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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五)魔龙的狂舞-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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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夫,”yandry大声喊道,声音响过戏子们的铃响,“哈尔顿回来了。”



 



的确。这位“半学士”看上去又热又脏,就像是他徒步从水滨走到了码头。汗水将他的细麻布长袍腋下浸出两个深色的圈,而他的长脸看上去就和在赛尔霍利斯他回到羞涩处女号上坦白那侏儒不见了的时候一样酸楚。不过他牵着三匹马,那就是一切了。



 



“把男孩带过来,”格里夫对莱莫尔说,“看他已经准备好了。”



 



“照你说的办。”她不快地应道。



 



就这样吧。他已经喜欢上了莱莫尔,但那不代表他就需要得到她的同意。她的任务是指引王子信仰的真义,而她已经完成了任务。但依靠众人祷告并不能让王子登上铁王座。那是格里夫的任务。他已经辜负了雷加王子一次。他不能辜负王子的儿子,当他依然还活着时。



 



哈尔顿带来的马没能让他满意。“这是你能找到最好的马?”他向“半学士”抱怨道。



 



“是的,”哈尔顿怒气冲冲地说,“而你最好也不要问它们花了我们多少钱。多斯拉克人渡河后,福隆泰利斯一半的老百姓都决定很快要离开,所以马的价钱一天比一天贵。”



 



我应该自己去的。赛尔霍利斯之后,他发现很难像从前那样信任哈尔顿。他让那侏儒用巧舌蒙骗了他。让侏儒独自晃荡进妓院而他像个白痴一样在广场徘徊。妓院主坚持说那个小矮人被个剑士带走了,但是格里夫始终不确定他能相信这个说法。小恶魔是足够聪明来密谋自己的逃跑的。妓女们说的那个抓走他的醉汉也很可能是他自己雇来的。我也该感到羞愧,当那侏儒将自己挡在aegon和石人之间后,我就放松了戒备。我该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就割了他的喉咙。



 



“我想它们会做得够好的。”他对哈尔顿说,“营地往南边只有三里地。”羞涩处女号带他们去那儿会更快,但是他不想让harrystrickland知道他和王子曾去过哪儿。他也不喜欢游过浅滩然后爬上某个泥泞河滨的情景。那种途径可能适合一个佣兵和他的儿子,但绝不适合一位伟大的领主和他的王子。



 



当少年与身边的莱莫尔夫人一起从船舱里出现时,格里夫仔细从头到脚地审视他。王子佩带着剑和匕首,穿着擦得锃亮的黑皮靴和一件镶血红缎边的黑色大氅。他的头发洗过剪过并刚染成了深黑的蓝色,他的眼睛看起来同样的蓝。他的喉头系着用黑铁串起的三个巨大方形红宝石,那是来自伊利里欧总督的礼物。红与黑。龙的色彩。那很好。“你看起来正是个王子的样子。”他对男孩说,“你爸爸如果看到你一定会感到自豪。”



 



年轻的格里夫用手指梳理着他的头发。“我觉得这蓝色真恶心。我们应该把它洗掉。”



 



“很快。”如果头发恢复原样,格里夫也会很高兴,虽然他曾经的红发已经变灰。他拍拍少年的肩膀。“我们走了吗?你的军队正在等待你的到来。”



 



“我喜欢这个说法。我的军队。”一个微笑在他脸上一闪而过,“不过他们是吗?他们是佣兵。尤罗警告过我不能相信任何一个佣兵。”



 



“那说得有道理。”格里夫赞成道。如果还是“黑心”在指挥的话也许就会不一样,但米斯·托因已经死了四年了,而“无家者”harrystrickland是个完全不同的人。不过他不会告诉男孩这些。侏儒已经在他的小脑袋里种下了足够多的疑虑。“不是任何人都像他看起来的那样,而作为王子特别要小心谨慎……不过过于谨慎的话,疑心也会害了你,会让你忧虑而胆怯。”伊利斯国王就是这么个人。最后,甚至雷加王子都很清楚这一点。“你如果折中的话会做到最好。让人们用忠实的服务赢得你的信任……而当他们这么做时,要慷慨而大度。”



 



男孩点头:“我会记得的。”



 



他们给了王子三匹马中最好的那匹,一头大灰骟马,颜色淡得几乎像白色。格里夫和哈尔顿骑着小些的两匹在他左右。去南方的路沿福隆泰利斯的白墙有半里好路。然后他们离开了城市,沿着罗伊达畔弯弯曲曲的路穿过柳树丛和罂粟花地,骑经一座高大的木头磨坊,它的风车叶转动时发出老骨头一样的声响。



 



太阳西斜时他们到达了黄金勇士团的营地。那是一个连亚瑟·戴恩都会承认的军营——布局紧凑、整齐有序、防御良好。绕着营地挖了一道深壕沟,里面插着锋利的木桩。帐篷分列排开,中间隔着宽阔的大道。公共厕所安置在河边,以便水流冲走废弃物。马棚在北边,而在它们前面,两打大象在河边吃草,用它们的鼻子扯下芦苇。格里夫带着赞许的眼光瞥了一眼这些灰色巨兽。维斯特洛没有一匹战马能够对抗它们。



 



