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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山肯定是一座古墓,甚至就是传说中春申君的墓穴。
混世王相信自己的判断,因为他从来都没有犯过错误。
虽然搞别的事情他没有成功过,小时候村里的人都说他是个二流子,成不了大器。
但是要说到打洞掘墓,刨人祖坟,混世王从来不含糊。
混世王不含糊的意思是:我偷不了活人,难道还偷不了死人吗?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虽然挖人祖坟不算什么正经好行当,但是一旦出名了,那就真的有名气。
混世王是一个看重名气的摸金校尉,而且希望自己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如果今天能够把春申君从地下挖出来,混世王觉得自己这辈子就没白活。
当然,混世王一定要把春申君给挖出来,为此不惜攻打远安县城,赶走这里的官军,这里面是有道理的。
春申君是被一个叫李园的家伙砍了脑袋死掉的,所以陪葬品可能不会很多。
这不是主要问题,混世王看见太多的陪葬品了,这一点还不能吸引他。
江湖传言,春申君墓穴有一把随身宝剑,比越王勾践的宝剑锋利多了。
鱼鳞金剑,削铁如泥,是当年楚国三大宝贝之一。
如果放在以前,一把金剑并不会让混世王太动心。
现在不一样了,他是数万人的统帅,大名鼎鼎的混世魔王,和当年的程咬金差不多少。
自己已经有身份了,如果没有一把和自己身份匹配的宝剑,那实在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情,简直有损于自己摸金校尉的名头。
虽然这一辈子都是打洞盗坟,根本没有什么面子,但是混世王骨子里却是一个非常喜欢面子的人。
太阳落山之后就开始挖起,现在已经四更天,一千多人的辛勤劳作终于有了成效。
事实证明,混世王的判断是对的,因为古墓最直接的证据已经出现在眼前:甬道露出了原形。
这是一条宽度两丈,长度二十丈,埋深六丈的斜坡甬道。
“住手!”
几乎一夜没有大声说话,而是通过身边小校不断传达命令的混世王,现在突然大叫一声,让现场的所有人吓了一跳。
原来,斜坡甬道的尽头,已经出现了一座方形墓门的头部。
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刻,作为个中翘楚的摸金校尉,混世王知道这个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否则就要麻烦上身。
如此规模的墓穴,进入地宫的大门这里肯定有预防措施。
断龙石,就是最常见的预防手段。
如果有人打开地宫大门,一步踏进去之后,断龙石就会掉下来。
断龙石不是孤立存在的,它连接另外一样东西:千斤闸。
断龙石就是千斤闸的一块配重,断龙石一旦落下来,千斤闸就会紧随其后落下来,把地宫大门再度封死,就算是神仙也不可能打开了。
你再想出来可就难了,除非你能够具有通天彻地之能,把整座封土尖山一掌震飞。
要想把一座大山震飞出去,估计只有神仙才能办到。
如果你不是神仙,就在墓穴里面陪葬吧。
古墓设计这种防范措施,是出于另外的考虑。
主人死亡之后,后人是可以进入地宫祭拜的。
如果决定今后永远不进来了,地宫门口就会安装断龙石,千斤闸正式投入使用。
毫无疑问,历史过去了两千多年,肯定没有后人会进去,所以断龙石就在里面。
混世王不是神仙,不过一个挖坟掘墓的摸金校尉而已。
他不想自己做无用功,现在命令手下停止挖掘,就是要把早就准备好的支撑柱运下去。
在地宫大门两侧安放两根立柱,随着大门打开的时候,把两根立柱慢慢推进去。
咔嚓一声,一块长方形的巨石掉落下来,两根支撑柱发挥了作用,地宫大门这里终于留下了一人宽的通道。
混世王把四周所有的人全部赶走,把自己的贴身卫队调上来守护地宫四周。
然后才命令四个最信任的近卫,也是当年一起挖坟掘墓的左膀右臂,每个人拿着两只巨大的火把进入地宫。
混世王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倒背双手在外面转来转去,转眼就到了鸡鸣五鼓,东方发白。
恰在此时,从地宫大门里面冲出一个人来,手里捧着一个长条形青铜匣,隔着老远就兴奋地叫开了:
“大王,找到了,就在明殿的祭台上!地宫里面的东西一切完好无损,大王请看青铜匣都还是光亮如新,根本不像埋藏了两千多年。”
那个家伙如飞也似来到混世王身前跪倒在地,双手高举着青铜匣。
混世王深吸了一口气,伸出右手缓缓打开匣子的顶盖,一双鹰眼顿时猛地收缩起来。
绿中泛红的剑身,菱形鱼鳞云纹,突起的黄色剑脊,灰暗无光的剑刃,螺型环绕的剑柄。
这就是堪比干将、莫邪、鱼肠的绝世宝剑,长度三尺零五寸的鱼鳞金剑就在眼前,和传说中的一模一样。
鱼鳞纹的青铜剑鞘放在旁边,宝剑和剑鞘分开放置,并没有插入剑鞘。
混世王迟迟没有伸手把宝剑抓起来,就是发现了一个问题:难道这就是春申君黄歇生前的佩剑?
