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倒也不是,”雷鸣叹了口气,“我如今对她死心,不是因为她不喜欢我,而是因为她已经变得让我陌生。
我的意思是,你为了大小姐连性命都可以不要,为什么就不能告诉她你的心意,好歹试一试,万一大小姐愿意接受你呢?你连死都不怕,难道还怕被拒绝吗?
虽然你们的身份是有差距,但若是大小姐坚持,以主君对大小姐的疼爱,未必没有可能,兴许主君恰巧舍不得将大小姐远嫁呢?”
“大小姐,她不会接受我的。”宋浩轩望着窗外,笑容中有几分苦涩。
“你不说,又怎么知道?”
“若是从前,我可能还抱有一丝奢望,可近些日子,我看的明白,大小姐想嫁的人,不可能会是我。”
“你又怎么知道大小姐想嫁什么样的人?”
宋浩轩想起那日在包厢里,夙弦的那些话,他自认没本事给大小姐风光尊荣的未来,也并不能让大小姐动心。
他能付出自己全部的真心,可若是大小姐不喜欢,那他的真心不过是一种负担罢了,只会让大小姐觉得愧疚、为难。
“以大小姐的家世容貌才学,相信日后会有很多人愿意将一颗真心捧到她的面前,这些人,或许有人能让她真心欢喜,或许有人能给她尊荣的未来,雷鸣,你觉得,我能给大小姐什么?
大小姐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是把我当朋友,或是当兄长,我在她的眼里,看不到半点别的东西,我又何必让她为难?”
大小姐也许会嫁给清隽优雅的江先生,因为他能让大小姐开心欢喜;也或许会嫁给权势滔天的战家少主,因为他能给大小姐不输于未嫁之时的尊贵和风光,但独独,不会是他。
他始终不肯吐露自己的心思,不是害怕会被拒绝,而是害怕说出之后,会让她负担和痛苦,会连默默守护她的机会,都失去了。
“浩轩,其实我还有一个想不明白的地方,你到底喜欢大小姐什么?”
“难道你觉得大小姐不值得我喜欢?”
“我不是这个意思,”雷鸣连忙摆手,“只是我觉得,近日来,大小姐似乎变了许多,和以前完全是判若两人,你既然喜欢从前的大小姐,那就证明你喜欢的是与现在的她完全不同的人,那你现在还喜欢她吗?”
“在我眼里,没什么不同,只要是她,就好。”
宋浩轩疲惫的闭上了眼睛,显然不想再多说了,雷鸣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终究也只是叹了口气。
此时的聚源赌坊,门口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百姓,每个人脸上都挂着兴奋,阮阀这位女公子出手甚是豪爽,已经承诺过,今日会将赢来的赌资,拿出一成,分给看热闹的百姓,白白的看热闹就有钱拿,谁能不开心呢?
一时间,关于阮小姐仁善、豪爽、不爱俗物的言论,很快在人群中蔓延开来。
夙弦到的时候,场面倒是有一瞬间的安静,阮拂晓亦抬头望了过去。
面前的马车四角各挂着一只碧玉琉璃宫灯,其上嵌着一个“夙”字,车厢是用最堪比黄金的紫檀木打造的,散发着淡淡的幽香,连拉车的四匹马,都是世间难寻的玉雪马,马毛在阳光下呈现淡淡的玉色,泛着莹润的光泽,似是从仙境中走来。
车前是几十个护卫开道,皆气息沉稳,步伐矫健,一看便是练家子,马车后跟着浩浩荡荡的丫鬟婆子,家丁护卫,一眼望去,甚至排到了街道的尽头。
车门打开,第一个下来的,是一身材高挑、姿容秀丽的女子,衣着华丽,举止优雅,围观有不明所以的人,以为这便是那传闻中的夙家长女公子,只是看到她恭敬地侍立在一旁,搀扶着一个少女下了马车,才明白那优雅美丽的姑娘,竟只是个丫鬟。
那少女鹅蛋脸,墨色的柳叶弯眉,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望着人的时候,如皎皎月光,温和而宁静,唇瓣微勾,弯起一道优美的弧度。
一袭紫衣高贵优雅,衣服的肩膀、袖口及裙摆,都缀着米粒大小的珍珠,那珍珠是用银线绣上去的,搭配衣服上的花纹,丝毫不显得累赘俗气,最神奇的是,那衣裙不只是用什么料子做的,随着她的走动,那裙摆上的纹饰似是能流动一般,如天边绚丽的流霞,让人觉得明艳逼人,让人不敢直视。
精致小巧的绣鞋,各嵌着一颗指甲盖大小的南珠,珠子圆润光滑,一丝瑕疵也无,阮拂晓一眼就看出,那是世间难寻的合浦南珠,只一颗,拿在黑市上拍卖,都能值上万两银子。
她缓缓地向着人群走来,很多人心中都想起了一句话,恰似牡丹真国色,原是人间富贵花。方才还觉得高高在上的阮阀女公子,与这位女公子一比,总显得黯然了几分,却并不全是衣饰的原因。
那阮拂晓虽然也是美丽的,高傲的,可那份高傲,略有几分刻意,像是强撑出来的,倒不像这位女公子,眉眼温柔,嫣然浅笑如拂面春风,亦让人觉得高不可攀,有一种上位者的气息,是刻在骨子里的,浑然天成。
阮拂晓紧抿着唇,脸色有些难看,她在家中也是得宠的,本以为自己用的便是最好的,可今日见了这派头,恐怕大夜未亡国时,嫡公主都未必能及吧?
