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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其实是个可怜的孩子,我们都以为她已经死了,没想到她竟然还活着,村子里有太多的不幸,我知道你有时候会觉得我冷血无情,可我顾不了太多,我还有孩子们。”
苏玛这是在向叶不凡说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是绝大多数人的态度,叶不凡并不会责怪谁,更何况他吃喝都在苏玛家里,这对他已经很好。
他教授两个孩子剑术不过是投桃报李的一种行为。
次日,叶不凡来到云婵家。
云婵已经换下那些艳丽的衣裳,现在的衣裳看起来就像是个农家姑娘,与村子的气氛更加相称。
看到叶不凡她脸色绯红,“叶公子,你跟女子一样,这么多天连闺房都不肯出来,我还以为你在那儿发生什么事儿呢。”
苏玛家里藏个男人的事情,村子里许多人已经有颇多微词,毕竟她是个死了男人的女人,说破了天也就是寡妇。
自古寡妇门前是非多,叶不凡躲在一个寡妇家里连待好几日,门都没出。
一家人关起门来不知道在里面搞什么,所以村子里的流言蜚语就开始起来了。
苏玛从来没有说过,叶不凡也就没把这当回事儿。
可出了门才发现不是这个情况,大家对他们在屋子里的事情开始议论纷纷,正所谓口水也能淹死人。
叶不凡倒无所谓,他又不可能在这儿孤独终老,可苏玛一家人不行。
这会儿云婵说起,叶不凡就解释,“不像你说的这样,我闭关修炼几日而已,村子里的其他人都视我如猛兽一般,我救过苏玛,所以她才好心收留,若有什么事情伤害了她,我反倒成了罪人。”
“对了,说你找我有事?”
“也没什么事,就是想感谢一下叶公子,我回村以后就不走了,以后若方便你可来这儿坐坐。”
“行。”
对于这样的邀请,叶不凡不会拒绝。
这地方的人思想比较守旧,男女之间还是保持一定距离为好,免得坏了人家的名声。
云婵给叶不凡扎个小香包,算是对他救命之恩的感谢,这种东西在叶不凡看来多此一举,两元店里面五块钱一个多的是。
可在这种情况下却意义非凡,看她这深情的模样叶不凡就收了。
“好吧,谢谢你,我一定时常放在身边,挺香。”
云婵羞涩,将小家碧玉诠释得淋漓尽致,连叶不凡也跟着扭捏起来。
好在蛮牛回来了。
叶不凡再也不用躲在一个女人家里过日子。
蛮牛得知叶不凡已经闭关结束,很高兴,他激动的说:“叶哥,你真是一个天才,钱庄的生意现在非常好,赚的银两比之前多得多,你那套钱生钱的法子简直绝了。”
“我就不明白,你怎么想到这么个办法,还什么贷款,这都什么神仙路数?”
叶不凡当然不会告诉他,无数青年因为贷款而被银行逼上绝路,而他竟然干起了如此黑心的勾当。
贪念始终是人无法逾越的一道鸿沟,在这个地方开家银行简单又方便,而且更容易赚钱。
毕竟在青楼和赌坊盛行的年代,钱庄是人们离不开的地方。
叶不凡做庄,他的胃口很大,想吃遍天下。
看着蛮牛这双崇拜的眼睛,他淡然说道:“不必大惊小怪,不过做什么事情都不能太过,按照我之前教的法子就行,还有,村长是个城府极深的人,你与他不同,所以你得替我看着一些。”
村长是个非常有心机的人,他从始至终都不甘于给叶不凡打工,等他手中有足够的权力和实力时候,就可以轻而易举的撇下叶不凡,另立山头。
到那时候,叶不凡只能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替别人做嫁衣。
然而原本就是一方枭雄的叶不凡,怎么可能让鸠占鹊巢这种事情发生。
从一开始他就已经看到了故事的结局。
蛮牛跟随在村长身边多年,他自然知道村长野心勃勃,不过对于叶不凡这个外来人他依然抱有戒心。
“叶哥,村长是个好人,你不用怀疑他。”
叶不凡并没有就此事与他辩驳,而是拍拍他的肩膀轻描淡写的说:“古言说得好,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你是个诚实的人,有时候你应该冷静下来好好思考一下,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
“太过诚实的人,早晚有一天会被人害死,你记住,我不会标榜自己是什么圣人好人,但我不会出冷刀子杀人。”
这番话叶不凡之所以说的这么明白,是因为如果现在不说,等蛮牛被村长彻底收买,将来掀翻桌子时势必有一场血雨腥风的大战。
而他不想与蛮牛翻脸。
第一千六百一十四章 会下厨的少爷
蛮牛表面虽然憨厚,但并不代表他的智商有问题。
