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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今晚后半夜,他找人把这厮偷偷扔了?
“你说这是外乡客?”只有燕三郎正经提问,“他何时来的,来时清醒么?”
“四凤镇才多大啊?本地没有这号人。”掌柜回想,“这人是六天前被送过来的,来时就昏迷,从头到尾没醒过。”
千岁不由得插嘴:“昏迷的客人你也接?”
“这个……”掌柜理所当然,“我们这里时常有些喝得烂醉的客人,被同伴抬进来安置。”
只要有人付钱,他没道理不接啊。
当然,现在他有点后悔了。
“谁送过来的?”
“不知道,好像是哪个车队的,说这人被怪虫叮咬昏迷,已经喂好了药,睡两天就能醒。”掌柜挠头,“我本来也不想接,但钱是靳大爷替他垫的,还垫了不少,我们也就……”说到这里耸了耸肩。
靳大户?燕三郎和千岁互视一眼:“靳丰?”
“对对,靳大爷是本地有名的富户。他替这人提保,我们也就放心,哪知道后头出了事,靳大爷自己都死了。”
当初幽魂胡栗离开靳丰之后,使了手脚让他暴毙。靳家宅子死人,这消息很快就走遍全镇。只是这几天死掉的人不少,连天狼谷、拢沙宗都折损了人手,靳丰的死讯就没有爆炸式威力。
但如意居掌柜这样的本地消息灵通人士,当然是知道的。
燕三郎一下听出问题来:“你的意思是,这人是靳丰带过来入住,并且自垫房钱?”
“对。”掌柜忽然改了口,“不对!我想起来了,那天靳大爷先进来的,给我交了银子,说后头马上就有个病人入住,让我好生款待,用度都记他账上便好。”
“然后就有人搬着病人进来了?”
“是的,就是一前一后的功夫。”掌柜又记起一点细节,“靳大爷虽然垫付了银钱,不过我这几天回想,也问了店里伙计,没人见他去看望过昏迷的客人。并且靳大爷在我这里也开了个房间,就住在昏迷的客人隔壁。”
现在回想,靳大户的举动很奇怪啊。
千岁忽然道:“他怕跟踪者瞧出自己和病人的关系。”
所谓“跟踪者”,不就是燕小三和燕小三养的狗——小金吗?
想到这里,千岁低头看去,恰见小金摇着尾巴跟了进来。
燕三郎正在问:“既然住店,总该登记姓名吧?”
“有,叫吴沁。”掌柜答道,“但我在他身上搜不到路引子。”
“也就是说,这人是个黑户。”千岁说着,再度伸手,按在这人腕脉上。既然知道自己已经找准方向,这人和幽魂有关,她这次探查就认真多了。
按完了腕脉,她皱了皱眉,直接去按他胃部,还接连按了两次。
在此期间,燕三郎先把掌柜打发出去了。
接下去的话,不适合对外人说道。
足足用了一刻钟功夫,千岁才缩回手掌,面色肃然:
“还是个普通人。”当然,普通人一直都不是筛查幽魂的条件,“但他胃肠生有恶疾,恐怕不好医治。”
燕三郎心头一动:“还有几年寿命?”
千岁沉吟好一会儿:“如果药物控制、小心保养,怎么也有十年以上。”
燕三郎有个念头呼之欲出:“或许……这就是胡栗?”
千岁很确定,她在梦里杀掉了胡栗。这个幽魂并没有控梦的能力,因此他的天赋应该就是随意更换皮囊了。
可是天地法则对于幽魂的束缚何等强大,怎能被他轻易突破?
她斟酌用词:“你想说,他真正可以使用的皮囊,是床上这个吴沁?”
“是。”燕三郎正色道,“胡栗特意将他单独安排一个客房,平时也不来看来,就是要在表面上断开与吴沁的关联,不希望我们将这两人联想在一起,而吴沁又是一直昏迷不醒。”
说到这里,他低头召唤狮子狗:
“小金,你跟踪胡栗这一路上,可见过床上这人?”
狮子狗跳到床上,看了两眼,轻吠好几声。
千岁给它做翻译:“见过。这人和胡栗同一个车队,但只在夜里才露面。”
亏得它不分昼夜都盯着车队,否则还真见不着这号人。
“他二人可交谈过?”
小金:“没有。”
“那时这人是清醒的吧?”
“废话!”小金用看傻蛋的眼神看着他,“不清醒的人,能跟着车队走吗?”
“那他下车吃三餐么?”
“不啊。”小金想了想,“他只在夜里出来吃宵夜。我听营地里的人还议论过,说这家伙是个怪人,白天老睡觉。”
燕三郎皱眉:“有这等怪人,你怎没告诉我?”
