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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大草原也不能肆意狂奔,很容易就迷失掉方向。”
自由、肆意而奔、无所顾忌的撒欢,这是赵权印象中的草原,却没想到刚到草原边上,就会有一堆自己未曾预料到的问题。
“那,你觉得怎么走会比较合适?”
阿斯愣手指头一边在地图上划着,一边说道:“哈勒温山以西,是建忒该山,咱们可以顺着建忒该山北麓往西,大约走三百里后折向北。在捕鱼儿海与建忒该山之间,有个地方叫多泉子,多泉子往南这一带,全是成吉思汗之弟、斡赤斤三哥合赤温王爷的地盘。
斡赤斤王爷的军队,正常是不会到这地方来,这样相对安全些,只是要绕一大圈。
多泉子离捕鱼儿海,差不多还有百多里的路程,到了这里,再想办法找忽察王子,就会方便许多。”
赵权算了算,这样绕一圈,差不多多走了三百里路,还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到了这里,如今也只能选择相信阿斯愣了。
草原的夜色,真的很美,美到赵权恨不得把自己揉进这个苍穹之中。
仰躺在密密柔柔的草地之上,看着大若白玉珠盘的月亮西升,而后在头顶上渐渐东移,清泠地盯了他一整个晚上,再慢慢隐入天际。
天上,只剩下繁星,几乎触手可及。
“天似穹庐,笼盖四野。”赵权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做“穹庐”。
黎明前的夜空,真的就是一个倒扣的锅盖,正在努力地挤压着自己的视线。
当繁星也终于隐去的时候,赵权终于安安静静地枕着晨曦,听着自己悠长的呼吸,缓缓地闭上自己的眼睛。
“小权、小权!”
耳边传来丁武有些焦虑的声音。一个如此浪漫的早觉,却被生生打断,让赵权极为不爽地睁开了双眼。
“你怎么了?”丁武的手直接探向赵权的额头。
赵权想伸出手拍掉丁武的爪子,却“呦——”地闷哼了一声,全身竟然酸麻无力,四肢已经都动不了。
“没事,没事,躺久了,麻了——”
“小耀说你要自己躺着,不让人打扰。你就这样躺了一整个晚上?全身都湿透了!”
赵权挣扎了半天,气血慢慢地重新回到四肢。他坐起身子,揉着发软的双腿,这才发现,全身上下,不管是衣服盖住的还是没盖住的地方,全被蚊蝇盯出一个个包,如一堆堆刚刚种熟的草莓。
浪漫,是要有代价的。
赵权苦笑地借助丁武伸出的手,把自己拉起来,走入帐篷。把横着酣睡的陈耀扫歪,找到自己的背包,翻出一个药膏,一边抹着一边问丁武:
“什么情况?”
“离我们大概有三十里,确实是一个部落的聚居地。大概有八百多户。”
“这么多?”
“这是周边方圆三百里内,唯一的一个部落了。再往北五六十里,是斡赤斤的地盘。我们在部落边上探查一整个晚上,确实没发现斡赤斤部落的人,而且也没有感觉到任何危险。
天大亮后,阿斯愣与大公子会先去拜访这个部落,再次确认没问题后,我们午后再过去。”
赵权打出了OK的手势,纳头而睡。
脑袋似乎是枕在陈耀的肥臀上,很不浪漫,不过睡得更舒服了。
权宋天下
第五百一十八章 火不思
“这是源于高车的敌烈部!”姚枢看着前方的一片帐篷说道:“唐时,敌烈与乌古在克鲁伦河流域比邻而居。降辽后并称为乌古敌烈部,这两部对辽对金都是时降时叛,金国设置的东北路招讨司,主要管辖的就是这两个部族牧民。”
“高车?是因为他们的车子很高吗?”赵权指着面前一辆辆车子问道。
这车子比他们在别的部落里见到的牛车,都要大了许多。
“确实,高车之名,是因其‘车轮高大,辐数至多’而得名。南北朝留在漠北的为高车,内附的称丁零,他们自己称为‘敕勒’。”
“哦,敕勒川,阴山下的那个敕勒!”陈耀挤过来,有些小兴奋地说道。
“是的!”姚枢轻轻整了衣裳,身着右衽长衫,骑马多有不便。不过南京府既然这样统一要求,他也只能尽力遵守。
“草原一岁一枯,部民也多在流离中或生或灭。这片草原中,有数不清的部族曾在此生活过。但敌烈部能一直生存下去,对于这个部落,可是不能小觑!”
“这是为何?”被姚枢这么一说,赵权突然就对这个部落产生了些兴趣。
“匈奴被驱逐出漠北漠南后,南北朝时,拓跋鲜卑在此兴起,并入主中原,即使强大如厮,到如今却见不到一丝影踪。而这个当时看似不堪一击的高车,却依然顽强存活下来。
辽时降辽金时降金,却又始终不肯完全并入契丹与女真。
女真兴起时,敌烈分成两部,一部随耶律大石西迁,一部降金。
当蒙古兴起之后,敌烈又分成两部,一部降蒙,一部附金。而如今,虽然他们依附于合赤温,却又能在此占据如此大的一片草场,还挡住了斡赤斤南下的扩张,这个部族还是有他的能耐啊!”