所有的地方都很正确,为什么剑刃看起来灰不溜秋,根本没有什么锋利的感觉。
迟疑了大概两息时间,混世王才伸手把宝剑抓了起来,然后左手一翻,自己的腰刀已经凌空劈下。
咔嚓一声,腰刀应手而断,宝剑还是灰不溜秋,并没有什么变化。
混世王似乎还在发愣,四周的军卒已经高声呼喝:“恭喜大王获得绝世宝剑!”
直到这个时候,混世王才清醒过来,然后闪电般抓起铜匣里面的剑鞘,哐啷一声还剑入鞘高高举起,刚刚把嘴巴张开准备说两句,变故发生了。
一道黑影突然出现在空中,混世王还没有反应过来,手中的鱼鳞金剑就不翼而飞。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熊储。
原来,熊储和梅蕊儿把那五十多人的骑兵全部点了穴道,然后在卫队长的带领下,不到四更天就已经到了古墓附近。
之所以迟迟没有采取行动,熊储也想看看地底下究竟有没有宝剑。
说实话,盗墓的事情听过不知道多少次了,但是熊储还没有亲眼见过。
今天有这个机会,熊储觉得自己应该长长见识。
因为古人的铸剑秘法已经失传,现如今铸造的刀剑还赶不上古代的名剑。
混世王当场试剑,验证了心中的期望,属于最兴奋的时候,也是防备意识最薄弱的时候,作为杀手的熊储终于动了。
九连环身法施展到极致,九丈远的距离一个凌空跨步就已经横越而至,混世王手中的宝剑易主,现在到了熊储手里。
站在混世王身后三丈开外的熊储,右手握住剑柄,大拇指一顶剑鞘,哧溜一声,鱼鳞金剑再度出鞘。
熊储运足内力向鱼鳞金剑灌注进去,刹那间,鱼鳞金剑就仿佛在炼钢炉里面一样变成了金红色,近乎透明一般。
尤其是一把金红色虚剑腾空而起,仿佛一条金蟒在空中扭动身躯,而且带着呼啸之声,漫天的杀气顿时弥漫开来,这才是鱼鳞金剑的真正威势。
“果然好剑,可惜不是你这贼子能够配得上的,自然有德者居之!”
熊储低呼一声,随即还剑入鞘,然后反手甩向半空。
第468章 击杀贼首
梅蕊儿身上的虽然有一把弯刀,但是熊储觉得女孩子身上佩刀实在是有失身份。
熊储从来不在乎身份,是说不在乎自己的身份,不等于说不在乎身边人的身份。
剑乃兵中君子,女孩子佩戴宝剑,显得柔美之中有一股英武之气,才相得益彰。
刀乃百兵之胆,女孩子佩戴宝刀,那属于一种暴烈之气,无形中少了一份妩媚。
一个性情暴烈的女孩子,不是男人喜欢的对象,熊储也不喜欢。
熊储宁愿喜欢一块万年寒冰,也不喜欢性情暴烈的女孩子。
比如说夏芸就是一块万年寒冰,似乎几十万度的阳光都融化不了,但是熊储并不反感。
虽然有不少女孩子选择宝刀作兵器,但是梅蕊儿和岚儿一样外柔内刚,宝刀不合适。
卫队长说起混世王盗挖春申君墓,而且说起里面可能有一把宝剑的时候,熊储就充满了期待。
刺杀一个盗墓贼,熊储并没有太当回事。
虽然盗墓贼手中都能来两下子,但是在熊储这样的高手眼中,那就和三五岁的小孩子差不多。
熊储随手往半空中一扔,梅蕊儿就已经腾空而起。
梅蕊儿还是一个十来岁小女孩儿的心性,鱼鳞金剑横空出世,她就已经激动莫名。
女孩子的占有欲非常强,比同龄男孩子厉害多了。
梅蕊儿不会抢别人的东西,最多也就是在熊储的蛊惑之下“取”一把宝刀。
不会抢别人的东西,并不代表不会抢熊储的东西。
这就是女孩的通病,或者是天性。
当一个女孩子认为身边的男人会全力维护自己的时候,她就把这个男人所有的一切看成自己的了。
熊储毫无征兆就把鱼鳞金剑抢到手中,梅蕊儿就已经认定这东西是自己的。
熊储之所以赶紧把鱼鳞金剑扔出去,就是已经察觉梅蕊儿正想扑过来。
现在两个人落在数千人之中,绝对不能有丝毫大意,而且不应该两个人挤在一起。
熊储随手一扔,鱼鳞金剑顿时划过虚空飞了出去,落点正是西南方向的一片空地。
这是一个暂时没有人的制高点,也是古墓的外围制高点。
梅蕊儿刚开始并不知道熊储为什么要把鱼鳞金剑扔出去。
等到凌空三个翻滚,凌空抓住鱼鳞金剑落到地上,梅蕊儿终于明白了熊储的意思。
梅蕊儿看起来还是十来岁小女孩儿的心性,那是因为她过去百年被人封住了,完全当做一件试验品浸泡在各种药物之中。
没有接触社会,心灵就像一张白纸,并不代表梅蕊儿的智商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