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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到了现在,训狗的人也经常丢一些东西让狗去捡,比如小球,飞盘,树枝等,很可能就是从原始时代遗留下来的习俗。
两人一起去吃了早饭,凌和他的三个女人每人都是一碗白米饭,还有昨天没吃完的鸭肉,汉部落的其他人都是吃的白粥。
“这东西就是你昨天给我看的那个种子?怎么那么好吃,这真的是从草上面结的吗?”凌尝了几口米饭,忍不住的赞叹道。
游伏还没有回答,凌的女人就先点头肯定起来,刚才煮饭的时候,他的女人可是亲眼在旁边看完整个过程的。
“怎么样,好吃吧,虽然这不是肉,但是它更容易获得,一根草结的种子就能顶一顿饭,当然,这么说夸张了点,我这碗粥差不多就是一根草结的,你那碗干饭可能要两根。”游伏如是说道。
凌整个人都惊呆了,卧槽,一根两根有区别吗,还不都是草结的,这要是想养活一个人,岂不是只要种上千八百根,就够一个人吃一年了?!这么算下来的话,汉部落确实能让所有人都吃饱。
“而且我们吃的只是种子,那些长出来的草叶和秸秆,还能用来喂牛马羊,一点都不会浪费。”游伏继续说道。
凌点了点头,这确实是一种最好的食物获取方法,不仅可以获得人吃的粮食,剩下的草也能用来喂牲畜,牲畜养大了还能给人提供肉食,简直是一举两得,粮食肉食都不缺了。
吃过早饭之后,一行人再次启程,准备寻找下一个游牧部落进行交易,并且在途中搜寻凌说的那种类似水稻的植物。
凌的女人和孩子受邀坐在牛车上,他的两个孩子都未满周岁,其中一个女人又怀了四个月的身孕,骑马很不方便,严重拖慢了队伍的行进速度,因此就全都被放在牛车上了。
凌自己也换了马匹,骑在一匹汉部落装了马鞍和马镫的斑马上。
他脚踩着马镫,挥舞着马鞭策马奔腾,凌的骑术很好,虽然这是刚抓来几个月的野马,但是却被他驯服的老老实实,斑马载着他急速奔驰,速度前所未有的快。
一来是因为斑马的爆发力更强,二来就是因为有了马镫,从前没有马镫的时候,想要让马跑的快,就要用两腿仅仅的夹住马腹,生怕不小心从马背坠落。
但是有了马镫就不一样了,不仅双腿更加省力,整个人能调动的力量也更大了,人在奔跑中甚至可以踩着马镫站起身来,做出更多的特技动作,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这些特技动作,也可以称为战术动作,比如侧身挂在马背的一侧,或者直立起身,不管是交战的时候用来躲避敌方箭矢,还是互相冲阵的时候近身搏杀,都能起到更好的效果,在战场上占据绝对优势。
如果汉部落的那个首领再研究出更好的短弓出来,配上这样整套的马具,汉部落一定能打造出一支王牌的骑兵,称霸整个草原都指日可待。
在颠簸的马背上,耳边的秋风在呼啸,凌似乎在这狂奔中看到了汉部落的未来,和整个草原的未来,汉部落现在只有几百匹马,还没有真正的形成战斗力,如果自己这个时候加入进去,一定会对汉部落针对草原的战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那就加入好了,如果能亲自见证一个强大部落的崛起,而且还有自己的参与,那一定是每个男人最喜欢的事。
曾经的部落,你们视我为不详,我却能带领另一个部落崛起,不知道将来你们再见到我时,会做出怎样的表情。
一阵风驰电掣的狂奔之后,凌想了很多,也想明白了很多,他策马回头,走到牛车旁边看了看自己的女人和孩子,她们全都面带笑意,宽大结实的牛车上铺着厚厚的兽皮,那都是交易换来的,第一次坐这样舒适的交通工具,让她们感到非常新奇和幸福。
凌跟自己的三个女人说了他的决定,打算带着一家子加入汉部落,他的女人们也都点头赞同,汉部落的这些人确实好,好东西又多,能加入这样一个部落,比他们一家子继续流浪要好多了。
跟家人说好之后,凌策马来到游伏的身畔,告诉他自己愿意加入汉部落的决定,只希望汉部落能有游伏说的一样好,到时候首领不愿意收留他就麻烦了。
“不,我们首领不会赶你走的,他是世上最优秀的首领,也是最合格的首领,没有之一。
如果说他有什么最值得我敬佩的地方,除了他拥有像神一样的智慧,能制作很多好东西,另外就是他擅长用人,他能发现每个人的特长,给每个人分配最适合他们的工作。
像是你这样会很多技能的人,一定会得到首领的重用,说不定能像我们这些曾经的首领一样,当个队长什么的,单独带领一批人,在部落的地位一定不低。”
