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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曼达呆滞的表情,美杜莎深情款款说道:“曼达克劳德赛,薄情的男人,贪婪的男人,英勇的男人,可你是我的男人,这种时候只有我能帮你,那颗珍珠诱惑力太大了,你肯定把持不住,把它交给我吧,我替你保管,我保证不会吃了它。”
这句话让曼达清醒了过来,狗到天边改不了吃那啥,看来蛇也一样。
他看着美杜莎,微笑着问道:“信仰珍珠如此可怕,为什么还说是神界至宝?”
“信仰珍珠是信仰之力的化身,来自于凡人对神灵的祈祷和祭祀,神灵可以吃下珍珠,祂们可以从中获得力量。”
“为什么神灵可以吃?难道祂们的神性不会受到损伤?”
美杜莎诧异的看着曼达:“当然不会有损伤,祂们有维系神性的力量,叫做原初之力。”
“原初之力是维系神性的力量?”
“是的,”美杜莎点头道,“这是神与人最根本的区别。”
“神灵如何获取原初之力?”
“这可问倒我了,每个神灵一出生,原初之力就是固定的,无论用什么方法都无法提升,应该和神灵的血统有关,
神灵的原初之力越多,能够驾驭的信仰之力也就越高,大概是原初之力的几倍吧,原初之力不可被感知,哪怕神灵之间也不知道彼此的原初之力到底有多少,但可以根据神灵的血统去估算,
就像你的本命神赫尔墨斯,祂的原初之力不会太高,祂的血统远远不及阿瑞斯和赫淮斯托斯,甚至不及阿波罗和阿尔忒弥斯,跟祂的父辈们更没法相比,我一直觉得祂没有成为众神之主的可能。”
“别再乱说渎神的话。”曼达摸了摸美杜莎的嘴唇,美杜莎深深的吻着曼达的手指。
“我的男人,我的好男人,把那颗珍珠给我吧,我保证不会害你的”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美杜莎又开始犯困,可能是天气太冷了。
没过多久,她睡着了,曼达把她收进了体内。
美杜莎犯困,不是因为冷,是因为曼达在手指上涂了些药粉。
她的一句话在曼达的脑海里反复回荡:
“这是神与人最根本的区别。”
他知道自己现在该做什么,他通过冥界回到了七星山,拿出了金骨架天平,把所有的珍珠全都放进了托盘里。
青色的液体出现在眼前,曼达毫不犹豫的吃了下去,这一次,他甚至没有感受到疼痛。
原初之力如此珍贵,单凭这几颗珍珠肯定兑换不了太多,搞不好天平本身还得吃点回扣。
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曼达知道该怎么做了。
按照美杜莎所说的,信仰珍珠来自于凡人对神灵的祈祷和祭祀,被自己征服的那两个部落天天呼喊着猛达拜克噶的名字,这显然算是一种祈祷,想要收获更多的珍珠,必须得让他们学会祭祀。
曼达带着昆塔回到了部落,和酋长伯尤因商量祭祀的事情。
这件事没那么容易,派务士人被拜尔人剥夺了信仰,以至于他们根本不懂得祭祀的概念。
昆塔不知道该用什么流程和祭品来祭祀,他没听过猛达拜库噶的尊名。
曼达也很茫然,说来有些滑稽,他在向自己祭祀,可他不知道该如何取悦自己。
既然是赫尔墨斯的信徒,想必应该和赫尔墨斯的口味差不太多,赫尔墨斯对祭品并不挑剔,只要有熟食就好,当晚,曼达让酋长煮熟了六只物,让昆塔按照赫尔墨斯的祭祀流程向猛达献祭。
昆塔有些犹豫:“我不知道你这么做的目的到底什么?猛达不是你吗?”
曼达一脸严肃道:“其实猛达不是我,祂是一位远古的神明,我借祂的名字,来拯救这些可怜的派务士人。”
昆塔眨着大眼睛道:“这种事情可儿戏不得,指向不明的祭祀会引来未知者的注视,如果是一个强大的未知者,我们可能要面临无法承受的灾难。”
这句话提醒了曼达,拜库噶是派务士人的远古英雄,如果他并没有真正死去,如果祂成为了某种未知的存在,一旦把他招来,问题就严重了。
就算他已经死透了,万一有其他神灵注视这里也不好应付,哪怕是被赫尔墨斯看上一眼,曼达都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
赫尔墨斯哈鲁马斯,老山羊说过,这次契约已经作数了,哈鲁马斯的神名是真实的。
把这次祭祀献给哈鲁马斯,让赫尔墨斯吃肉,自己跟着喝汤,这才是稳妥的选择。
曼达修改了祭祀流程,把祭祀的对象换成了哈鲁马斯,重新撰写祷词,让哈鲁马斯成为祷告的对象,但在祷词中反复提到了猛达拜库噶的名字。
说实话,这让曼达有些心疼,但涉及神灵的事情,无论怎么求稳都不过分。
第二天,在昆塔的主持下,部落顺利完成了祭祀,可结果却让曼达非常失望。
他只收到了三颗珍珠,和平时的齐声呼喊差不了太多。
问题出在哪?肉都被赫尔墨斯吃了?汤水留的太少?