这也就罢了,她清高惯了,一向不屑这些金银玉石的俗物,只是,这夙家长女公子的容貌,却比她想象中要美上许多,特别是那举手投足间浑然天成的气度,更是让阮拂晓不喜。
从前她以为夙弦那些在外的美名,不过是夙疆特地给她造势罢了,如今看来,倒也有几分真了,可也让她更厌恶了,她讨厌比她美比她身份尊贵的女人。
还有那只该死的兔子,阮拂晓目光落向夙弦怀中的珍珠,眼皮子跳了跳。她曾经去战家住过一段时间,小女孩子哪有不喜欢这些小动物的,她自然也是喜欢的,曾经也和战无双讨要过。
可战无双不但不肯给,连碰都不让她碰,她不服气,有一次趁着战无双不在,想要强行抱走,可这小畜生不但不配合,反而还狠狠地咬了她,也不知道它一只吃草的兔子,是怎么那么锋利的牙口的。
那是她从小到大唯一一次受伤,疼的哭了很久,此刻想起来,觉得那早已愈合的伤口,似是又隐隐作痛起来。
第四十八章 言语交锋
该死的,战无双宁愿千里迢迢将兔子带过来送给夙弦,都不肯送给自己?还有这只兔子,窝在夙弦的怀里,这么乖这么温顺,偏偏对着自己就龇牙咧嘴。
也许有的人,真的天生就是宿敌,注定的气场不和。这才一照面,阮拂晓就对夙弦产生了一种厌恶的感觉,很久以后她才承认,这种感觉,叫做嫉妒。
阮拂晓打量夙弦的时候,夙弦也在打量她。说起来,她们前世还是妯娌呢。
不过,她对阮拂晓当真没什么印象。前世楚泽一颗心都落在夙绫身上,和阮拂晓之间只能用“相敬如冰”来形容。
所以阮拂晓生下嫡子后,就自己搬到了陪嫁的院子里,常年不住在楚家。只有重大的节日,才会偶尔露下面,她们做了多年妯娌,其实连话都没说上几句。
此刻,见到尚是少女的阮拂晓,心情不由得有些微妙。她一袭白衣气质出尘,略带着几分清冷孤傲,一张小巧的瓜子脸,眉宇间有着淡淡的妩媚,那种与生俱来的风情,与周身如冰雪般的气质有些矛盾。
这长相,漂亮是漂亮,就是太妖娆妩媚了些,不是她搞偏见,而是这种容貌,还是在庶女小妾身上比较常见。听说阮家的大夫人,是个极为端庄的长相,这阮小姐也不知长得像了谁。
“久闻夙大小姐的美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当真是美艳动人,如国色牡丹,颇有杨妃之姿。”阮拂晓率先开口,打破了沉默。
杨妃,是前朝时一位有名的宠妃,生的有些丰腴,不过红颜薄命,命不太好。所以,阮拂晓这是在说她长得胖?还是讽刺她命不好?
不能怪她阴谋论,实在是这阮小姐满脸写着四个字,“来者不善。”
“阮小姐也不必谦虚,你长得也不差,比起传说中的赵宜主也不差什么的。”夙弦微笑颔首,一脸的认真。
阮拂晓一噎,心中有些恼怒,那不过是个出身低贱、靠狐媚惑主爬上龙床的舞姬,也敢和她相提并论?这女人这是什么意思?
“阮大小姐远道而来,怎么不让人通传一声,我也好招待一下,这样倒是显得我不懂礼数了。”在阮拂晓发作前,夙弦抢先开口,阮拂晓欲要出口的话生生的卡在了喉咙里,堵的有些难受。
这下子,若是再计较,反而显得自己小气。她只得强行压住心中的不悦,强自镇定地开口。
“这又不是什么大事,只是见这赌坊客似云来,我有个自小服侍的婢女,于赌术上颇有几分天分,我一贯纵着她,也是好奇,便亲自试了试,结果,倒是挺让人失望的,也不知,这是谁家的产业,却原来只是徒有其表罢了。”
夙弦听了,也不恼,反而微微一笑。
“远道而来,没能让阮小姐尽兴,倒是我的不是,这不,我过来,就是为了让阮小姐尽兴的,巧的是,我这些日子也得了个婢女,想来必是能让阮小姐满意的。不如,就让我代替他们,和阮小姐赌一局,如何?”
“哦?”阮拂晓挑了挑眉,“夙大小姐的意思是,你要亲自和我赌?”
“不知阮小姐,可有兴趣?”
此时,哪怕是再傻的人,都能听得出这两人之间浓浓的火药味,你一句我一句,话里话外全是机锋。
不得不说,这贵女们吵架,还挺有风度的,一个脏字不带,却又恶意满满。
围观的人看的津津有味,平日里嚣张惯了的桩子和老板,却是大气都不敢出一下,大冬天的,身上脸上全是冷汗。
今日他们不但输了钱,还逼得大小姐亲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