游伏的话让凌很心动,凌只有自己的一家子,并不是什么首领,他还从来没有管理过那么多人,如果能在汉部落得到那么高的地位,那就是为了部落而死,纵也无怨无悔了。
在一马平川的草原上骑行很快,一个上午的时间就行进了几十公里,这次是由凌这个草原土著带的路,去往一个他比较熟悉的部落,准备和那个部落交易一波。
但是队伍才走到中午时分,就全都停了下来,因为他们已经在茫茫无际的草原上,发现了游伏迫切想要得到的粮食种子——麦子。
第263章 今晚加餐(求票票求订阅)
野生的麦子在自然界中其实并不少见,只是需要在特定的地方寻找罢了,就像是水稻不可能长在旱地里一样,必须要在沼泽或者池塘里去找,麦子也是同理。
草原上有很多适合牛马羊吃的牧草,比如苜蓿,还有黑麦草,大麦草,或者青稞,也就是大麦,这种麦科植物在草原上其实是最常见的,什么地方长什么特产,正是这个道理。
游伏眼前这些零星的黄色结穗植物,肯定是麦子无疑,毕竟从麦穗上那一层又细又尖的麦芒就可以判断,但是具体是大麦还是小麦就不知道了,这一点就连罗冲都不认识。
大麦和小麦长的基本没什么差别,罗冲只知道大麦又叫青稞,和小麦一样可以磨成面粉,但是大麦粉并不适合发酵,只能制作一些死面的食物,比如死面饼,面条,饺子皮一类的东西,不像小麦那样可以蒸馒头,蒸包子,适口性差了很多。
不认识,分不清,没关系,等种出来一茬,到时候磨成面粉试验一下就好了,能发起来就是小麦,发不起来就是青稞,最简单也是最笨的方法,但是却很实用。
中秋季节,麦子早已熟透,说不定这都是今年的第二茬麦子了,游伏小心翼翼的摘下一个麦穗,抠下上面的种子仔细观察了一下,捏了捏,比稻谷要软,力气大了可以直接捏扁。
又拨下来几粒放在嘴里嚼了嚼,自然是不好吃的,不过毒肯定是没有的,牛马羊都经常吃的东西,也没见那些牲口毒死过。
野生的麦子本来就不多,游伏也舍不得煮一锅尝尝,只能点了火烤一个麦穗,直接烧麦子确实很好吃,游伏只是确定了这东西能吃就足够了,他非常相信,只要拿到罗冲手里,罗冲一定能开发出更多的吃法。
一行人在这里逗留了两个小时,采集了一大堆的麦穗,最后整整装了两个麻袋,大概有个几十斤重,因为曾经有过给汉部落送植物的经验,游伏还特意挖了几根整株的,种在陶锅里,准备带回去让罗冲好好看看。
收完了这些野生麦子,队伍继续行进起来,终于在傍晚将至的时候遇到了凌熟识的一个游牧部落,牛骨部落。
首领是一个叫阿尔泰的壮年男性,与凌十分相熟,只是由于他的红瞳,阿尔泰也没有把他吸纳入自己的部落,不过阿尔泰还是非常欣赏这个年轻能干的小伙子的,双方也在凌的引荐下开始了交易。
同一时间,飞了足足两天的阿祖卡巨鹰终于回到了汉部落,就在傍晚族人们收工的时候,鹰锐看到了回来的巨鹰,就把它招了下来,看到巨鹰腿上绑着一卷兽皮,打开之后还有汉字,鹰锐就知道这是来信了,赶快拿着兽皮信给罗冲送去。
“首领,首领,游伏他们来信了,你快看看这上面写的什么,我看不懂。”鹰锐一边跑一边对着罗冲大喊,马上就吸引了罗冲的注意力。
“什么?游伏他们来信了?快拿来给我看看。”
听到游伏的来信,罗冲心里咯噔一下,有句老话叫做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他们已经走了一个多月了,这是遇到了什么事情才非要告诉自己不可,可千万别是求救信才好。
罗冲紧张的接过兽皮,还没有看字的内容,首先就被兽皮吸引了,这是一张绵羊的皮,罗冲还从未见过这里的绵羊,现在游伏送了一张羊皮过来,是不是就意味着他们已经找到了绵羊,并且通过交易获得了一些?!
果然,打开兽皮之后,一行行潦草的大字映入眼帘,虽然其中夹杂着不少错别字,但是并不影响罗冲理解,写的还是可以的。
信的内容大致如下:
首领,我们,南行一月有余,至大平地,四处无山,有淡水湖,水很多,看不到边,湖内多鱼,多鸟,湖边有大兽,长牙,狼。
平地比湖更大,不知边际,满地长草,有部落居住,会骑马,有弓箭,多养牛马羊,我们交易,陶换牛羊,白盐换马,得牛50头,羊550只,马350匹,货余一半,想再找部落交易,换完回去。
特告知首领,多备过冬草料,畜棚,——游伏。
罗冲看着很多错别字的信,语言也不通顺,写的还不如小学生的烂字,但是拿着兽皮的手却止不住的颤抖,他实在是太激动了,没想到游伏他们居然找到了草原,还碰到了游牧部落,并成功的交易到那么多牲畜,这是罗冲万万想不到的。
幸亏他把游伏那个喜欢乱跑的放出去了,要不然还真不会有那么巨大的收获,能用一些烂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