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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的外貌,我看只能是指面包的每一个细小部分和包围着这些部分的物体之间的这种表面说的。因为,就像上面说过的那样,接触只有在这个表面上才能发生;而且亚里士多德本人也承认,不仅仅是这一感官由于一种特权被人称之为触觉,即使其他一切感官也都是通过接触这一办法而感觉的。在第三卷《灵魂篇》,第十三章里写着这句话:ηαì; τà; ǎλλα αιοθητηρια αφη αισθανεται。然而没有人认为外貌在这里是指恰好被要求去触动感官的东西。也没有人相信面包变成基督的肉体,没有人不认为基督这个肉体恰好包含在包含着面包的同一表面之下,如果面包现在在这里的话,虽然它不在那里像正式地在一个地方那样,而是按照圣事般在那里并且以这种方式存在。这种方式,虽然我们难以用言词来表示,却在我们的精神由信仰之光所照耀之后,我们能够领会为对上帝来说是可能的,而这种方式我们不得不确信无疑。所有这些东西对我来说都是通过我的原则如此合适地解释过了,以致不仅我不怕能够冒犯我们神学家们的话,而且相反,我希望他们将要感谢我,由于我在物理上提的意见比起一般在这上面提的意见对神学家来说要得当得多。因为据我知所,教会从来没有说过在圣体圣事里的面包和酒的外貌是一些实在的偶性,这些偶性在它们所依附的实体被去掉以后还奇迹般地独自继续存在。但是,由于也许最初用自然哲学的道理来解释这个问题的那些神学家如此坚信触动我们感官的这些偶性是不同于实体的什么实在的偶性,以致他们甚至认为人们决不会怀疑它,他们没有任何有效的理由,没有很好地思考,就假定面包的外貌是这个性质的实在偶性;然后,他们全力以赴地解释这些偶性如何能没有主体而继续存在。在这方面他们遇到了非常多的困难,使得他们离开了正路,就像行路的人走进了死胡同那样。
因为,首先当他们假定在物体里边除了各式各样的表面而外还需要什么别的东西来触动感官时,他们好像是自相矛盾了,至少是那些坚信物体只有由于接触才能触动我们的感官的那些人;因为只有表面才足以受接触,这是自明的道理;如果有什么人不愿意赞成不接触就什么也感觉不到的话,他们关于感官的对象怎么触动感官的方式就不能说得出任何有道理的话。
除此而外,人类精神不能领会面包的偶性是实在的却能离开实体而存在,而不按照实体的方式领会它们。因此,像教会所认为的那样,面包的全部实体都变了,而以前存在于面包里的什么实在的东西却一直不变,这似乎是矛盾的;因为,除了继续存在的东西以外,我们领会不到有什么实在的东西一直不变;尽管把这说成是偶性,可是人们仍然把它当作一个实体来领会。如果人们说,面包的全部实体都改变了,而人们称之为实在的偶性的一部分实体却一直不变,这实际上是一回事;在以上这些话里如果没有矛盾,在概念里肯定有很大的矛盾。有些人不相信罗马教会了,其主要原因似乎就在这个问题上。但是,谁能否认,当我们可以随便选择并且没有任何理由(不论是神学的理由或哲学的理由)强迫我们采取这一个意见而不采取另外一个意见时,我们应该主要选择那些不能给予任何人以机会和借口来脱离信仰的真理的意见呢?可是,承认实在的偶性,这个意见不合神学的道理,我认为在这里是很清楚的;而这个意见与哲学的道理完全相反,这一点我希望不久在我打算出版讨论原理的书里明显地指出来,并且在那里解释颜色、滋味、质量,以及触动我们的感官的其他一切性质都是如何仅仅取决于物体的外表的。
再说,不能假定偶性是实在的,除非由于变体的奇迹,只有从成圣体的言词里才可以结论出变体的奇迹,人们没有必要增加一个新的、不可理解的奇迹,由于这个奇迹,这些实在的偶性如此地离开面包的实体而存在,以致它们并不是由实体做成的;这不仅跟人类理性相矛盾,而且甚至跟神学家们的定理相反。神学家们的定理说,成圣体的言词只有产生言词所意味着的东西;神学家们不愿意把能够用自然的道理解释得通的东西归之于奇迹。所有这些难题都完全被我给这些东西的解释而消除了。因为,根据我给的解释,决不需要什么奇迹在面包的实体被除掉后去保存偶性,相反,没有一个新的奇迹(即:由这个奇迹,体积改变了),偶性就不能被除掉。历史告诉我们这种事情有时会发生,代替成圣体的面包,在神父的两手中出现的是一块肉或者一个小孩子;因为人们决不相信这是由于奇迹停止了而发生的,而是人们总是把这样一个结果归之于一个新的奇迹。
