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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春感动坏了,含着泪就想要往许伯怀里扎,许伯像是个慈祥的父亲那样,轻轻拍着胖春的虎背,眼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还口不言心的说着:“大姑娘了,可别落银豆子。”
许伯有那么一霎那的时间里,他犹豫了,但最后理智还是战胜了冲动。
胖春这个傻姑娘的感动也没有维持多久,上街没多久,他爹就把她给卖了!
她甚至连生气和发脾气的机会都没有,许伯就找了托词离开了:“大郎,我家女儿就交给你了,你可别让老夫失望。”
李大郎虽然怂,但也知道这时候应该说些涨气势的话,给未来老丈人信心:“许伯,您老就放心吧,我会像至亲一样照顾许姑娘。”
胖春气地差点晕死过去,她为了躲李大郎,央求着老爷周元一路跟着来到临沂,可万万没想到,她已经这么聪明了,竟然还逃脱不了她爹的魔掌。谁能想到,她爹竟然安排一场在临沂的相亲。上元灯会,对于年轻男女意味着什么,大宋的适龄青年都知道。
“李逵!”
“姐姐白疼你了,良心被狗吃了!”
“坑人的小子,等着本姑娘过了这一劫,再找你算账。”
胖春咬着牙心头暗骂,她也只能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到李逵头上,她笃定李逵肯定知道她爹的想法,这小子竟然敢瞒着她,不告诉她,还有没点良心?自己可是经常给他做肉吃,喂狗都比他强啊!
不过,胖春却略带好奇的看向了大郎的跟班李全。要论长相,李全的长相不差,关中人多半拥有高大的身材,棱角分明的脸部轮廓,给人一种坚毅的感觉。唯独李全扛着一根铁棍子,眼神如同孩童一般在街头的食摊上游离,还偷偷给李大郎使眼色。
可惜,李大郎所有的心思都在胖春身上,一年几百贯收入的女人啊!
这是金子做的人呐!娶回家,当成菩萨供奉起来,他也愿意。
大郎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将此女拿下。可煞风景的是,李全在边上嘟哝道:“大郎,俺饿了!”
“吃吃吃,就知道吃。”李大郎气地就差翻白眼,带着李全这家伙安全系数绝对高,甚至他们雇船的时候,船家怕有不测,说什么也要多带上几个船客,宁愿少挣钱,也不让李大郎包船。可李全长了一个无底洞的肚子,让他很绝望,这都是钱呐。
一副小肚鸡肠的模样,在心宽体胖的胖春眼里,简直不堪入目。李大郎本来形象就不佳,唯一的优点就是顾家,胆子小,欺负不了人,不会让她受委屈。
但这些对胖春重要吗?
她需要的不是个受气包,她是女人,也想要一个爱的港湾好不好?
三人尴尬的开始了大郎的相亲之旅,从一开始,他就被判了死刑。
再说李逵,刘清芫将一身吉服换成了青衣便装,头发也被梳成了男子的发髻,还佩了一块质地不错的白玉,戴着文士都喜欢的逍遥巾,年轻轻的竟然装扮读书人。
反倒是李逵,和面容俊俏的刘清芫站在一起,却成了最不像读书人的读书人。
俩人的身份陡然转换,刘清芫变成了富家公子,而他成了家中聘请的武师。这让李逵很不爽,但他还不至于和小女孩计较。一出门,李逵算是看出来了,刘清芫偷偷混出府邸的事没少干,熟门熟路的就往人堆里扎。
整整一天在外,她除了像是放飞的笼中鸟,脸上洋溢着青春的喜悦。杂技,相扑,斗鸡……她都看不厌似的要站第一排,临了还装阔打赏。
没错,这也是相亲。
可是给李逵的感觉就像是带着弟弟逛街,他偷偷瞄了一眼刘清芫,除了长相可圈可点之外,十二岁的姑娘连小豆包都没有,忒糊弄人了。
好不容易快到黄昏,李逵这才拉着刘清芫回刘府准备吃饭。
他打定主意,吃完饭就睡觉,说什么也不出门首发
可在刘府门口,他却远远看到了一群孔武有力带着武器的生人从刘府出来,其中一个大个还抱着他的贯日刀,李逵这个气啊!刘家招贼了?
如今的贼子都这么胆大?
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打开大门往外顺东西?
眼瞅着那汉子要离开,李逵站在街头大喊道:“呔,那黄脸的贼子,你敢偷爷爷的宝刀,可知死字怎么写?”
皇城司探子历千斤回头看着李逵,嘿嘿笑起来:“小子,这刀爷们看上了,你是的福分。就算爷们夺了你的刀,你敢奈何!”
李逵冷笑起来,要是在百丈村,他周围就算聚再多的人,这会儿也如同被惊的鸟群,顿时做飞散状。他乜斜着眼,打量对方后,冷冰冰道:“我长这么大,还没有人敢这么跟我说话。小子,你是头一个,爷敬你是条好汉!”