说话间,阿斯愣与大岩桓陪着一老一壮两个牧民缓缓而来。
赵权抬头看了看天上正在悠闲漂游的海东青,与丁武、陈耀、姚枢下马,迎上前去。
名为狄历的族长,年过四十,身材高颀。身着麻布衣裳,打扮得很干净,甚至让赵权有些怀疑他是不是在草原上生活的牧民。
跟在他身后的是狄历的侄儿莫古,着前胸,一副很雄壮模样,看着赵权等人,目光透露出毫不掩饰的提防。
对于眼前的这个的汉家少年,狄历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在他的印象中,汉人要么身子羸弱,瘦不经风;要么奸邪滑稽,面容狡诈。
而眼前这个少年,不仅身子健硕而结实,年纪虽轻却显然是久经军伍。虽然谈不上特别英俊,但脸上露着如阳光般灿烂的笑容,真诚而充满着自信。让他忍不住就产生了一种亲近感。
“欢迎你们,远方的朋友们!”狄历很热情地张开着双臂。
赵权拱手一礼,说道:“我等准备西去和林,路过贵地,打扰族长了!”
“无妨,无妨!”狄历呵呵而笑,问道:“你们其他人呢,一起来吧!”
“还有两百士卒,驻留在外,不敢过来打扰各位。”
狄历并未强求,乐呵呵地引着赵权等人,进入部落。
赵权一边走,一边时不时地揉着脸,装13其实让人挺坚持不了的。
狄历的热情,绝对不是装出来的。
十只刚贴了些膘的肥羊被赶出羊圈,整整齐齐地排着队,如准备受检的温吞士兵。
十个壮汉,各执一把尖刀,相互一声大吼之后,挥舞起娴熟的刀子,开始令人眼花缭乱的表演。
切开一个口子、探手进入羊胸、掐断血管,待羊安安静静地软倒之后,从腿部拉开皮毛,不一会便扯出一张完整的皮毛,刀子左飞右舞,内脏扔入盆里,羊肉扔入锅中。
十只羊,总共就花了十几分钟就解决干净,地上竟然见不到一丝血迹。这让赵权不得不心生佩服。
夜幕降临,硕大的圆月再次准备升起。篝火已经被点燃,喷香的羊肉开始在草原上四处飘溢。
“石忽酒?”狄历接过赵权递过来的酒囊,欣喜地问道。就算他身为一族之长,也只是很偶尔才能有机会品尝到这个酒。
赵权点了点头,让满脸不乐意的陈耀,拿出十个两斤装的酒囊,全部递给了狄历。
狄历吃了一惊,这一酒囊的酒,其价格已经堪比自己的十只羊了。
朋友给的好东西,当然要收下。
“这些南京府来的好朋友,给我们送来了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酒!让我们一起,为他们欢呼吧!”狄历对着嘴角流油的牧民们,狂吼了一声。
欢呼声顿时惊天动地的响起。
没拿出酒时,赵权等人是尊贵的客人。有了酒之后,他们就是英雄!
有资格参加这种宴会的男人并不多,场上肆意欢笑的人一通酒灌下去之后,大部分都已东倒西歪。
吆喝声、怒骂声、厮打声开始不断响起。当然,更多的是欢呼畅饮的号叫之声。
有人扯起嗓子,一声声悠扬而不太动听的长调开始波澜跌宕地响起。
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这是赵权上辈子最为向往的生活。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自己已经深深地喜欢上了这片草原、这个部落,还有这群热情而奔放的牧民。
“崩——”一声浑厚而悠然的琴声突然响起。
正在欢乐的人群竟然不约而同的静了下来,许多人眼中闪出热切的目光。
琴声随即悠悠飘出,非泣非诉,却萦人心怀。
似翱翔的长雁,似狂奔的骏马,又如日落山坡上,孑孓而行的少女。
人生何处不相逢,有些相遇,只能在彼岸。
有些相逢,却如转身。
风停下,雪满的山中,一衣轻骑,恍若岁月。
赵权的眼中,慢慢地渗出一点点的泪水。
似乎为了与赵权心中的万转铰接相应和,一阵歌声又随着琴音响起,慢慢地向空中漂去。似朵彩云,努力地追寻着半空中的月光。
“浩瀚的是天空
强壮的是骏马
醇香的是美酒
英俊的是少年
尊贵的客人哪
是风,把你请到草原来
请你沉醉,在这绵绵的青山之旁。”
不知什么时候,歌声已经贴到了赵权的耳边。
歌声虽然动听,但是琴声停的时候,赵权却脸上露出迷茫的神色,心里似乎有根弦,在不停地随着余韵而颤动。
眼前一个身着暗红衣袍、脸蒙轻纱的姑娘,正踩着轻盈的步子,来到赵权身前。手中捧着一碗酒,一双跳动着快乐的大眼睛,紧紧地盯着赵权,笑意欲溢。
这姑娘不错!赵权突然就清醒过来,接过姑娘手中的酒,一饮而光。递回酒碗时,脸上已经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