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霖彩儿把书翻至第一页,指着上面的第一个字开始教。
连歆织认真学,一教一学,看在旁人眼里倒也有趣,乔漫放下手中针线笑道:“彩儿,你这夫子装的真像。”
“我现在本来就是夫子。”霖彩儿得意一笑,拍拍连歆织肩膀,道:“对吧,学生?”
“嗯,夫子说的对。”连歆织眉眼弯弯,能认字真好。
一上午的时间很快过去,丁大太太在这个时辰已然从亲朋好友家回来,灶屋婢女们需要做晚膳。
连歆织一边炒菜一边回忆适才学的字,一遍一遍在脑子里回忆,加深记忆。
去惊亭轩的路上她也不忘念念有词,而这一路上的粗壮高树被尤婆子砍光,唯剩下光秃秃的树桩,十分难看,她别过眼去推开惊亭轩院门,朝房门方向走去。
院子里,董阔有一下没一下劈柴,惊亭轩只住一主一仆,需要用到的柴甚少,根本不必特意找个小厮来劈柴,他在这里的活十分轻松,经常偷懒,丁弥骞也不去管他。
从整日忙个不停突然变成随便偷懒,董阔多少有些不适应,无聊地时候会和院子除了他以外唯一的婢女聊一聊,聊得多了,两人渐渐熟悉,话题也开始多。
迎秋不明白小公子把董阔弄来的用意,也没去多想,毕竟不是个姑娘,不用她日日防,平日里有个人说话挺好,以前是和连歆织说,往后是不可能了,朋友都做不成。
连歆织过去惊亭轩,迎秋正和董阔聊得开心,两人一见她都把脸一拉,再不吭声。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连歆织忽然就有这种诡异想法。
摇头,敲一敲房门,待里面传出回话,开门进去。
丁弥骞坐桌边执笔写字,见她放下托盘将饭菜一一摆好才放下笔,一撩下摆起身过去,随意拿起筷子夹一口菜,一道鱼,吃进嘴里,没味,淡,他挑眉,“我没生病,不必特意清淡。”
连歆织一愣,知道对方这是提醒她,又忘给鱼放盐。她赶紧低头道“奴婢下回会注意的。”
丁弥骞耸肩,“事不过三。”
擦汗!她退一边去,省得给他碍眼。
丁弥骞近来心情不错,对她管得不甚严厉,坐桌边慢悠悠用膳,顺便问一嘴,“你看我那字如何?”
连歆织闻言,朝他的另一张桌子步去,桌面的宣纸上一排排她不认识的字正瞪大眼等着她去看,她只觉那字刚劲有力,又透着一股潇洒,比霖彩儿那本游记上的字漂亮多了,可再漂亮她也不认识,下意识握紧拳头道:“挺好。”
丁弥骞笑,“我练了许久的,不然拿不出手。”
不知道该如何回话,她只能点点头,识字会写的尚且觉得拿不出手,她认识的那几个字还是别随便往外扯的好。
不清楚她心底绕来绕去的念头,丁弥骞一膳完毕站起身,让她和自己去外面走走。
连歆织不晓得去外面有什么好走的,外面的董阔和迎秋正聊着,去了岂非打扰?
像是明白她在想什么,丁弥骞笑容带着一抹狡黠,道:“我们可以偷偷地出去。”
“呃?公子这里有后门啊?”
“自然。”点头,他打头先走,饶过一处屏风,连续经过几个房间,在连歆织快被绕蒙的时候走出一扇小木门,出了这木门,入眼的是惊亭轩后院。
连歆织从没来过这里,觉得稀奇,尚没走出几步又发觉此地有点熟悉,似乎是一个花园假山?
这里,她貌似有印象,刚来丁府,看见一个被人打死的婢女浑身是血,她被弄得想吐,一直憋着,憋到去灶屋的时候没憋住,跑去一座假山后面大吐特吐,打扰了别人吃饭,然后额头又被一枚铜钱击中,当时她还觉得奇怪怎么会有人去假山后面吃饭,原来这是小公子的地盘,惊亭轩的后门。
她跑去人家地盘吐,污了环境,难怪被铜钱打。
丁弥骞一个纵身跳至一座假山,似笑非笑,“你当初便是在这座假山下吐的。”
连歆织擦汗,这么丢脸的事别提了,回去的晚了还被尤婆子扣月例,打耳光呢,那一日可真是倒霉,先后被沉月含和尤婆子打,又糟铜钱击额头,她还以为自己挺不过去了呢,丁府大门外浑身是血的婢女让她印象深刻。
“小爷当时掐死你的心都有。”丁弥骞笑,似乎在回忆什么。
“谢公子不杀之恩。”行一礼,连歆织主动配合他。
扫她几眼,丁弥骞认真道:“知道我为何用铜钱打你么?其实我不喜欢你这张脸,太过艳丽,妖里妖气,一看就不安分,特别是跑到我这后院来,一开始,我以为你是来求勾搭的。”
他顿了顿继续说:“我喜欢那种清爽类型的,一看让人眼前一亮,干干净净,你和我的审美观完全相反,长得偏一边去,和巷子阁的那类女子特像,不同的是你没化妆,身上没有胭脂味道。”
连歆织从没如此认真听人说她长相如何,小时候也有人对着她说,这姑娘不安分,那会儿她不明白何意,十岁之后却是再也没人当面对她说啥,妖里妖气么,长偏了不是她的错。
不清楚他为何提起她面容上的问题,但她还是配合着道:“所以,莫钟入了公子的眼,对么?”
