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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纷表示,愿意跟着东哥吃香喝辣。
而另一边,用窃听器完完整整的听到了整场直播的老任,心里却极其复杂。
老任也是见过大世面的,这伙人在港岛算得上大贼,但在老任的眼里,还真算不上什么,可大东的事情他却是要跟郝仁通气的,录音按说也该给郝仁一份,可这……
实在是有点丢人啊!
这个贼子,把我们大陆同胞的脸面都给丢尽了!
………………
半个月之后。
消息传回港岛,郝仁也在纠结,犹豫。
大东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掌握之中,所以他很清楚的知道,大东打击的目标正好是大埔的一家名表行,事实上之所以选这家表行,也是郝仁通过卧底潜移默化影响的结果。
这打劫地点压根就是郝仁挑的。
想抓人,当然容易,但郝仁却并不想这么早的抓住他,毕竟一个完全可以被自己控制的悍匪,太适合用来养寇自重了,要知道他现在虽然代理署长职衔,但他实质的职位依然只是一个副署长。
况且大东的案子做的越大,越多,等自己到时候抓到他的时候功劳也就越大。
也正是因此,郝仁才以“调查屯门色魔”案的名义,亲自来到了大埔,与苗志舜等人一起,商量今天寻街的警察的路线情况,实则是郝仁想通过自身的影响力,将下午六点,也就是大东打算打劫的那个时间点,把附近巡逻的人员换成两名外籍警员。
按照郝仁的计算,如果大东在抢劫的时候被报警,这两名巡警应该会在第四分钟左右赶到,与大东等人交火的概率极大,牺牲的概率,自然也极大。
第一波支援应该是一支PTU机动部队,支援时间大概是八分钟左右,大概率上,这伙伙计应该是撞不上大东他们的,万一撞上……
八成也不会是大东他们的对手。
港岛的警察面对老家那边,斗争经验丰富的悍匪,以及佩戴的可怜的点三八手枪,确实有点白给。
自己,要为了区区政治目的,如此玩弄基层警员的性命么?
虽说他努力想爬上高位主要是为了更好的走私,更多的为老家节省外汇,出发点确实是好的,可是,如果打着高尚的旗号就可以做坏事,这跟混蛋又有什么分别?
事到临头,郝仁犹豫了。
甚至还想,要不然干脆等他们偷渡过来的时候直接带人把他们给抓了得了。
(
第一百四十章 史密斯VS大东(10更大爆)
郝仁纠结啊,纠结,纠结啊,对着那份地图琢磨来琢磨去,想了足有十多分钟,还是没能下得了这个决定。
然后,他就听到了一个让他感到很讨厌的声音。
“郝仁督查,请问你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郝仁回头
“史密斯警司?”
“仁,请你摆正你自己的身份,你只是,只是屯门的署长,而且还是代理署长,我可以告诉你,你们新一任的正署长已经确定了人选,马上就要走马上任了。”
郝仁皱眉,毫不客气地回答道:“联合办案么,我拿到了线索,来找兄弟部门配合办案有什么不对?史密斯警司难道认为我做错了?”
周围的伙计见状,齐刷刷的叹息了一声,然后……就纷纷装出了一副无事发生的样子。
看到上司吵架固然不好,可关键是这俩上司之间,吵得也太频繁了一点。
这些天来,借着屯门色魔案的契机,郝仁不停的把手往元朗和大埔伸,跟基层的华人警员相处的极为融洽,直接把新界北的警察给搞成了两支队伍。
一支听史密斯的,一支听郝仁的。
就连基层警察也知道,史密斯警司和郝仁督查在借着这个案子较劲呢,郝仁有的是办法能让史密斯各种不痛快,偏偏还让他没法上报,毕竟报上去了,上面虽然会认定郝仁的桀骜不驯,但史密斯没有手段,不会驭下的印象也是跑不了的。
不过同样的,郝仁也做不到将史密斯完全架空,下面的基层警员顶多只是听郝仁的命令对史密斯阳奉阴违而已,要说把史密斯顶回去,还是不太可能的,况且也并不是所有的华人警都撑他,起码钟秋月、吕建达就对他无感。
于是两人矛盾的具体表现形式,就是吵架。
而且几乎是逮着机会就吵,互相给对方使绊,总得来说,俩人这几个月来跟史密斯吵了个半斤八两,说不上到底谁赢谁输。
不过当然,郝仁一个高级督察可以跟史密斯这个警司吵成五五开,本身也是一种赢。
说回此刻,史密斯在和郝仁“惯例”的吵了一会儿之后,立马对苗志舜道:“他跟你布置了什么?”
苗志舜面上露出了一个“果然如此”的苦笑,撇了郝仁一眼。
“你看他干什么,我才是色魔案的总指挥!”