高耸的金布军旗在绕营地边线的长杆上拍打着。在它们下面,武装齐备的哨兵带着矛和十字弓巡逻,查看每一条来路。格里夫曾害怕勇士团在harrystrickland的指挥下会变得松散,他从前看起来更注重广交朋友而不是强迫纪律;但是似乎他的担忧都是多虑了。



 



在大门口,哈尔顿对守卫官说了些什么,然后一个人被派跑着去找指挥官。当他回来时,他看上去和格里夫上次看到他时一样丑。一个大腹便便、步履蹒跚的大个男人,这个佣兵脸上带着十字缝线的旧伤疤。他的右耳看上去好像被狗嚼过而左耳已然不见踪影。“佛花,他们升你做指挥官了吗?”格里夫说,“我以为黄金勇士团是有标准的。”



 



“那标准比这还糟,你这小个。”福兰克林·佛花说,“他们还封我为骑士。”他用手臂揽过格里夫,给了他一个能让人骨折的拥抱。“你看起来真可怕,甚至是一个死了多年的人也不能这么糟。蓝头发,是吗?harry说你要来的时候,我差点拉裤子里了。然后,哈尔顿,你这冷冰冰的混蛋,也很高兴见到你。你还那么独来独往吗?”他转向年轻的格里夫,“然后这个是……”



 



“我的随从。小伙子,这是福兰克林·佛花。”



 



王子点点头示意知晓。“佛花是私生子用的姓。你来自河湾地。”



 



“对喽。我妈是果酒厅的洗衣妇,直到有一天某个老爷的儿子强奸了她。让我成了某种佛索威家的烂苹果,这是我的看法。”佛花透过门向他们招手,“跟我进来吧。strickland已经把所有军官都召进帐篷了。军事会议。该死的瓦伦提斯人正敲着矛质问我们的目的。”



 



黄金勇士团的人正在他们的帐篷外玩着骰子,喝着酒,并拍赶着苍蝇。格里夫想知道他们中有多少人知道他是谁。肯定够少。十二年是很长一段时间。甚至与他并肩骑马的人都不一定能认出他是逃亡的火红胡子琼恩·克林顿,如今他是满面皱纹,没有蓄胡而染着蓝发的佣兵格里夫。至今大部分人都认为,克林顿在偷窃战斗资金后丢脸地被赶出了勇士团,然后在里斯醉酒而死。谎言的耻辱仍在他胃中停留,但是瓦里斯坚持说那是必要的。“我们不想要关于勇敢的放逐者的任何歌谣。”太监用他装腔作势的声音咯咯笑着,“那些英勇死去的人被久久怀念,而小偷、醉鬼和懦夫很快就会被忘却。”



 



一个太监懂什么男人的名誉?格里夫为了那男孩一直按照蜘蛛的计划执行着,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会喜欢多少。让我活得足够久,能够看到这孩子坐上铁王座,而瓦里斯会为这轻侮付出更多一点。然后我们来看看谁很快就会被忘却。



 



总指挥的帐篷是用金布做成的,围着一圈插着镀金头颅的长矛。其中一个头颅比其它的都要大,畸形怪状。在它下面是第二个头,大不过孩子的拳头。畸形maelys和他不知名的兄弟。其他的头颅与他们相同,虽然有几个因为被杀时的击打而碎裂开来,而有一个有着排排尖牙。“哪个是米斯?”格里夫发现自己在问。



 



“那边。最后面。”佛花指出,“等等。我要通报你的到来。”他钻进帐篷,将格里夫留下,注视着自己老友的镀金头颅。米斯·托因活着时如同罪恶一般丑陋。他著名的祖上,歌手们传唱的黑暗勇猛的特伦斯·托因,脸都长得非常漂亮以至于皇后都不能拒绝他;但是米斯是由一对招风耳、一个歪下巴和琼恩·克林顿所见过最大的鼻子组合起来的。不过当他向你微笑时,这些都无关紧要了。“黑心”,他的人给了他这个名字,因为他盾牌上的纹章,米斯爱这个名字以及它所暗示的一切。“一个总指挥应该被人畏惧,无论是朋友还是敌人。”他有一次坦白说,“如果人们认为我冷酷无情,那么这样更好。”真相倒不如此。托因骨子里就是个士兵,但是他虽然凶猛却也公正,就像父亲一样对他的手下,而且对被放逐的琼恩·克林顿大人总是十分慷慨。



 



死亡夺走了他的双耳,他的鼻子,和他所有的亲切。微笑留了下来,变成了一个金光闪闪的露齿冷笑。所有的头颅都在冷笑,甚至是中央高矛上的bittersteel。他笑什么?他战败独自而死,一个在异国被击溃的男人。在他的亡床上,伊戈尔·河文爵士著名地下令让他的人煮熟他的头,蘸上金子,将在以后过海重取维斯特洛时将它放在队伍前方。他的继任者也效仿了他的榜样。



 



琼恩·克林顿也许会是那些继任者之一,如果他不这么逃亡了的话。他在勇士团呆了五年,从列兵一路升为托因的右手荣位。如果他留下了,他也许会在米斯·托因死后成为他们所追随的对象,而不是harrystrickland。但格里夫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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