再说,因为,一切事物的创造者——上帝能够把一种实体改变成为另一种实体,后一种实体恰好呆在包含过前一种实体的同一表面里,这也没有什么不可理解的或者困难的。不仅一切感觉,甚至一般地来说,这一个物体施加于另一个物体的一切行动,都在于接触,从而显然是:同一的表面总应该是以同一方式而主动或者被动,不管在它所覆盖的本质发生了什么变化,对于这一点,人们说不出什么更合乎道理的东西来,也说不出什么能为哲学家们一致接受的东西来。
因此,如果说我胆敢在这里说出我不想说的真话,那么我敢希望,承认实在的偶性这个意见将被神学家们所遗弃,认为它在信仰上是靠不住的,对于理性是矛盾的,完全是不可理解的;而我的意见将会代替它,当作可靠的无可置疑的,这样的时刻将会到来……
作者对第六组反驳的答辨
[反驳由许多神学家和哲学家们所作]
一、谁要是不首先知道思维的性质和存在的性质是什么,谁就不能肯定他是否在思维,是否存在,这是千真万确的。不是由于这一点而需要一个深思熟虑的或由论证得到的知识,更不是需要对这个知识的知识,使他由之而认识他知道,知道他知道,以至无穷,因为对任何事物决不可能有这样的知识;而是,只要他用这种内部的、永远在获得的认识之先的认识,并且这种认识对一切人来说在有关思维和存在性的问题上是如此地自然,以致,虽然因为由于一些什么成见蒙蔽了眼睛,不注意说话的真正意义而注意说话的声音,我们能够假装我们没有它,然而事实上我们却不可能没有它。因此,这样一来,当什么人发现他在思维,因此显然随之而来的就是他存在,虽然他也许以前从来没有费心知道过什么是思维和什么是存在,但是不能因此他就不足够认识思维和存在以便因此得到完全满足。
二、那个一方面知道他在思维,一方面又认识被运动所推动是什么意思的人,能够相信他弄错了,而事实上他并没有思维,而仅仅是被推动,这也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有一个与思维的观念完全不同的物体性的运动的观念或概念,就应该有必要领会这一个与那一个不一样,虽然,为了太习惯于把几个不同的特性归之于同一的主体,而在这些特性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有可能是这样的,即他怀疑或者肯定思维和被推动在他身上是一回事。然而,必须注意,我们有其不同的一些观念,可以用两种方式把它们视为一个东西,即:或者在性质的统一性和同一性上,或者仅仅在组成的统一性上。这样,比如,形态的观念和运动的观念并不是同一的观念;我用以理解的行动和我用以愿意的行动不是用一个观念来领会的;肉和骨头有着不同的观念;思维的观念和广延的观念完全不同。虽然如此,我们领会得非常清楚:同一的实体、既合适于形态,也能够运动;因而形和动在性质的统一性上是一个东西,就像愿意和理解在性质的统一性上是一个东西一样。但是我们在骨头的形式下所考虑的实体和我们在肉的形式下所考虑的实体可不是这样,这就使我们不能把它们视为在性质的统一性上是一个东西,而只能视为在组成的统一性上是一个东西,因为同一的动物有肉又有骨头。现在的问题是要知道我们领会有思维的东西和有广延的东西是否在性质的统一性上是同一的东西;因此我们看到在思维与广延之间有着和我们在运动和形态之间、理智的行动和意志的行动之间看到的同样的关系;或者勿宁说,是否它们在组成的统一性上不是被叫做一个,因为它们两个都在一个人里,就像骨和肉在同一的动物身上一样,而对于我来说这就是我的感觉,因为我在一个有广延的东西和一个有思维的东西之间所看到的分别或不同,我认为并不比在骨头和肉之间的分别或不同小。
但是,人们在这个地方使用了权威来打击我。为了阻止权威给真理带来损害起见,我不得不对人们反驳我的东西(即:任何人都还没有懂得我的论证)给予回答说:虽然有很少的人曾经仔细地检查过这个论证,可是还有几个人相信并理解它,并且完全信服。而且,我们宁可相信惟一的一个证人,这个证人到过美洲以后向我们说他看见过对称点,而不相信其他一千人,他们否认有对称点,惟一的理由是他们不知道。同样,那些认真地掂量了理由的价值的人应该更重视惟一的一个人的权威,这个人说他很好地理解了一个论证,而不重视其他一千人的权威。这一千个人毫无理由地说这个论证还没有被任何人所理解,因为,尽管他们没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