郝仁干脆把眼睛闭了起来,不表态。
苗志舜见郝仁不出声,他自己当然也不可能直接顶撞史密斯,于是,只好一五一十的,将郝仁的吩咐汇报给了史密斯。
而史密斯能当上警司,也是有那么两下子的,苗志舜这么一说,史密斯马上就反应过来,这郝仁所有的安排,似乎……都集中在大元屯附近。
“仁警官,你是不是查到了什么线索?”
“没有。”
郝仁理所当然的不想搭理他。
“仁警官,我才是色魔案的指挥官,你有任何线索,都必须及时向我汇报,绝对不许擅自行动!”
郝仁叹了口气,实话实说道:“史密斯,我敢向关二爷发誓,真的没有色魔案的线索。”
“哼!”
史密斯冷哼一声,哪里信他?当即就接过地图,重新研究了起来。
“苗志舜警长。”
“到。”苗志舜立正敬礼,表面功夫做的无可挑剔。
“今晚你们归我亲自指挥,有没有问题?”
“这……”
苗志舜偷偷瞅了一眼郝仁,见郝仁没有任何表示,这才喊了一句:“是!”
史密斯想了想,觉得这些华人警员都靠不住,于是当着他们的面,就打了一个电话回新界北:“喂?我是史密斯警司,嗯……让我的英籍冲锋队,下午在大埔区,大元屯附近待命,不要华籍警员,重复,不要华籍警员。”
说罢,史密斯还给了郝仁一个挑衅的眼神,得意洋洋的,仿佛在说:“你再得基层民心又怎么样?老子官大一级压死人,不服,你咬我啊?”
郝仁却觉得……
心里舒服多了呢。
………………
晚六点。
史密斯警司亲自坐在冲锋车里,手里捧着一盒泡面,摆出了一副与一线兄弟们随时同甘苦共患难的架势。
突然车上的电台响了,史密斯连忙兴奋的抓起来道:“怎么样?是不是有进展了?抓到疑犯了么?”
“头儿,福来名表行被打劫了,我们有两名伙计与歹徒展开枪战,歹徒的火力很猛,需要支援,需要支援!!”
“打劫?不是色魔?”
“头儿,快让冲锋队救援吧!!”
史密斯一阵失望,但打劫,而且还跟警察交火,这也算是大案子了,于是史密斯连忙就指挥冲锋队敢过去支援。
80年,除了飞虎队之外,不管是PTU还是冲锋队,警员的装备都不算好,史密斯调得这一支冲锋队虽然是精锐,但他们都没有带长枪和重武器,只是人手配了一支大口径的左轮手枪而已。
毕竟抓色魔么,总不能申领冲锋枪吧。
于是,当史密斯赶到案发地点,亲自下车,冲天鸣了一枪大喊一声:“警察,不许动”之后。
他整个人都傻了。
只见,匪徒一共五个人,其中两个端着霰弹枪,一个端着AK,还有一个手持两把微冲,最后一个只拿了一把五四式手枪,但背上背了一个包,包里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全是刚刚抢劫的名表。
再看他这边,一共也是五个人,一个拿着大口径左轮手枪,一个也拿着左轮手枪,另外的三个人,也拿着左轮手枪。
这特么怎么打?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大东一伙儿见史密斯他们的支援来了,丝毫不慌,直接在大马路上就冲他们扫射了过来,吓得史密斯连忙带着手下精锐躲到了汽车座椅后面,那子弹就跟九十度转弯了的雨点一样,噼里啪啦的打在他们的车上,直接就将车玻璃打得穿了,吓得车里的警员哇哇大叫。
有两个直接就尿了裤子。
好在,史密斯不在两个之中。
再然后,史密斯就感觉,仿佛有什么东西,直接顺着被打碎的车窗,被人扔了进来,定睛一看才发现,居然是一颗手榴弹!
木柄的,拉线儿的,老式的,看起来很low,但一样炸得死人的那种。
“妈呀~”
(
第一百四十一章 案子破得了算我输
轰!
千钧一发之际跳车跑出来的史密斯只感到自己的腿部一阵剧痛。
他知道,自己的两条腿,完了,搞不好会瘸。
不过相比于躲在车里没来得及跳得出来的其他四名伙计,史密斯已经算是比较幸运的了,刚刚那枚手榴弹的爆炸恰好引爆了冲锋车的油箱,车里的那四名伙计恐怕凶多吉少了。
更幸运的是,大东他们扔完了手榴弹之后压根就没有回头,也没在意史密斯这条漏网之鱼,这让他捡回一条小命之余,也终于有机会看到这战场的全貌。
他当然不是第一波赶到这里的警察,早在这之前,已经有一波巡逻军装,和一组PTU先后与大东集团交火,用的自然都是点三八,枪法与大东一伙更是完全没法比,再加上大街上火并,警察需要顾及无辜市民,而大东不用。
其结果,自不用说,街面上已是狼藉一片,等重火力冲锋队和飞虎队赶来支援的时候,只能充当救护车。
一役,警队伙计中共有4名牺牲,6名重伤,参与交火并毫发无伤的只有三个人,万幸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