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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文集-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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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那穷乡僻壤,能进入县办初中和高中是极不容易的。那些有限的桌椅板凳几乎全被县城的学生争夺去了,乡下的学生大部分只能上社办中学——这意味着他们大部分初中毕业后就得回农村当庄稼汉。师资水平低和教学条件和简陋造成了他们大部分再不能深造。有的社办中学连外语课都不开,学生们怎么能考上大学呢? 

我和薛峰用我们良好的成绩在县中争得了自己的位置。在我们整个一道川十来个村子里,我们两个是唯一进入这座神圣殿堂的。在初中升高的考试中,薛峰竟然考了全县第一名。我们从小到大,基本上经常在一块。城里上学时,星期六下午回家和星期天下竿返校,我们都是一块相跟着走。当然,这中间也发生过一些糟糕的事。班上的同学们曾挤眉弄眼地议论过我们。回村时,公路两边我们熟悉的庄稼人也曾粗鲁地喊叫我们是“两口子”。这一切是多么叫人生气。但是后来长大了,我自己在内心深处也承认我这一生不能再离开他了。当我朦胧地懂得爱情时,我就知道我喜欢的是他。我知道他喜欢的也是我。十九岁那年,我们离开家乡,一同考进了省城的大学。我以第一志愿被录取,进了林业学院水土保持专来;他是第二志愿,考到了省师范大学中文系。 

上大学之前,由于我们小,关于我们之间相互喜欢的话当然谁也没有说过。上大学的第一年也没说。但这种关系实际双方在内心里早已明白了。到大城市后,由于人生地疏,我们相互间完全成了亲人。我们经常在一块会面,但倒不是在谈情说爱。谈的无非是学习和我们未来将要去的那个地方——那个有着广阔无边的大沙漠,有着蜿蜒的古长城残迹的福奇的土地。我说我要在那里栽许多树,种许多许多草。他说他要在那里写出一些惊人的诗篇来。这些火热的生活多么叫人神往啊!一直到大学二年级的后半年,有一天,我们一块相跟着在街上走。他突然站住了,结巴着说:“小芳,你,挽着,我的,胳膊走……”我一下子脸烧得像炭火一样,赶忙朝四下里看了看。我看见街上有许多姑娘都挽着小伙子的胳膊走路。我犹豫了一下,就挽住了他的胳膊。两个人几乎都不会走路了…… 

那天,他在商店里给我买了一条漂亮的连衣裙。我给他买了一件深蓝色的毛料上衣。 

从那以后,我们就开始了真正的恋爱。一切和大城市里的任何青年男女一样。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自己当然经历了无数甜蜜而新奇的体验,但这些东西对大家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因此也就简略了。 

现在我再顺便补充几句我心爱人的长相:薛峰一米七五,个头不算低;身板茁壮而挺拔,神态潇洒,五官都恰到好处。这两年,他是比乡下时变化多了,身上的农民血统几乎已经看不出来,像个典型的城市青年了。 

我敢毫不害臊地夸口说,我爱的这个人是一个漂亮的男子汉。





你怎么也想不到2…(郑小芳)


随着毕业的日子一天天临近,班上和系上都乱作一团。尽管分配方案还没公布,有些人通过关系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命运。于是,有笑的,有哭的,有闹的,有四处奔波找关系的,一切都乱纷纷的。我是平静的,因为我的命运我自己已经安排好了。系上的领导曾多次找我谈过话,想让我留校,但我拒绝了,请求把我分配在我要去的地方。领导当然再不会做我的工作,反而表扬了我。由于我和其他任何人没有利害冲突,因此全班同学还像往常一样尊重我。其他人之间就不行了,为了争夺一个好位置,或者怀疑某个人拆了自己的台,或者猜测某个人把自己已得到的位置挤掉了,明争暗斗,乱得像春秋战国一样。猜疑和怨恨弥漫在共同生活了四年的人们之间,这情景真叫人难受。我同宿舍的李虹,前几天脸上还阴云密布,这几天突然又阳光灿烂了,据她说是由于我不留校,这个位置分给了她。她说她要感谢我。我向她祝贺,并且指出她不应该感谢我。她学习不错,加上从小失去父亲,母亲又长年有病,完全应该留在家门口工作。 

吃过晚饭,李虹从校门口给我带来一封信。这是薛峰写给我的。信的内容很简单,让我在第二天上午八点钟到老地方去,他有些重要的事要对我说。他并且在“重要的事”几个字下面加了着重号。我敢说他没什么太重要的事。要不,他不会写信,而会骑车来找我的。第二天吃过早点,我借了李虹的自行车,就向我们的“老地方”那里赶去。我们会面的老地方是南郊公园的大门口。但通常我们并不到公园去,而是在这里相会,然后一块骑着车子去省第三医院后面一块麦田的水渠边。那里已经到了郊外,非常僻静。应该说,这儿才是我们真正的“老地方”。这地方我们去过不知多少次。我们在这里看着麦苗泛青,发旺,发黄;然后又看着麦子被收割,套种的玉米又长起来,吐出红缨,怀上棒子。我们在这里说过甜蜜的悄悄话,并且也偷偷地亲吻过…… 