第094章 大闹临沂城(2)
皇城司第一高手……
哎,还差点,但差不多了。至少在下军之中算是绝对的好手。历千斤觉得他被一个半大小子给鄙夷了,嘲讽了,挑衅了。
武夫该有的怒气值蹭蹭的往脑门上冲,他是江湖人,从来不惧怕任何对手。哪怕是看一眼都觉得自己没有胜算的高手,不比试一下,绝不会甘心自认不如。
轻慢,甚至是已经将李逵当成沙袋的历千斤,冷笑着,说了和李逵差不多的一句话:“小子,爷们长这么大,你也是头一个敢这么和爷们说话的人。不过历爷会让你记住,有些人你招惹不起。”
历千斤也是头铁,抱着李逵的贯日刀就这么玩味的盯着李逵。在他看来,对付李逵用得上武器吗?
他比李逵高,比李逵壮,比李逵还年纪大,功夫自然要高出好几个台阶。
他还有心情将目光还在刘清芫和李逵的脸上来回划拉,历千斤是江湖人,自然看出李逵边上的刘清芫是女扮男装,还很小,可小模样还挺标致。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不想节外生枝,同时他还分得清能够有一把宝刀的人都是他曾经惹不起的存在,杀是肯定不能杀的,但欺负一把没问首发
贯日的价值,在江湖人手里值三千贯以上,但要是换一个珍珠鲨鱼皮的刀鞘,刀把镶嵌上宝石,在豪门眼中,也可以称得上传家宝的宝物,万贯仅仅体现的刀的价值,但一柄绝世宝刀给主人带来面子上的满足,才是无价的。
能用的起这等宝刀,还是个看着没成年的小子,这家世肯定不差啊!他觉得自己捏死了李逵,麻烦肯定不小。
历千斤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至于顺走就不一样了,最多也就是个失察而已。天塌下来,还有高个的顶着,万一真招惹不起,还回来不就成了吗?要是能留下,他不就发财了吗?
再说了,历千斤压根就不相信才那么点年纪已经学会带着相好游玩的小子,他还会对不了。他甚至傲慢的以为,动用一只手,已经算是欺负人了。
于是乎,他嘴上就更加放肆起来,对李逵嘲讽道:“小子,光用眼神可杀不死人。怎么招,想要用你相好手里的竹签子捅死我不成?”
刘清芫手里还剩下一个糖葫芦的竹签子,确实可成为伤人的工具。但绝对不包括历千斤。
说完,仰天长笑起来。
“小子,爷爷历千斤,在皇城司任职,你小子想要报仇,就来汴梁。”
李逵这个气啊!刘清芫这个吃货,看到平日里吃不到的零嘴就走不动道,他跟了一路,也买了一路的零碎。
至于说他为什么不冲上去?
他也不傻,自己一个人,还赤手空拳,对方十几个,都带着武器。空手夺白刃成功,恐怕也要带着一身伤闯过去。他还不至于脑子抽抽到只剩下一根筋可以动弹,但凡手上有块板砖,也不能轻饶了历千斤。
他目光在周围划拉了一阵,心头一横,要是今日真灰溜溜走了,武者的无畏心境就破了,他这辈子都过不去这道坎。心一横,牙一咬,冲到刘家门楼下,对着大腿粗细的柱子就一脚下去。
喀嚓一声脆响,柱子应声而断。哗啦啦的瓦片往下掉落,在一片灰尘之中,李逵抱着柱子冲了出来,高高挑起,这一刻,他仿佛化成身神魔一般,所有人都傻傻的看着李逵。
他的腿怎么没断?
柱子竟然断了!
是年久失修吗?
得亏是刘葆晟官职不高,也不敢修那种高大的门楼,只是出于一个官宦人家的威仪,才弄了这么个糊弄人的门楼子。
支撑的柱子也就是比成人的大腿粗不了多少。
可这么一根柱子,竟然被一脚就踢断了,这反人类的做法,简直让人来不及思索。
而李逵却已经抱着一丈多高的柱子,踩着台阶跳在半空中之中,普通人抱着这等重物,哪里还跳得起来?就连一直将自己当成皇城司高手的历千斤也发现自己好像有了大麻烦。
这小子,还是人吗?
别说历千斤了,就连李逵也很慌。
他虽然一口气做出了让人目瞪口呆的举动,一脚踢断了刘家门楼的柱子,还抱着柱子跳起来了,但并不意味着他跳起来之后,就能放大招了。
他连玩棍子的本事都稀疏平常,更不要说柱子了,但当他跳起之后,顿时潮水般的记忆涌入大脑之中。
此情此景,和他打野猪的场面如何的相像?
想要猎捕野猪真不容易,陷阱基本上用处不大,野猪就算是掉入了陷阱之中,这玩意会拱泥,时间一长就脱困了。面对面的捕猎,这玩意比人的反应快,速度也快,遇到打不过的时候,小短腿跑的还贼快,人都撵不上。
嗅觉,听觉,甚至是视觉在动物之中都是一等一的。
但这傻东西有个生理缺陷,脖子太粗,眼珠子就在两边,还经常低头,更不会翻白眼。所以,它们对来自于头顶的威胁几乎视而不见。
而李逵当初就喜欢躲在大树上,抱着一根一丈多长的原木,将头削尖之后,然后静等野猪傻呼呼的路过,选个大的下手。从六七米的高空落下,人加上木头三百斤的重量,还有为人的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