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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云剑-第4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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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作孽不可活,说的就是赵吉。
  小女孩跪在熊储面前磕头,而且都已经把额头磕破了,赵吉竟然还敢说话。
  小女孩儿说出的话可以杀人,赵吉说出的话就是自杀了。
  “你这个女伢子懂什么?你的爹娘老子早就把你卖给我了,现在村里大难临头他们又要后悔,当然该死。”
  如果赵吉说的是别的什么话,熊储可能还需要质证一番。
  但是赵吉竟然说什么“把你卖给我了”,那就是自杀了。
  熊储被别人卖过,当年就被九道山庄卖给王员外当奴隶。
  如果不是逍遥子,自己可能还在给别人当奴隶。
  这是熊储心中永远的痛,是最不能容忍的事情。
  凡是胆敢购买奴隶的人,在熊储心中早就该死!
  “小妹妹你起来,也不要哭了,看我给你爸给你妈报仇。”
  熊储俯身抱起九岁的小姑娘,然后转身盯着赵吉,却对小女孩儿说道:“小妹妹你看清楚了,是他杀的吗?”
  “是他,就是他!”小女孩颤抖的小手指着赵吉:“就是他让那些家奴,把我爸、我妈活活打死了!”
  熊储很平静的说了一句话,却让全场所有人心头猛震:“邙山杀手锁喉剑,今天接受委托杀人。”
  话音未落,青釭剑出鞘一闪而逝,赵吉的咽喉已经多了一个窟窿。
  杀掉一个赵吉,对于熊储来不过一抬手的事情。
  但是他杀了一个人,却导致另外五个人被杀,这是完全没有想到的。
  另外五个人,就是后出来的五个村老。
  这五个人并不是熊储杀的,而是里长赵吉被杀之后,那些村民一拥而上,用手里的农具砸成了肉泥。
  原来,送出去九个小女孩,根本不是村民的本意,而是里长赵吉和村老的一致决定。
  村民谁敢不同意,就诛灭全家,罪名是危害全村。
  楚国是炎黄后裔,有熊氏的后代,本来就民风彪悍,甚至有“三年不征则愧”的说法。
  如果楚国人都是逆来顺受的性格,当年也不会成为战国七雄。
  否则的话,也不会出现楚国的祖宗熊绎、不会出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大楚兴,陈胜王”、不会出现力能举鼎的西楚霸王项羽、更不会出现斩蛇起义的汉高祖刘邦!
  只不过对于现如今的村民来说,他们没有主心骨,而且耕种的土地是里长和村老的,所以显得畏畏缩缩。
  现在有了不害怕里长的熊储,而且反手一剑就把里长给杀了,这是最大的主心骨。
  有了主心骨的老百姓,那就是一股庞大的力量,势不可挡。
  村民一旦要造反,那就会变成钢铁洪流泛滥出去。
  熊储虽然是江湖上的绝顶高手,也是挡不住的,除非他敢杀村民。
  熊储当然不敢杀村民,所以现在已经无可奈何。
  既然事情是自己惹出来的,那就不能半途而废。
  熊储不能阻止村民起义,就只能对自己人下命令:“国柱,事情出了变化,需要调整一下。就凭这些村民,肯定什么事都干不成。现在我命令你们九个人留在村子里,我带着蕊儿去干掉混世王,你准备带人接应。”
  “看来这一次的事情还闹大了,可能需要临时组织一支军队。你们在这里把村民组织起来,尤其是要安排大部分力量保护好老弱妇孺,为接下来的大转移做准备。我过去想办法给你们筹集一批战马,还有兵器粮草。”
  带着梅蕊儿摸向县城的时候,熊储心里越想越憋屈。
  别人当杀手,总是一年四季逍遥快活,象神仙似的。
  自己可能和杀手两个字犯冲,可能天生就不是当杀手的材料。
  只要接受别人的委托杀人,就肯定会闹出不可收拾的大乱子。
  仅仅闹出大乱子还能接受,但是每一次都是赔本的买卖,这实在是和杀手的美好生活不挨边。
  熊储看不到当杀手带来美好生活的希望,所以非常痛恨自己:“真不知道这样下去,何年才是一个头。我还有逍遥自在的日子吗?”
  “嘘——”
  熊储在心里暗暗责怪自己走背字儿,因此就有些走神,根本没有注意前面的路。
  如果不是梅蕊儿一把抓住熊储按在地上,很可能今晚更糟糕。
  巡逻队,五十多匹战马的一支巡逻队过来了。
  熊储这才发现自己已经靠近了县城,还差点儿迎头撞上巡逻队。
  “看来混世王还比较警惕,乱打乱闯只怕不行。”熊储对着梅蕊儿的耳朵说道:“我们从两边夹击过去,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个巡逻队全部制住,然后逼问混世王的位置,争取一击奏效。有了这五十多匹马,村里的人转移就方便多了。”
  熊储并不想杀太多人,再说这附近有三四万人,那也杀不过来。
  一旦惊动了人家的大部队,自己这两根葱就可能给人家当佐料。
  要想不惊动更多的人,就只能把人制住,不能随便杀人。
  因为杀人会有血腥气,军队的人对于血腥气都特别敏感。
  两个武林高手暗中下手,制住五十多人并不难,两个呼吸之间就已经解决问题。
  没想到这五十多人竟然就是混世王中军马队,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把卫队长拧出来,熊储的分筋错骨手还没有用力,好多事情都知道了。
  不是没用力,而是熊储说出自己准备使用分筋错骨手的时候,一切就结束了。
  卫队长根本没有丝毫犹豫,就把混世王的所有信息说了一遍,当然包括“摸金校尉”的经历。
  “原来他们两兄弟是盗墓贼出身,难怪不怕死。”熊储冷笑一声:“但是我想知道的是,现在混世王在什么地方,而不关心他究竟是不是盗墓贼。你在这里胡说八道,究竟是什么意思,想拖延时间吗?”
