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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件事情我不知道呢?”
“哪有自己告诉族人说,我们是王的,必须是族人们自发认定的,我们才能成为王者,最早以前的族长就是这么选出来的,现在,我们依旧要推选,只不过这次推选之后,以后就再不推选了。
阿布说轩辕部已经开始了,那些人不再称呼轩辕为族长了,而是称之为王,咱们自然也要开始。”
云川点点头,就不再问了,阿布曾经问过他要不要当王,云川当时觉得无所谓,表现得很平淡,没想到阿布当真了,已经开始推动族长变成王这个事情了。
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事情,自古以来,五人曰茂,十人曰选,百人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贤,万人曰杰,万杰曰圣。
茂才,选才,俊才……直至圣人,已是人极。
云川部如今人口过万,且过的非常富足,自己当一个所谓的王,并不算夸张,所以,云川嘿嘿一笑,就任凭事情自己发展。
在荒原围猎的孩子们,忽然大声呼喝起来,云川极目四望,才发现,将近两百条狗,已经从三个方向向中心挤压过来,然后,荒草从中就钻出好大一群野猪,兔子,野鸡一类的东西。
听到孩子们的呼喝,正在荒野中忙着耕田的人们就迅速放下了手里的农具,提起放在一边的武器,就朝野猪群围剿了过去。
拉着板车运输石头的夸父也丢下板车,也哈哈大笑着朝野猪群围剿过去。
云川看了上千个人加上两百只狗,围剿七八十头野猪,野鸡,兔子一类的东西确实没什么好看的,就闭上眼睛,享受深秋的暖阳。
小野猪是要送去饲养的,大一些的野猪需要杀掉,当成鲜肉吃掉,不用入库房,谁抓到就算谁的。
内脏是属于那些狗的,这是一定的事情。
很多族人背着属于自己的肉食路过睡觉的族长夫妇的时候,都会从上面切割下最肥的一部分。
精卫从睡梦中醒来,瞅着陶盆里高高地一盆猪板油,或者五花肉就对同样从睡梦中醒来的云川道:“你的孩子想吃油渣,还想吃猪油拌饭。”
云川瞅瞅已经胖了不止一圈的精卫道:“到你动弹的时候了,我孩子一定不想吃油渣,不想吃猪油拌饭,他觉得自己太胖了,想要跑几圈。”
云川既然发话了,精卫就没有油渣跟猪油拌饭,哼唧着起来,派人邀请姼跟她一起去常羊河边散步。
不是精卫有多么的喜欢姼,而是除过这个女人跟她还有一些共同话语之外,别的女人都瓷笨瓷笨的,三句话离不开男人,孩子,以及饭食,假如还有,那就一定是骨串子跟衣服。
所以,精卫还是最欢姼陪着她,这个女人说话好听,故事多,事情也办的漂亮,是部族中,精卫最喜欢的一个女人。
两人在六个仆妇的陪伴下在常羊河边漫步了两个小时,回来了,精卫就希望能邀请轩辕部的嫘,嫫母,玄女,素女以及蚩尤部的赤松子,赤精子,神农氏的风伯,雨师在常羊山之野弄一次盛大的聚会。
如此,才能消弭轩辕在盟誓盆地趾高气扬带给云川部的压力。
云川想了一下就答应了精卫的要求,他知道这个女人因为怀孕了,就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来恭贺她,至于姼是不是有其它想法,精卫不在乎,只要在云川部举行这样的宴会,她就不担心,了不起到时候把睚眦喊过来给她端茶倒水。
阿布笑嘻嘻的给精卫将要举行的宴会特意批下来了两口猪,三只羊,十只鸡,五十斤果脯,一百斤米酒,两百斤大米,两百斤麦子,谷子,糜子等粮食,至于竹笋,莲子,银耳,莲藕,干菜更是随她取用,还特意调拨了五十个仆妇供她驱使。
这就把精卫得意坏了!
派人送去了阿布专门书写的精美的邀请函,自己就整日里挺着一个不太大的肚子,指东指西的要求睚眦给她在常羊河边上最美丽的地方架设帐篷,还准备用羊皮把整个宴会所在覆盖起来,这样,宾客们即便是穷的没有鞋子穿,也不会冻脚!
第八十二章不走寻常路的云川部
第八十二章不走寻常路的云川部
晚上睡觉的时候,云川发现精卫撅着屁股在一个大的木头箱子里翻来翻去地找东西。
出于好奇,他去看了一下,然后就真得目瞪口呆了。
精卫的木头箱子里装了满满一箱子金首饰!
