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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图孟克的眉头紧锁着,不动如山的心境,终于被搅乱了。
久居高位者,无所畏惧,只惧一死。
他们享受着至高无上的权利,拥有着数不胜数的财富,掌握着他人的生杀大权。
拥有得越多,就越贪婪,越是舍不得放下,巴图孟克也不例外。
他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就是这么一步,化解了无羡的危机,她趁机向后退了三步,与他拉开了安全的距离。
两人都在相互戒备着,大口喘息着。
一个是力竭!
一个是后怕!
巴图孟克再次大笑起来,狂妄不羁的笑声回荡在战场。
“狼王,你不是我见过的最强悍的勇士,却是我见过的最无畏的战士。臣服于我吧,只有我配成为你的王!”
朱寿气得想跳脚,那个不要脸的巴图孟克,居然敢在他的面前,挖他的墙角,当他是死的啊?
他是王,他还是皇呢!
将“王”压在脚下的“皇”!
朱寿捡起了无羡脱下的甲胄,披在了她的身上,语气不容置否,“你回去,换我来!”
无羡真心是力竭了,再打下去,不用等多久,必得落败。
这一回,她没再拒绝,穿上了甲胄,乖乖地退回了何关的边上。
巴图孟克的目光,带着几分探究,移到了朱寿的身上,“我不杀无名之辈,你是谁?”
朱寿抽出了腰刀,一字一顿道,“我是你的对手!”
巴图孟克不认得他的身份,却是认得他手中的刀,那是大明锦衣卫的佩刀绣春刀!
传闻,绣春刀由特殊精钢打造,吹发可断,极为难得。即便是锦衣卫中,也不是人人都有资格配上一把,更别谈是边军了。
那个在狼王身边的小子,究竟是谁?
“哈哈,”巴图孟克仰天笑了一声,“口气倒是不小,就让我看看,你究竟配不配成为我的对手!”
朱寿耍了个起手式,脚尖一点,有如猛虎扑食一般,冲了上去。
他耍的是少林的梅花刀,刀法灵变敏捷,转动自如,左右突忽,进退迅速,有飞箭流星之快,有鬼没神出之奇。
两人正打得不相上下,忽听嗖的一声,一支冷箭带着一抹凌冽的杀意,向着战圈中的两人袭来。
相撞的两刀立刻分离,执刀的两人各自往后退了几步,反应不可谓不迅速。
面对迅速射来的冷箭,朱寿微微侧了身子,箭身从他的衣肩掠过,又向巴图孟克飞去。
巴图孟克一惊,没来得急防备,被扎了个正着。幸好箭头扎入的位置是他的肩膀,被他所穿的皮甲挡了下来,仅仅刺破了一点皮。
巴图孟克将箭拔了下来,双目圆瞪,怒吼道,“是谁放的箭?”
第136章 援军赶到
巴图孟克看得清楚,狼王的人带的都是弓弩,箭身比起射他的那支羽箭,要短小得多,不可能是她的人做的。
难道是他军中的人下的黑手?
也不对,草原上的人崇尚武力,怎会做出打断比试的事情?
他正蹙眉沉思着,只听“呜轧”一声,嘹亮高亢的号角声,穿破了重重浓雾。音色带着铜乐特有的铿锵之感,与鞑靼骑兵所用的兽角大不相同。
那是明军的号角!
呜轧!
呜轧!
号角一声接着一声,从四面八方传来,隐隐形成了一个包围的趋势,只有东侧尚存了一个缺口。
马上的少年对着巴图孟克,焦急地喊了一声“爷爷”。
巴图孟克无奈地望了狼王一眼,见她的人已经火速围成了一个战圈,竖好了盾牌,架好了弓弩,做好了死战的准备。
这块硬骨头,一时半会儿怕是啃不下来了。他们的援军立刻将至,多拖上一刻,对他的情势反而不利。
他不再恋战,退了回去,翻身上马,对无羡道,“狼王,只要你愿意投靠在我的麾下,草原任你驰骋我等着你!”
说完,他勒马转身,带着手下,向着还未收拢的东侧突围而去。
无羡拿出狗箫吹了两下,随即也在村民的带领下,向着涧子村退去,在村口时遇上了等候她的胡勒根等人。
“主子,您没事吧?”
无羡摇了摇头,问道,“刚才的号角声,是你们吹的吗?”
“一开始不是我们吹的,我和狗蛋听到时,应和了一声。”胡勒根答道。
“撤回来多少人?”无羡又问。
“一百二十四人,四人遇难,九人负伤,村名全活着,仅有两人受了轻伤。”
村民可是向导,没有他们,无法在迷雾中辨别方向,所以,是队伍重要的保护对象。
“带着负伤的兄弟和村民,回到乡绅的宅子疗伤。援军应该立刻就能到了,未免意外,让村名将火都烧起来,若是敌兵再次进发,绝不手软。”
胡勒根刚要领命退去,便听见马蹄声声自浓雾内传来,影影绰绰的,像是有不少人马。
一行人就近隐蔽入村民的家中,炸药包全准备好了,灶头上的热水也烧了起来。
在一百多支火铳的瞄准下,一队人马从迷雾中走来,进入了村子。
他们的身上穿的不是皮袄,而是甲胄。
他们是明兵!