  “大侠误会了。”卫队长赶紧辩解:“小人的意思说,混世王并不是无缘无故占领远安县城,而是他认为东南尖山有古怪,应该就是战国四公子之一春申君的墓穴,现在带人挖墓呢。对外说自己住在城中,那是迷惑人的。”
  熊储一听就急了:“你说什么,混世王想盗挖春申君的坟墓?”
  “大侠,混世王两兄弟起兵,根本就不是要为民请命,而是为了让自己盗墓有大部队保护,没有人敢过来争夺殉葬品,这样就可以全部落入自己腰包。”
  熊储点点头,但是语气显得更加森冷:“在江陵、潜江周边烧杀抢夺,奸淫掳掠,是你们干的吧?”
  卫队长明显感到熊储身上的杀气弥漫出来,顿时就急了:“大侠,你说的那些是的确是有的,但都是下面的兄弟干的,我们中军从来不干这种丧天害理的事情。因为混世王每到一地,都会派出中军小队出去,让当地的人自己把女人送过来。”
  梅蕊儿在旁边轻叱一声:“说得真好听,让别人送过来,那还不是一样的吗?如果别人不愿意送过来,你们还不是把整个村子都给杀了。你们这种行径更可恶,更该死!”
  熊储摆摆手:“上梁不正下梁歪,主要罪责都在混世王头上。小子,我给你一个保命的机会。如果你能够把我们带过去,杀了混世王之后你就可以活命。”


第467章 鱼鳞金剑
  夜色苍茫,四野寂静。
  秋天的三更天不冷不热,应该是睡觉的最好时辰。
  最好睡觉的时辰,并不代表人们就会睡觉。
  其实好多人晚上都不睡觉,至少今天晚上就有好多人没有睡觉。
  比如说熊储,比如说梅蕊儿,比如说混世王,他们都没有睡觉。
  不睡觉的人各不相同,也有各自不同的理由。
  熊储和梅蕊儿今天不睡觉,因为他们要杀人。
  混世王今天没有睡觉,是为了挖宝。至少在他看来,今天是挖宝的好日子。
  摸金校尉最大的兴趣就是挖宝,把其他人都不知道的地下宝贝挖出来。
  为了挖宝,摸金校尉可以废寝忘食,可以把什么事情都抛到九霄云外。
  混世王刚好是一个摸金校尉,一旦决定挖宝,就会把全副身心投入进去。
  当一个人全神贯注做一件事情,肯定会心无旁骛,也就会忘记好多事情。
  混世王现在非常兴奋,根本没有丝毫睡意,因为他指挥一千多军卒挥汗如雨,为的是尽快挖开古墓的甬道,找到进入墓穴的大门。
  流民本来就是农民,虽然聚集起来了,甚至拿起了刀枪,那还是农民。
  挖坟就是挖土,这对于农民来说属于本职工作之一,不是什么技术活。
  只要你告诉他们在什么地方挖就行了,保证速度不慢。
  混世王知道应该在什么地方开始挖,也知道应该怎么挖,那速度就更快了。
  这是非常紧张,非常刺激,非常兴奋的关键时刻,所以混世王就忘记了好多事情。
  比如说派出去给自己搜罗美女的小队没有回来。
  比如说后来派出去接应的骑兵小队也没有回来。
  作为一个老资格得摸金校尉,而且是摸金校尉里面的翘楚,混世王知道现在不能着急。
  宝贝都在土里,好戏总在后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虽然现在才开始挖掘古墓的封土,距离真实情况还有十万八千里,但是混世王仍然越来越来兴奋。
  混世王如此兴奋,当然是有道理的。
  根据过去十多年的经验,混世王已经发现尖山古墓竟然没有被盗过。
  之所以可以做出如此判断,就是现在已经挖了三丈多深,仅有的两个盗洞都到此为止。
  毫无疑问,此前也有摸金校尉发现此地。
  但是他们对自己的判断没有十足的信心,或者中途出现了其他的变故,结果挖了三丈多深没有看见真家伙,最后半途而废了。
  半途而废得摸金校尉,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摸金校尉。
  混世王是有自己坚持的人,半途而废不是他的习惯,不然的话也不会成为荆楚大地上首屈一指的摸金校尉。
  尖山肯定是一座古墓,甚至就是传说中春申君的墓穴。
  混世王相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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