“你要我跟踪胡栗,我就跟踪胡栗。”小金也不摇尾巴了,这男人太不识好歹。它这么多天来风餐露宿地,很辛苦好么!“你又没说过要注意这个怪人。”
好吧,燕三郎无言以对。
他不再跟这莫名讨厌他的狮子狗对线,转而向它的主人道:“吴沁只在夜里下车,或许是因为他白天都待在靳丰的皮囊里?只有夜深人静、靳丰睡着了,他才返回自己的皮囊,活动筋骨吃东西。”
幽魂虽然强大,可凡人的皮囊却很脆弱,一天不进食就饿得慌。
千岁沉吟:“胡栗虽然附在靳丰身上,却把自己原本的皮囊也一路托运到这里。也就是说,他不能离开皮囊太远?”
“或许他可以更换皮囊,却有距离或时间的限制。”燕三郎轻声道,“胡栗已死,真相也随之消亡。”
千岁随手搜遍他全身:“延寿契约也不在他身上。”
“靳丰身上也不曾有。”上次他们翻进靳家大宅,就搜过靳丰和他的房间了,没有。
第1236章 今年这不是重点
如这般至宝,就要随身带着才对。胡栗换皮囊又换得快,多半不会藏在其他地方。
“难道他已经交给庄南甲了?”
“不,我可不这么想。”千岁目光微动,“说不定,他自己用掉了。”
燕三郎微愕:“自己?”
“对啊,自己。”千岁在他胳膊上重重一捏,“是人都有私心,幽魂就没有了么?这副皮囊胃肠有疾,胡栗自己肯定知道。说不定他用掉了契约、延长寿命,否则活不了几年了。”
胡栗更换皮囊的天赋很可能有“临时”的限制,超过时限或者距离就要回到吴沁的身体里去。而吴沁患有重症,一旦病故,胡栗也得不情不愿地跟着一起死。
庄南甲亟需这份契约,难道胡栗就不需要了么?
“有理。”燕三郎难得有一回忽略了人性。话说回来,幽魂也不算是人。“那么,他来到四凤镇并非为了跟庄南甲接头。”只是给他们挖个陷阱。
这一点,让他深深失望。
“行啦,我总觉得,庄南甲很快就会露面的。”千岁安慰他,“至少,我们又打探到两个幽魂的底细。”胡栗死了,可嘉宝善还活着。
“梦境杀人可算神术,但胜在出其不意。”千岁接着道,“一旦我们有了防备,嘉宝善再难对我们下手。”
“从头至尾,嘉宝善本人都未出现在梦境里。”燕三郎也回想梦中经历,“或许他不是不想出现,而是不能出现。”
“那是他的世界。”千岁笑道,“说不定他已经和梦境融为一体,轻易剥离不得。”
燕三郎点头:“他一直引端方、颜烈来对付我们,正说明他自己力量不足。”否则嘉宝善要是可以在梦中随意杀人,他们早就死翘翘了。
所以,对方才派出梦魇来袭击她么?
“走吧。”燕三郎陪着她走了出去,小金摇着尾巴跟在后头。
两人走下楼,递给掌柜二两银子:“这人死后,替他举办后事。”
给钱就好办。掌柜叹道:“燕公子真是心善。”
两人踱出客栈,千岁悠悠道:“幽魂的线索又断了。”
“罢了,不管他们。”今年,燕三郎不想把重点放在他们身上。
他看了看身边的佳人,貌美如花。
¥¥¥¥¥
第二天,就是拢沙宗和天狼谷联姻的大好日子。
四凤镇热闹了一整个白天。
好容易捱到夜里,燕三郎推窗出去:“看,放烟火了。”
他住二楼,从窗口望出去,恰好能看见火树银花照亮夜空,巨大的金龙火凤腾空而起,带着尖啸声直入云霄。
路上行人驻足、顽童尖叫,都在仰首观看。
千岁哇呜一声:“这烟花比盛邑的巧手匠人做得还好哩。”
拢沙宗和天狼谷都是有头有脸的玄门,虽说婚典在小镇上举行,但规格和标准却一点都不能降低。
依据本地嫁娶风俗,新郎倌儿晨时就要去迎新娘,酒席不在晚上摆,而是设在中午大宴宾客。
那时,燕三郎也受邀前去观礼。
天狼谷主嫁女,十里红妆、满城气派,端地是轰轰烈烈,不知羡煞多少女儿家。
端方乘着黄金大豹伴轿而行,昂首受万众嘱目,满面春风。
深沉如他,终是忍不住志得意满。
一整个下午,燕三郎也在酒席上看见白苓两次。她盛妆而出,容光焕发,眼波流转间都是欢喜。
看来,她对这门亲事也没有抗拒。
……
夜色终于降临,白苓看着檐下的灯笼一盏接一盏亮起,心头渐渐紧张。
他要来了。
很快,房门吱呀一声,随男人刮进屋子里的风,把大红“喜”字前的烛火吹得七倒八歪。
光线明灭,让端方半张脸都笼在阴影之中,但他笑得很暖。
白苓不禁恍惚:
这就是她要共度一生之人?从前到后,他们也没见过几次呀。
她忐忑站起,端方挽起她的手,觉出她指尖冰凉,不禁笑道:“莫怕,我一定好生待你。”
她背后站着天狼谷,谅他也不敢负她。白苓心里七上八下,终是被他牵着往床边去了。
“咻——”
一捧烟火上天,砰地炸出满天星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