援军终于到了!!
无羡放下了手中的武器,打开门,像是一只撒欢的兔子,冲了出去,兴奋地喊道,“爹!”
“诶!”李霸笑眯着眼,勒马而下,将她抱了一个满怀,真想同她小时候那般,将她高高地举起来啊!
无羡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地检查了李霸一圈,目光落在他左臂缠着的绷带上,“爹,您没事吧?”
“你爹我是谁啊,那可是出名的飞将军,万军丛中过,片甲不沾身。就这点小伤,能有什么大碍?”
说着,他哈哈一笑,将左臂抬了起来,本想加强点说服力的,却是让自个儿疼得呲牙咧嘴。
无羡瞪了他一眼,忙叫来柴胡带他去乡绅的宅子包扎伤口。
同他一起来的还有大同总兵王勋、太监张永和朱寿的亲卫文宜。
三人见到朱寿前来,激动地翻身下马,跪在了地上,“参见大将军!”
“都平身吧!”
“谢将军!”
“你们共带了多少人马?”朱寿问道。
“三万。”张永答道。
“还是差了些”朱寿皱了下眉,又问文宜,“辽东参将萧滓、宣府游击时春何时能到?”
“末将担忧将军安危,带着先锋部队先行一步,大部队还在路上,下午能赶到一万,还有两万稍慢些,最晚明日也能赶到。”
“好!”朱寿双眼一亮,“留下一千人留守村子,其余的人随我出征!”
“不可!”文宜反对道,“大将军切勿以身犯险,敌军足有五万之众。”
朱寿答道,“小王子巴图孟克就在附近,如今他陷入迷雾之中,还没与大部队汇合,机不可失。”
无羡也明白,这个机会可谓是千载难逢,朱寿怕是不会放过的。
那一千人,是他留下保护她的,但是此刻,他比她更需要人手。
“不必留下人来,我有我的狼煞军就够了。你将人全部带去,记得活着回来。”
朱寿定定地望了无羡一眼,将她脸上的担忧收入了眼底,唇角微微翘起,勾勒出一道自信的弧度,“等我回来同衾!”
张永的目光带着几分暧昧,在他俩的身上转了几个来回,把无羡臊得耳朵都红了。
那个朱寿还真是什么话都能说出口,幸好她爹已经被柴胡给带走了,不然,她都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了。
作为罪魁祸首的朱寿,留下了一串爽朗的笑声,策马消失在了迷雾之中。
那一日,各家的炊烟不绝,家家户户灶头煮着热汤,时刻准备着迎敌。
断断续续的厮杀之声,自村外传来,时而东,时而南,刀枪与剑戟铿锵不断,痛呼与惨叫不绝于耳。
村民虽然心中害怕,却对村中仅百人的狼煞军,抱着十二万分的信心,井然有序地忙着自己的事情。
激烈的喊杀声,一直持续到了入夜时分,朱寿方才回到了村子。
无羡见他身上没沾染什么血迹,想来文宜等人应该将他保护得不错,没让他冒着性命之忧,去冲锋陷阵。
“今日战况如何?”无羡问道。
“运气不好,刚追上巴图孟克,就让他与他的部队汇合了。幸好我的部队也来了,立刻下令,两面夹击,强行冲散了他的军队,打了整整一日的混战。就等明日,与剩下的两万兵马汇合,和小王子决一死战!”
“小王子不会跑了吗?”无羡问道。
“跑不了,”朱寿勾唇一笑,“他可不知道,我还有两万兵马明日即到。他还等着收拢部队后,占着兵力优势,将我给一举歼灭呢!”
“你心中有底便好,别冒进了。”无羡提醒了一句,将他带到膳堂,让人端上了丰盛的晚膳。
第137章 被赶出门
倪世杰本是坐在上座的,看见随朱寿进来的,有太监张永,有大同总兵,还有两人虽然他不认得,却是穿着将领才能穿的精致铠甲,可见一个个来头都不小。
他简直如坐针毡,忙站起身,给众人让座,自个儿乖乖地退到角落里站着。
无羡本来也是要避让的,被朱寿拉着,坐在了他的身侧。
朱寿看着桌上的菜肴,双眼一亮,“这些都是小无羡给我准备的?”
其实不用问,单单是从菜色上看,他就知道,一定是无羡掌勺的,让他心中生出了一抹小媳妇等待丈夫归家的温馨感。
张永有些嫌弃桌上的酸菜,哪能用这种平民才吃的东西,怠慢了万岁爷?目带埋怨地瞥了无羡一眼,想要叫人将那道菜给撤下去,被朱寿给制止了。
“小无羡辛辛苦苦烧的菜,怎么能撤了呢?”朱寿没见过酸菜,觉得挺新鲜的,夹了一筷子,问无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