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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寿立刻带着手下照办,还未等他们彻底准备妥当,敌人的身影已经出现在一里之外了,真可谓是万马奔腾,杀奔而来。
所过之处,大地随之战栗,杂草匍匐在地。马蹄声似千军震鼓,十里可闻,惊起了一大片鸦雀,拍打着翅膀,落荒而逃。
在这山呼海啸的声势面前,不禁让人升起一抹渺小而无力之感。
泰山压卵,谁能不惧?
大敌当前,谁能不怕?
赤木口已经安生了好多年了,那些炮兵又是新招募的,虽然被李霸带着参加了几回军事演习,却没见过什么大阵仗,此刻不免慌了神。
狗蛋拍了拍身边的炮兵,“怂什么?咱们赤木口,又不是没歼灭过强敌,好几万人马不也给咱们给灭了?昔日能做到,如今也能做到。那些鞑子在咱们的火器面前,完全不堪一击。全都给我瞄准咯,准备发射!”
那炮兵喊了一声“得令”,将手往身上蹭了蹭,擦去了手心的汗水,小心翼翼地从腰包中,掏出了一个一指长的单筒镜,安装在了炮膛上。
若是有现代人看到,不禁要惊呼,这不是望远式瞄准镜吗?
而且还用墨线画了十字瞄准线!
“准备!开火!”
狗蛋一声令下,只见炮火口冒出浓浓的白烟,震耳欲聋的炮声齐鸣,如雷公之怒,如火龙之吼,威震八方,气盖四野。
铁质的实心弹,重达三十多斤,宛若流星划过天际,一跃百丈之遥,以万夫难当之势,一路向前,所过之处血肉横飞,给予所有的生灵,平等的死亡!
不待敌人从死亡的恐惧中反应过来,第二轮炮弹已经上膛。
两轮攻击之后,敌方的前锋已经逼近百步之内。
狗蛋谨记着无羡的嘱咐,不敢恋战,将神飞炮搬上木牛,带着全体炮兵,准备撤离。
胡勒根作为殿后,带着十只骡子、三十只羊而来,一个个身上全都绑满了炸药包。
每十个一什,分批点燃了缠在它们尾部的鞭炮,将它们驱赶至敌军的马队中。
一连串轰轰轰的爆炸声中,夹杂着马羊的哀鸣。
狗蛋带着人与火器,沿着村道一路后撤,直至尽头,以木牛为护栏,再次架起神飞炮,准备下一轮的巷战。
朱寿随无羡避入了村屋内,看不到村口激烈的战况,只听得一阵阵炮声如雷,不免热血沸腾,向无羡请战道,“一会儿,我也用火铳吗?我的眼力很不错的!”
尤其是前些日子,他刚被伏击过,吃了教训,苦练铳术,装填火药的手势熟练了不少。
“你不是带着弓吗?用弓箭。”
朱寿有些委屈,“为什么不让我用枪?”明明小无羡的人,用的全是火器。
无羡解释道,“弓箭的上弦速度,比火器快得多。而且天色已暗,为了不在敌人面前暴露我们的身影,屋里不能点灯,这种情况下,不利于给火铳装填火药。”
“如此说来,岂不是火铳不及弓箭了?”
“不!”无羡断然否定道,“你知道培养一个熟练的弓箭手需要多久吗?”
这个朱寿知道,“至少三年。”即便他天资聪慧,也是学了半年才算出师的。
“那你知道培养一个熟练的火铳手需要多久吗?”
这次无羡不用他开口,便直接告诉了他答案,“只需三个月!而且使用火铳无需臂力,即便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弱妇孺,都能成为出色的战士,瞬间获得对战勇武鞑虏的武力,大大弥补了大明子民在体力上的劣势,这才是火器的最大作用。”
朱寿双眼一亮,之前他也与兵部侍郎谈论过火器的事,他只道那是奇伎淫巧,射程同弓箭差不多,换起火药来又麻烦,还浪费铅铁,不足挂齿,不如扎扎实实地让士兵练习弓马。
可是他却忽略了很关键的一点,鞑靼人人能骑善射。大明却连良驹都不够数,拿什么同他们比?能比的只有火器!
无羡又道,“火器的这些不足,只是暂时的。你知道吗?在大食以西,与弗朗机比邻的国度,已经有人发明了簧轮枪。”
她的双眼璀璨如星,声音不觉都带着兴奋与激动,“簧轮枪不用火绳点火,只需弹簧驱动旋转便可发射。技艺是日新月异的,若是我们放弃了火器,故步自封,百年之后如何同上膛更快的火铳、射程更远的火枪、威力更猛的火炮战斗?”
是啊!为君不能没有忧患意识!
朱寿想着未来,当一群弗朗机人,带着更厉害的火器而来,他又该如何抵挡?
“杀啊!”
敌人的喊声宛若警钟,敲响在了他的耳畔,将他吓出了一身冷汗,他忙搭弓上箭。
面对着几千人的猛烈冲击,他们这百人的箭阵,如同蚍蜉撼树,对于对方而言,根本就是不痛不痒。
眼看着神勇无敌的敌寇,已经冲入了村中,即将破门而入,朱寿要说心中一点不慌,那是假的。
他的手心都沁出了薄薄的一层汗,紧紧地握在了刀柄上,准备做最后的肉搏。
第124章 迎头重击2
就在朱寿神经高度紧绷着的时候,“轰”的一声巨响传来,着实让他吓了一跳。
村口的火枪队早已撤离,所有的人都换上了弓箭射击,这会儿又是谁在开炮?