有这种可能,可未必是主要原因,曼达真切的感受到了力量的涌动,很强烈,可就是咳不出珍珠。
第一次的惊人产量到底从何而来?曼达仔细回忆着当时的过程。
他帮着柴格桑的部落打败了拜尔人,柴格桑在部落中央带着全体成员呼喊猛达拜克噶的名字,当时部落的中央还堆满了拜尔人的首级。
首级,人头,祭品
难道说那就是一场祭祀?一场无意之中形成的祭祀?
曼达一拍脑门,貌似这次用错了祭品。
猛达拜库噶喜欢的不是熟食,是人。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喜好?曼达觉得自己不是特别残暴的人。
上哪去找人当祭品?该死的拜尔人这段时间也不来了!
思忖间,曼达忽觉心头悸动,下意识拿出了一枚符咒,紧紧攥在了手心里。
这是用奥德修斯的血做出来的那枚符咒,曼达集中意念,听到了奥德修斯的声音:
“你为什么如此愚蠢?”
“你还有什么资格留在这里当国王?”
“我延续了你上百年的生命,你为什么”
二十秒的时间很短,再加上声音断断续续,曼达只听清了这几句话。
奥德修斯在跟谁说话?这个答案很好想。
他转过脸对伯尤因道:“拉雷斯罗拉亚当了多久的国王?”
伯尤因想了很久,摇摇头道:“我不记得了,得去问问我的祖母,听我祖母说,她很小的时候,拉姆斯就是国王。”
曼达仔细看了看伯尤因的脸,他的年纪应该在五十上下。
“你祖母高寿?”
“今年应该有一百六十三岁了!”
“你高寿?”
“明年正好一百二十岁!”
“你之前送来的那些姑娘高寿?”
“她们都能生孩子,都不到八十岁。”
第六百三十二章 盖亚的礼物
派务士人果真不是曼达熟悉的人种,他们拥有神力,但完全没有神性,虽然他们不是古神信徒,但这些来源不明的神力造成了他们极为长寿,从伯尤因的表述中推测,他们的国王拉姆斯肯定超过了两百岁。
他们的神力从何而来,曼达不得而知,现在也不是探究这个问题的时候。
最关键的是,曼达听到奥德修斯说话了,虽然没有听到另一个人回应,但那人大概率是派务士王。
这就意味着奥德修斯已经穿过了冻原,来到了派务士国,他将联手派务士王来找麻烦,曼达必须全力做好应对,无论神之名还是部落,被奥德修斯偷走都是分分钟的事。
曼达先让伯尤因和柴格桑各自派出一队斥候,严密监视拉姆斯的部落,受到奥德修斯的控制,拉姆斯大概率会发动战争。
骁勇的派务士骑士,骑上了精壮的冻原短腿长毛猪,每人带着一把五尺长的战斧,气势汹汹出发了。
曼达很不理解:“我不是教过你们骑马了吗?我们不是从拜尔人那里缴获了不少战马吗?为什么你们要骑猪?”
伯尤因解释道:“短途行军,战马有优势,长途跋涉,还是猪更厉害。”
这种猪的腿这么短,怎么看也不像擅长长途跋涉的样子,可等看他们的行进方式,曼达被深深折服了。
这种猪不用跑的,他们把肚皮贴在雪地上,四个蹄子像船桨一样在雪上划行,膘肥体壮的大猪就成了在雪地上移动的小船。
“可他们也不需要那么大的战斧,这太容易暴露,斥候的主要任务是探查消息,不是与敌人战斗。”
“战斧不只是用来战斗的,”伯尤因解释道,“冻原猪的皮很糙,骨头很硬,一般的斧头砍不开。”
曼达愕然道:“你们吃”
“粮食吃光了肯定要吃猪的,拜尔人没粮食了,也要杀战马吃的。”
雪上的战船,移动的粮仓,看着一头头战猪带着嘹亮的鼻息在雪中前进,曼达对这支斥候部队有了不小的期待。
当然,一旦遭遇了奥德修斯,这支斥候部队完全没有抵抗能力,他们随时都有失忆的可能,甚至有反过来当卧底的可能。
核心的战备要由沃姆来完成,现在正是他最忙碌的时候,他要在两个部落周围布下细致的防御,曼达还把瓜特尔从七星山带了过来,配合沃姆布置陷阱。
除此之外还要对哨兵的阵型进行调整,这需要精准的部署。
车尔丹的三阶技极限距离是四十步,在天河之尺的测量下,精确到一百零七尺,奥德修斯肯定比车尔丹的距离更远,曼达将这个距离乘以四,再加点零头,每隔五百尺布置一名哨兵。
这点零头可不是随便添的,曼达为此做了复杂的演算。
首先他认为奥德修斯的施术距离不会超过五百尺,而五百尺这个距离让两名哨兵之间还能勉强互动。
假如奥德修斯走进了第一名哨兵的视野,这名哨兵遭到控制,第二名哨兵还有机会做出应对,就算第二名哨兵没有及时发现奥德修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