我骑着自行车穿过繁华的大街。 

整个城市都在火辣辣的阳光下喘息着。即使有风从迎面吹来,也是烫热的。行人有气无力,边走边擦汗。大街上弥漫着一种懒散的气息。人们的精力和智慧也好像被太阳的热力蒸发了。到公园门口的时候,我看见薛峰已经站在了那里,自行车撑在旁边,车后座上夹着一个鼓鼓囊囊的黄书包,里面大概装着汽水、啤酒一类的饮料的点心。每次都是这样,吃喝的东西大部分由他买,但事后我给他钱。他花钱大手大脚,我得常给他支援。他看我来了,也不说话,就跨上他的车子。我们于是并肩骑着车子,到我们亲爱的“老地方”去。 

路上,我问他:“有什么紧要事?” 

他笑笑,说:“没什么,我想你了……” 

我不好意思再看他,说:“才一个月没见面……你们实习完了?”“完了。已经开始进入分配阶段,整天驴踢狗咬的。你们那里怎样?”“情况差不多。反正咱们俩是世外桃源,没有人地来抢咱们的位置。”薛峰没说话,冲我淡淡一笑。 

我们很快来到了我们经常光顾的地方。 

在水渠边的小白杨丛中,薛峰把汽水、啤酒和一些点心放在随身带来的一块小塑料布上,我们就像过去那样紧挨着坐在一起。树和茂密的芦苇把他们和外面的世界隔开。这里已经远离喧闹的城市,四周围静悄悄的。首先照例是无言的亲热。这一刻几乎世界上的一切都被忘得一干二净,只有我们温柔的感情在心灵中静静地流淌。我记起了他给我念过的·杜金的几句诗:一双目光深邃的大眼睛,闪烁得真是意味深长。沉默吧,你现在的沉默,比你吐尽言辞还会令我心明眼亮……过了一会,我问薛峰:“是不是真的有什么重要事?” 

他又笑笑,没说话,回过头从身边的黄书包里拿出一张报纸递给我。这是昨天的省报。我很快在副刊上发现了他的名字。这是他和另外一个叫“轻松”的人合写的一首诗。 

我这才知道他说的重要事是什么了。 

我当然为他高兴。他的任何成绩都能引起我无法言语的骄傲。我不知为什么开始转弯抹角地盘问起他来了。 

“这个‘劲松’是哪儿的?” 

“我一个班的同学。”他说。 

“男的还是女的?”他大笑了,笑得把脸转到了一边。 

“笑什么!你回答我!” 

“女的。”他仍然在笑。 

我不言语了。你们知道我此刻心里在想什么。 

他又从书包里掏出个笔记本,从里面取出一张照片递给我。我没有接。他一下把照片堵在我眼前,说:“看这个女的漂亮不漂亮?”我看见他和一个男人的合影。我忍不住为自己刚才的醋意而不好意思地笑了。他说:“这就是劲松。” 

“是笔名吧?”“是的。”“真俗气!现在还取这么个笔名,一股文革味!” 

薛峰把照片收起来,说:“他叫岳志明,父亲是咱们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我说:“这首是他写的还是你写的?我真理解不了,两个人居然能合写诗!”“诗当然是我一个人写的。” 

“那为什么署他的名字?” 

薛峰沉默了一下,避开我的问话,说:“我最近准备写小说。我觉得诗容量太小了……” 

“写好后再把‘劲松’的名字也署上。”我挖苦他说。 

他平静地看了我一眼,说:“我是准备这样做的。” 

我真有点难理解他了。我毫不客气地说:“你讨好这个人,是因为他父亲是大官吧?你怎么也变成了这样一个人?他和他的父亲与你有什么关系,何必这样呢!” 

薛峰不看我,拿一根树枝低头在地上划着,说:“他父亲没有什么,可他母亲……” 

“他母亲怎了?”“他母亲是省教育局分配办公室的主任。” 

我一下子瞪住了眼睛,我惊异在看着在地上划道道的我的亲爱的薛峰。我敏感地意识到,是不是有某种变化将会出现在我和他之间?我同时也明白了,他今天的确有某种‘重要的事’要告诉我,但这并不是他所发表的那首诗。 

我问:“这又怎样呢?” 

他停止了在地上划道道,抬起头,用胳膊搂住我的肩头,说:“小芳,让我直说吧,我们不能再回到我们当初说要去的那个地方!”“为什么!”我急着对他嚷道。 

“我们要设法留在这个城市。只有留在这里,我们才能更她地发展自己。”“我们当初说过什么?” 

“是说过……”“你以前可从没改变过主意。” 

“正因为这样,一旦觉醒了,心里就更着急。” 

我怎么也想不到,他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我一时无法反应过来,我只是急着问他:“你什么时候改变主意的?” 

“我也不知道。反正我现在已经决定了。当然,以前没认真考虑,也没事先做工作,现在就是想些办法。我和岳志明合写东西,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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