影片拷贝的人在什么地方?”
德洛奈“没有”
此时,德洛奈的律师要求暂时休庭。
而借助这个机会,爱德华则要求查看一下证据……那卷害人的拷贝…这玩意之前一直被存放在德洛奈办公室的保险柜里…始终无缘得见。
半个小时候听证会继续。
爱德华一上来就咄咄逼人的提问:“德洛奈先生,根据你刚才的说法,如果二选一的话,你会选择起诉影片的提供方,而不是这两个学生,对嘛?”
德洛奈只能点头“是的”。
爱德华“那好,我来告诉拷贝的提供者,法官阁下我要求调取证物,就是那卷被检察官没收的电影拷贝……”
法官点头同意。
一会儿,法警用托盘把拷贝盘端上来,看起来就像是在上菜。
爱德华拿起拷贝:“我就不带手套了,说实话,这玩意就是出了点问题,也没啥,毕竟全国大概有几千个呢……”
法官无奈“杨先生,请你,略微克制一些……”
爱德华“遵命”
爱德华把拷贝放到德洛奈面前的桌子上,后者随即两眼瞪得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