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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有一代新人出世了。亨利的后代,如果有一个好妈妈,能进一所好学校深造,与任何人相比也不会相形见绌。但是他们的母亲要有一定的身份,因为特尔福德一家贵族气派十足,绝不会屈身俯就。这位母亲在沃里克郡要有相当的社会地位,才不至于受到亨利同学的妻子们的排斥和歧视。上哪儿去找这样的夫人呢?
他对同情他的孀居的伯爵夫人说过,对陪嫁绝不苛求。尽管他喜欢如花似玉的姿容,但未婚妻的相貌也只是次要的条件。简言这,他唯一的要求就是血统纯正(不论从直意还是从转意上说)、道德高尚、性情温顺;如果具备这些品质,任何一个姑娘都合他的心意,当然,她不应该沾染上教皇主义、宗派主义和其他荒诞无稽的东西,她应当深明事理,热爱农村生活、尊重善良的丈夫,看重崇高的社会地位。因为她是巴顿的主妇……
想到这里,他双颊绯红,很难为情。他不愿意谈巴顿;他的庄园表面看来并不华丽,但却是一座地道的英国式的优美庄园:参天的榆树、盘旋在古色古香的褐色屋顶上的白嘴乌鸦、肥沃的土地、鲜花盛开的草地、花园、成排的果树、一头健壮的红色公牛,还有一头沃里克郡最好的纯种老奶牛。
伦敦之行已经接近尾声,他遇到的却是接连不断的挫折。他正在梅丽夫人豪华的房间里走来走去,一面探听参加舞会的年轻女客的情况,一面猜测,夫人信中提及的是哪一位。来宾中当然有很多待嫁的姑娘。他已经知道,有些姑娘对他来说是不合适的,另一些他则高攀不上——一个普通的乡绅根本没有资格去贪求公爵和部长的女儿。其他的女宾都是已婚的妇女、老处女、浑身珠光宝气的大财主的遗孀及其骨瘦如柴、体弱多病的女儿……
最后,忙里偷闲的女主人把他介绍给一位活泼的、小巧玲珑的夫人,这位夫人嗓门洪亮,两眼炯炯有神,她急忙告诉他,和她一起来的还有她的那位“刚在社交界露面的”女儿。
刹那间,亨利的下嘴唇固执地噘起来,他的脸也变得很难看。难道他等待了九个星期,就是为了让人家给他介绍这么一个涂脂抹粉的放荡女人的女儿吗?大概从一开始起做母亲的就把这个姑娘拉到各个舞会上去,但却没有结果,否则为什么要这样纠缠不休?现在竟想把她推到他身上!
女儿会是什么样子,从做母亲的身上就可以窥出个端倪来。亨利刚会走路时,她可能象小猫那样漂亮,如今上了年纪,已经失去了魅力,还在那里卖弄风骚,装腔作势装成一副天真幼稚的样子,你再瞧她那副打扮!
使他最不痛快的是她的姓氏——卡斯特斯。半小时以前,他在呢面牌桌上不得不毅然打断一位卡斯特斯先生的话,因为这位先生毫不客气地非要跟他打一场令人生疑的赌。显然,那是她家的人——如果是她的丈夫,刚显得太年轻,如果是她的儿子,又显得太老。他是个卑鄙的家伙。尽管他眼皮上有一处难看的伤疤,却长得很漂亮,但又是一种令人生厌的漂亮。梅丽夫人可以认为他亨利是个粗野的乡下佬,但她也应该明白,他自有主见,不应该接近这群人。在沃里克郡,这一对男女就很难钻进梅丽夫人姐姐的家里。看来,伦敦的社交界并不那样严谨。
他客客气气打断了那位滔滔不绝的夫人的话头,灵机一动,编了一套瞎话,说他还要去拜访另一家人,然后就四处张望,寻找女主人,以便向她告辞。在一个清静的角落里,孤零零的坐着一位姑娘——一小时以前,她就这样坐在那里。亨利已经看了她好几次,每次都引起一种怜悯之心。他倒并不是对这个纤弱的、豪无生气的、平淡无奇的女性感兴趣,他只是觉得奇怪,为什么没有人跟他跳舞。看来,可怜的姑娘命中注定要坐到舞会结束了。
但这次他看到她时,感到一阵惊讶。并不是她的美貌引起他的注意。姑娘长得不错:体态匀称、苗条、五官端正、双眉秀丽。细细看去,她身上有一种独特而朴素的美。与那些艳丽夺目的鬈发相比,他倒是更喜欢她这种松软的浅灰色头发,头发比她脸色稍深一些,仿佛在她的面颊周围投下了一圈暗影。但这位年轻的姑娘过分消瘦,眼皮下有一圈黑晕。
亨利来伦敦的目的,原来要找一个性情愉快、面颊红润、体魄健康的女人,然而很难找到。而这一回,使他感兴趣的只是她那一动不动的姿态。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会这样纹丝不动地坐着。“好象猫守在老鼠洞旁边”,他暗看顾思忖,用经验丰富的猎人般的目光看了她一眼,竭力想弄明白,她怎么会变成一个几乎无法被人察觉的人。他又看了一眼。是的,她确实不易被人发现。如果不是那件白色连衣裙和暗色的墙壁形成强烈的对比,她就会和背景融成一体,就象一只卧在地上的兔子,与褐色的土地浑然一色似的。
他好奇地等待着,她终于动了一下。“动作还真优美!”他想。他见女主人,就请求她为他引见一下。
比阿特丽斯。里维斯小姐应他的邀请,立即站起身来。一眼就看得出来,她跟有名的舞蹈家学过舞,而且还是个有才华的学生——然而,跟一个没有笑容的姑娘跳舞,有什么乐趣呢?他请她坐下聊天,她从命了,脸上却仍是一副淡漠的表情。开始,他们的谈话并不投机。关于伦敦上流社会的生活,她知道的比他还少,他简直觉得,她孤陋寡闻。他想方设法打开僵尸,于是便打趣说,剧院里的观众总是象白嘴鸦似的嘁嘁喳喳。
“什么嘁嘁喳喳?”她困惑不解地问。
“春天,白嘴鸦聚在一起,议论夏天要干什么事情。”
“是吗?我在书里倒是见过,可这是真的吗?”