他偏转头,循声望去,见是狗蛋的队伍撤到了村道的尽头,正对着如洪水般涌来的敌兵不停地开炮。
炮口冒起了一阵阵白雾,宛若暴怒中的神龙喷出的鼻息。
之前那些炮兵在村口,他没机会得见,这会儿可是瞧得真真的。
村道狭窄,非常适合炮火的攻击,简直就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神飞炮的炮弹,在空中飞驰而过,直接穿透敌人的骑兵阵,毫不留情地轰击着所遇到的一切,碰到膝盖即折,擦到手臂即断,砸到脑袋即殇。
朱寿甚至看到一个炮弹,从一个敌兵的胸口直接穿了过去,留下了一个坛口大的血窟窿,扑扑地往外涌着血。
炮火虽猛,击杀的敌兵依旧是九牛一毛,朱寿看到不少人,已然冲到了他们所在的小楼前,勒马扬蹄,正要踹门。
他心急如焚,却见无羡不紧不慢地拿出了一根火折子,放在嘴边轻轻一吹,火苗瞬间蹿了起来,照亮了她嘴角洋溢的自信。
“小无羡,你不是说,不能点灯的吗?”而且敌人都快冲上来了,躲在暗中伏击,岂不是更好?
“谁说我要点灯的?”
无羡从手边的木箱中,取出了一个蓝色的粗布包,将露出的一根细绳点燃,火花迅速地吞噬着线头,待燃至四分之三时,将它从窗缝处轻轻抛了出去。
只听“轰”的一声乍响,那布包竟是在敌兵最密集的地方炸裂开来。
毫无防备的敌兵,便在惊慌失措中丢了性命,只有少数漏网之鱼冲入了楼内,举着弯刀,想要为死去的兄弟报仇。
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朱寿的护卫早就埋伏在了扶梯口,没几个回合,就将他们全部给解决了。
几轮轰击过后,敌寇和战马的尸体,高高堆积在一起,居然将门扉都给掩埋了,成了他们最好的防护。
朱寿这才明白,之前无羡进村之时,为什么要挑二层的小楼了。
一来位置较高,可借住地势之利,方便投掷炸药包。
二来离地面远,将炸药包扔出后,便将窗板合上,不易被炮弹和炸药误伤。
朱寿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从木箱中取了一个布包。
那就是寻常的夏布,早就洗得褪色了,像是从穿旧的军服上扯下来的。
布包的大小同一本书册差不多,但是厚了不少,比砖块还要厚两寸。
仔细地拆开布包,见里面还垫着荷叶和中夹纸,一层层打开后,最后才露出了黑色的火药。
他颠过分量,足有三五斤重,可不轻啊!单纯的火药,怎么可能如此之重?
他好奇地将火药拨开,果然让他发现了端倪,里面居然埋着上百颗豆子般大小的铁珠。
朱寿不解道,“为什么要用铁珠?若是换做铁片,杀伤力岂不是更强?”
“铁珠易于生产,将融化的铁液滴入水中便是一颗。打一片铁片的工夫,至少能做几十颗铁珠了。你也别看不起铁珠的杀伤力,只要火药的威力够猛,照样能将铠甲击穿,将人打成一个马蜂窝。”
朱寿又依着原样,将炸药包捆好,“火药不都是填充在石、铁中的吗?再不济,也是用罐子和木匣,你怎么用布来包呢?多危险啊?”
“反正最后都是要炸开的,包的东西越薄越省事,只要火药别漏出来就成。”
朱寿想想也是,之前,所有人都想着火药的可怕,恨不得用最坚实的材质来填装,反而误入歧途,反而在无形中削弱了火药的威力,还是他的小无羡看得通透。
朱寿的目光回到窗外,所见之处都是被击飞的断肢,血肉模糊。尸体越积越多,越垒越高,都快没过了小腿。
后续的骑兵踏着一路的尸体而来,身下的战马在隆隆炮火下,失去了前进的勇气,一个个匍匐在地,哀鸣之声不绝于耳,宛若身临无间的阿鼻地狱。
再看他身边的那些大内高手,一个个遍体生寒,心神早已被炮声打乱。
而反观无羡的手下,却是一个个淡然自若,拉弓、上箭、瞄准、射击,动作一气呵成,有条不紊。
这便是高手与士兵的区别!
高手可以一敌十,不敌则退。但是士兵,却要直面千军万马,而不能有丝毫惧色!
这一战打得有些轻松,敌人根本就是给他们送人头的,完全没有那群酸丁描绘得那么凶神恶煞、神勇无敌嘛!
一批接着一批,傻乎乎地冲入了狭窄的村道,脸部因极度恐惧而扭曲狰狞,慌乱地想要后退,却被身后的人流簇拥着向前。在神飞炮和炸药包的双重轰击下,一片片倒了下来,简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