相反,往往外表内敛的人内心则更加纯净,这样他就有足够的时间来思考自己,思考人生。
蛮牛虽然为人憨厚但心思缜密,很少出错。
从千军镇到泰州城这条路布满荆棘和危险,按他的速度来回一趟得耗费一个月时间,可是在过去的数年中,他从来没有出过一次意外。
每一次都能够平平安安的去,平平安安的回来。
这对于一个仅有蛮力的人来说根本就是奇迹,要知道,这条道上哪怕实力不俗的修仙者,死亡人数也是数不胜数。
叶不凡的话极具穿透力,蛮牛与他朝夕相处的日子也挺长,他非常了解叶不凡的为人。
眼前的这个人对一切事情都运筹帷幄,这种人几乎没有任何缺点,考虑的事情从来都没有任何遗漏。
就像是个金钟罩一样,想要寻找他的破绽几乎不可能。
在叶不凡的提醒下,蛮牛默默的点头。
他说:“叶哥,你说的这些话我会记在心上,蛮牛不过是一个粗人,恐怕做不了什么大事。”
“粗细并不是衡量一个人的标准,有时候你没必要把自己局限在一个框框里,人的一生极其漫长,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我们会做无数次选择,可如果选错一次就没有以后。”
“所以我希望你能花更多的时间为未来考虑,千军镇的人只会越来越少,并且这地方资源匮乏,四面环山还被妖兽虎视眈眈,说句心里话,并不是一个好地方。”
“如果有可能,我宁愿这里的人全都搬出去,泰州城是个不错的地方。”
不过蛮牛此时却小声的说道:“并非如此,千军镇附近有这个。”
此时蛮牛小心翼翼的从储物袋中拿出一块火红色的石头,当叶不凡把这块石头放在的掌心时,他惊到了。
其中的磅礴之力让他震惊,如此强势且纯净的灵力简直堪称瑰宝。
“这是灵石?”
“没错,灵石当中最精品的血灵石,我知道,昆仑山的峡谷中有一块矿山,根据我的推测应该有不少这样的东西,不过那地方妖兽众多,寻常人进去只怕有去无回。”
灵石是修仙者的必备,自然界中存量的灵气毕竟较小,而且真正的仙山早就已被各大宗门霸占。
这也是大宗门越来越强的原因,灵气充足的山脉集天地灵气大成,自是好地方,可寻常人没有这样的机会。
宗门弟子长期修炼便能事半功倍,所以大宗门弟子随便走出来一个,就能够秒杀普通的修仙者。
叶不凡懂。
极品灵石是宗门必争的宝贝。
他看向蛮牛,“还有人知道吗?”
“没有,只有我和现在的你。”
叶不凡点头,很满意,“这个地方极为隐蔽再加上附近不会有陌生人出没,目前这个东西应该非常安全。”
“以你我之实力根本用不上这种东西,不着急,待到我实力稳固时再回来取。”
蛮牛之所以告诉叶不凡这山上有血灵石,便是告诉他千军镇不能搬。
收下这颗血灵石,叶不凡迅速的将其中的灵力吸收,然后静静的消化。
鸡蛋这么大的血灵石,相当于打坐修炼两个时辰所吸收的力量,可吸收如此纯净的力量,只需要几个呼吸就能轻松实现。
血灵石,妙不可言。
蛮牛将屋子收收拾一下,然后说:“叶哥,我师傅可能就在最近几日出关,我去接他,你留在这里,一切待他回来再说。”
“行,你路上小心,我这儿还有些暗器,路上留着防身。”
叶不凡从下界带来的暗器已经所剩无几,这东西用起来相当顺手,就是带少了。
蛮牛前脚刚离开,尼格尔与娜朵就来了。
“叶哥哥,蛮牛哥哥回来了吗?”
“对啊,不过他有事先走了,我也不认识大家伙儿,要不然你们两个小萝卜头带我去送货好了。”
蛮牛从泰州城给这里的百姓带回来很多生活必需品,需要挨家挨户的送。
蛮牛身上的这个储物袋是村里唯一的储物袋,大家也认识,更知道这东西珍贵不已。
尼格尔带着叶不凡将蛮牛带回来的东西挨家挨户送回去,张婶子家买了些干果,李奶奶家买了些盐巴和布,王大叔买了些烟丝由于叶不凡给大家送东西,再加上两个小萝卜头跟着,村里的这些人对他态度虽然不热情,但已没有之前那么恶劣。
如此一轮走下来,叶不凡也算认识了村里的大部分人。
将满满一个储物袋的东西送完后,天都已经暗了下来。
娜朵此时气喘吁吁的说道:“叶哥哥,上回你不是说你做饭也很好吃吗?
尼格尔昨天在河里抓到了鱼,你做好不好?”
红烧鱼对叶不凡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没有不粘锅的情况下,红烧鱼很有可能会是一次失败的经历。
不过小姑娘的眼睛很馋,叶不凡就决定展现一下自己的厨艺。
“行吧,我试试。”
于是尼格尔乐呵呵的冲回家,将自己昨天从河里抓来的鱼从盆里捞出来。
苏玛不解,“你干嘛?”
“叶哥哥说红烧鱼给我吃,你做的我都吃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