没错,就是一箱子金首饰,很多图样云川看着很熟悉,好像都是精卫在自己情浓的时候骗他画下来的。
现在,这些图样已经变成了金首饰,而且看起来很不错。
精卫不仅仅有一箱子金首饰,她还有一盒子珍珠,以及十几件玉器小首饰。
“你哪来这么多金子啊?”云川忍不住问道。
精卫随手从箱子里捡出来一根簪子朝云川晃晃道:“这是我们认识第一年你送给我的,是所有簪子里面最丑的一个,却是我最喜欢的一根簪子。”
精卫又拿出一根漂亮得多的簪子在云川眼前晃晃道:“这是去年的时候,你喝醉了,我央求你要的,这个最漂亮了,还有一些也是你送的,不过,送我簪子最多的还是睚眦跟夸父,阿布他们,他们知道我喜欢金子,一旦从市场上弄到金子之后,就会给我打造成金首饰,几年下来,可不是就这么多了。”
云川又看了一眼箱子里面的金子,现在,他已经可以很负责任地说,精卫,应该就是这个世界拥有金子最多的个人。
金子对于部族来说,其实就是一个废物,一个真正没有用的东西,制造工具的话太软,仔细算起来,好像也只能打造首饰,或者用来装饰。
精卫是全族都喜欢的人,在族人眼中,这个女人除过长得丑了一些之外,几乎没有别的毛病,再加上族长毫无节制地喜欢这个女人,也就很自然地成了全族人眼中的宝。
既然精卫喜欢黄金这种亮闪闪的东西,那么,拿去就是了。
云川宠溺地从精卫头上拔下十几根簪子,瞅着她的眼睛道:“这东西插一根就好了,插得多了反而不美。”
精卫有一头长而且黑的头发,用一柄簪子将长发绾起,就已经美丽得不可方物了,用不着把自己的脑袋当成展示金子的展台。
精卫又把一个长长的珍珠串子挂在胸前,云川仔细看了一下,就把珍珠串子从精卫脖子上拿下来,把珍珠散开,将杂色珍珠,以及那些三扁四不圆的珠子统统去掉,凑齐了一些一般大小的珍珠串在一起,给她戴在脖子上,珍珠串子虽然不长,却刚好在她洁白的脖子上围绕一圈,在灯光下,珍珠散发着莹莹的光芒,将精卫衬托得更加美丽了。
从水盆里看过自己的模样之后,精卫认为丈夫很会打扮女人,所以,就把衣衫脱了一个精光,等着云川继续给她搭配衣衫呢。
说真得,精卫的身材好得出奇,再加上她的腹部微微隆起,顿时,就把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丽的模样展现出来了。
而云川也希望精卫能在这场盛会中出类拔萃,毕竟,这一次来的人中间,有轩辕的妻子,还有蚩尤的妻子,临魁的妻子,他云川的妻子自然是要光芒四射的。
虽然妻子这个名词仅仅适用于云川,轩辕两族,其余两族来的女人只可能是跟蚩尤,临魁睡觉的女人,云川还是想用这一次的盛会来抬高这些女人的身份地位。
这看似是一个毫无意义的举动,可是呢,这对云川想要推广的制度与规矩有着非常大的作用。
被云川打扮出来的精卫,果然满足了云川对女神的所有想象,想要亵渎一下女神,看到她微微隆起的肚子之后,就只能强自忍耐,想要赋诗一首,却因为文化不够,怎么都作不出来。
这就要怪屈原,宋玉,曹植这些人了,他们已经把女神的美貌与姿态描写的到了极致,导致云川想要赞颂一下精卫的美丽,避开这些人描述女神的话语之后,云川发现自己除过会说一句:“卧槽,好美”之外,竟然找不出别的适合的语言。
在这方面,云川确实是不如总是吟诵“大鼓咚咚响”的刑天,至少,人家在拍老神农马屁的功夫确确实实是天下第一人。
原创非常的困难,所以文化需要积累,所以说,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才可以光耀古今,如果没有这些东西,后世的那些笨蛋们,见到美女之后,就真得只能说一句——卧槽,太美了。
血红色的太阳从山巅升起来的时候,大地立刻变得光明,仅存的一些薄雾还在平地上流淌,等几声鸡啼出现之后,薄雾也就被早早出门耕地的牛蹄子给踏碎了。
奴隶们纷纷从一些竹楼里出来,拿起工具经过一大排巨大的陶锅之后,他们的木碗里就装满了大杂烩食物,对云川部的族人来说这些食物不好吃,可是,管饱,在云川看来,这些重油种盐的食物对身体不利,可是呢,对于这些将要出苦力的奴隶们来说,却是最适合的食物。
云川部的奴隶脚上没有套上木鞋,脖子上也没有枷锁,实际上,他们的四肢非常的自由,只要他们愿意,可以尽情的在荒原上奔跑,甚至不会有人去追赶。
阿布对自家的饭食非常地自信,就算是有逃跑的奴隶,他们也终究会因为云川部可口的饭食而自己回来。
不过呢,直到现在,云川部没有逃跑的奴隶,一个都没有,云川部对于苦力一天吃三顿饭的规矩,对于奴隶们来说,就是一道结实的不能再结实的枷锁。
也就是背石头劳累了一些,假如不用背那些几乎背不完的石头,他们情愿在云川部待到老死。
也不知道是谁,点燃了一片荒草,熊熊燃烧的荒草制造了大量的烟尘,流浪野人们目光灼灼地瞅着火场,恨不能丢下手里的石头,加入到垦荒的队伍中去,因为,等这个寒冬过去之后,他们将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田地,也将拥有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
不过,想要得到这些,首先就要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