“真的,我在我们家后院年年都听到。”
她脸上头一次露出感兴趣的表情。他向她讲鸟儿在老榆树上的聚会,她听得津津有味,这使他十分高兴。
他又请她跳了两场舞,然后和她一起坐在花房里,推心置腹地对她讲起自己改饲草的理想。他向她描述心爱的无价之宝——古老的牧场,说那里的草是整个沃里克郡最好的,于是他头一次见到了她的笑容。终于从她嘴里吐出了三个字,这是整个谈话过程中,她主动说出——不是回答他的问题——的唯一的一句话:
“我爱草。”
讨厌的卡斯特斯夫人一副少女打扮,穿着娇艳的服装,扭扭捏捏走到他们跟前,细声细气地说:
“比阿特丽斯,亲爱的,咱们该走了。”
亨利目送她们离开。她是她的母亲,而那个家伙呢?他跟这位姑娘是什么关系?是她叔么?还是她异母哥哥?她的神态郁郁寡欢,这就不足为奇了。
他睡觉的时候,还竭力考虑这些问题的答案,早晨醒来,又想起她转过头时,头发上流溢出的那层淡灰色光泽、从前额到下巴那轮廓清晰的线条以及她听他谈论牧草时流露出来的庄重的笑容。他觉得,她本人象光滑的枝条上结出的一朵小花,娇小玲珑,不易察觉。但是,偶然射来束阳光,照在小花上,于是那些看来似乎很迷人的鲜艳的红玫瑰——比如汤普金斯夫人,或者是那个崭露头角的女演员——突然都变成了一堆堆烂白菜。
第一部 第二章
第二天,亨利去拜访梅丽夫人,他克制不住好奇心,便问对方,卡斯特斯夫人和里维斯小姐是不是亲母女。怎么看上去完全不一样。
她的回答使他了解到很多情况。让他感到十分遗憾的是,她们确实是亲母女。梅丽夫人意味深长地停顿了一下,然后补充说,她想说他讲述一段悲剧的往事,希望他冷静地听下去。
亲爱的里维斯先生是位著名法官的儿子,也是梅丽夫人一家的老朋友。他长年患病,备受折磨,却默默地忍受着,终于大十四个月以前与世长辞了。他的遗孀完全不顾礼俗,匆匆忙忙与杰克。卡斯特斯结婚了,这个人出身高贵,但声名狼藉,而且比她年轻十一岁。目前还没有发生什么荒唐事,所以社交界也就没有把这对男女拒之门外。起码有些人家出于对已故的里维斯的敬意,还向他们敞开大门:大家都怜惜他身后的三个孤儿。只是这位可怜的寡妇还不明白,为什么卡斯特斯要娶她。法院的官吏盯着他不放,而他的那些亲戚这一次都坚决不愿意替他偿还债务。他不得不在两者之间作出抉择:或者找个有钱的妻子,或者因债务而进监牢。按他们目前的处境看,他不是难逃法网的。幸好,她前夫留下的大部分财产,只要儿子同意,她就可以支配。
她有一个儿子,比比阿特丽斯大五岁,当时在驻里斯本大使馆工作。他在品尝时曾多次受奖,牛津大学毕业年,被推荐到外交部门,因为他精通几国外语。
“任何一个教母,”老夫人骄傲的说,“有这样的教子都会引以为荣的。”
里维斯先生年轻时,也是个外交官。他本可以飞黄腾达,但在重病之后,双目抢眼,身体渐渐垮掉了,只好退休。以后几年,他一直靠着微薄的收入,住处在离伦敦不远的地方,翻译古代作品。他们一家从斯图亚特王朝时代起,就以学识渊博著称。他那个轻浮的妻子整天寻欢作乐,沃尔特功课繁忙,几乎不着家门,最小的女儿艾尔西还是个孩子。如果没有比阿特丽斯无微不至的关怀,这位可怜的盲人就会陷入孤苦伶仃的绝境。比阿特丽斯从十二岁开始,就寸步不离生病父亲的书房和卧室,给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