丁弥骞点头,“不只是她相貌讨喜,她是第一个骂我的人。”
“哦。”原来被人骂,也会印象深刻,她从不会中意一个骂自己的人。
丁弥骞轻笑,“后来,仔细想想,不是第一个骂自己的外人最好,是第一个对自己好的外人最好。”
“公子不怕第一个对你好的外人贪你银子么?”
“怕。”他从假山上一跳而下,轻轻落在地上,“所以,脑子拐了个弯,会觉得骂我的人一定不会是有意靠近,尽管是被当成小厮才会没被有意靠近。”
“被当成小厮的感觉不好吧?不过奴婢看你乐在其中。”他从假山上跳下来,离得她过近了,她微微后退几步。
“当小厮固然不好,谁愿意给人当奴才,不过充当小厮体验一下底层人生活,也不错。”他不介意她刻意的后退,她退了,他再往前走几步便是。
有钱人家的公子,想法果然和大众不一样。
连歆织除了“哦”一声,别的说不出来,见他朝自己过来,忍住将脚往后挪的念头,手背身后。
“我以前想当莫钟的小厮。”他眼睛亮闪闪地盯着她瞧。
“哦。”
有些人喜欢犯贱,和犯贱的人没话说。
“后来,我又不想了。”他又靠近,两人只有一步之遥。
“是么。”
她用别的男人拒绝了你,你若还放不下想上赶着伺候去,那就不是犯贱,是脑子有问题了,不过不对,存在即合理,有很多人喜欢惦记别人碗里的东西,别人的东西才香,特别是能抢到自己手里的别人的东西。
这是一种怎样的心里啊,羡慕或是嫉妒到一定程度,想占为己有。
“我发现一个比莫钟更有趣的东西。”他伸出手,摸摸她的头。
“别说这个东西是指奴婢的头。”忍住了不去打掉他摸头的手,连歆织口气有点诡异。
丁弥骞一愣,没想到她会这么说,他认真思考片刻,失笑,“如果你非要这么想,也不是不行。”
他又朝前靠了一步,摸头的手变成摸肩。
连歆织黑线,事情发展的方向不对,别往肩膀上发展,赶紧往后退一步,脸色有点白,道:“时间不早了,奴婢可以回去么?”
对于她的躲开,丁弥骞有点不满,抬头看一看天色,的确不早了,他稍一犹豫挥手,“去吧,明日早些来。”
连歆织行一礼,转身走人。
望着她背影,丁弥骞若有所思。
第四十一章
天色过于暗,婢女可以点的油灯有限,连歆织有点可惜不能在夜里继续和霖彩儿识字,洗漱一下脱鞋上榻。
王数认榻,头一晚上住第五间房多少有些不习惯,特别是记起这张榻李碗躺过,哪怕她打扫无数遍又换了被褥仍旧觉得不自在,忍不住开口和其他人聊天,“你们说,过年的时候大太太会给我们放假么?”
“会的,那会儿可以回家看看。”霖彩儿回了一嘴,打哈欠说:“我都想家了,我娘很早以前说过,给人当奴婢最辛苦,我不信,现在信了,努力熬,熬过三年就可以回家。”
“熬过三年也就到了嫁人年纪,能在家享什么福,说来说去都是伺候人,问题是去哪个地方伺候人。”乔漫大叹,却是记起穆燕。
霖彩儿咯咯笑几声,“我看你是等不及嫁人吧,还装。”
“别胡说啊,嫁人多可怕呀,去伺候男方的一大家子,看我娘就知道了,成日被我阿嬷骂,干再多的活都讨不着好,我可不想伺候老掉牙就会找茬的老太婆。”嫌弃极了的口气,乔漫人都精神了,不想睡觉。
王数从被窝里坐起,好奇说:“你阿嬷很凶么?”
“谁家阿嬷不凶,眼里只有大孙子。”提起这个话题,乔漫一肚子苦水想要倒。
“我阿嬷不凶,对我也不怎么好就是了。”王数想了想,这么说。
手指绕着帐幔玩,没有阿嬷的连歆织表示,你们说什么,插不上嘴。
霖彩儿大概觉得这个话题太过沉闷,便说:“明个上午还有半日假,你们还打算绣花么?”
“不绣花干嘛去,我又不认字,不会看书。”乔漫大大咧咧的,转而又道:“歆织,你和那个董阔到底啥关系,方便说么,不说也可以。”
原本一众婢女刻意孤立连歆织,认为她和莫钟一样最后不会有好结果,也不喜欢四处乱来的女子,可经过尤婆子被收拾一事,一众婢女又觉得需要一个和小公子关系不错的,下回遇到麻烦之类的还能找其帮忙,抱着这样的心态,一众婢女又渐渐刻意接近连歆织,有意无意讨好。
八卦是女人天性,这个,能改么?
连歆织经过深思熟虑,明白这类话不宜多谈,但有些事不解释清楚对她影响太大,遂琢磨一番措辞道:“我和王数提过了,是有人觉得董阔不错,想撮合他和一个姑娘,我只是探探路,并没其他,董阔他以为我是那个姑娘,误会了。”
“歆织确实和我提过,我把原话告诉董阔了,董阔自己也挺不好意思的。”王数把话接过来说。
连歆织揪揪帐幔,董阔哪里是不好意思,每次碰面都给摆脸色,和迎秋完全站在一条船上。
霖彩儿若有所思,眼神有点古怪,“如果我没记错,是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