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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粕糖-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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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妻子从前爱他简直着了魔,简直是对他百依百顺;不料她越顺着他,他却越远着她。她本来脾气好,感情外露,爱情专一,后来上了年纪,就像走了气的酒会变酸一样,也变得难相处了,说话唠叨,神经紧张。她吃了多少苦呵!起初看见他追骚逐臭,碰到村里的浪□□人都不放过,夜里醉得人事不省,满身酒气,从多少下流地方给送回家来,她都没有抱怨。后来,她的自尊心受了伤,只好不言不语,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就这样过了一辈子。她还得到处奔波,忙这忙那。她得去见诉讼代理人,去见法庭庭长,记住什么时候期票到期,办理延期付款;在家里,她又得缝缝补补,洗洗烫烫,监督工人,开发工钱,而她的丈夫却什么也不管,从早到晚都昏沉沉、懒洋洋,仿佛在跟人赌气似的,稍微清醒一点就对她说些忘恩负义的话,缩在火炉旁边吸烟,向炉灰里吐痰。 
  等到她生了夏玥这个男孩,因为生产时大出血,导致产后虚弱、没有母乳,不得不交给奶妈喂养,断奶回家后,又把他惯得专会一点不顺心就哭闹。母亲喂他果酱,父亲不准,必须继续喝牛奶,还让小男孩光着脚丫子满地跑。夏德冒充哲学家,说什么小畜牲□□,才能活得更好。父母对孩子的想法背道而驰,父亲头脑里有男人的理想,他要按照军人的魔鬼方式严格训练儿子,好让他有强健的体格。他要儿子冬天睡觉不生火,教他大口喝纯牛奶,看见穿漂亮裙子的小女孩就说粗话。可是小孩子天性顽劣,辜负了父亲的苦心,枉费了他的精力,总是失控地追在邻居小姐妹的后面。母亲总把儿子带在身边,为他剪硬纸板,给他讲故事,没完没了地自言自语,快乐中有几分忧郁,亲热得又过于罗唆。她的日子过得孤寂,就把支离破碎的幻想全都寄托在孩子身上。她梦想着高官厚禄,仿佛看见他已经长大成人,漂亮,聪明,不管是修筑桥梁公路也好,做官执法也好,都有所成就了。她教他认字,甚至做梦希望小男孩去弹一架很久了的旧电子琴,教他唱两三支童谣。但是对于上学的事情,保守偏激的夏德先生却说是太划不来了,给孩子上学费最便宜的公立学校走读生就可以省下很多游猎的钱。
  夏玥在母亲的庇护下无忧无虑的时候,在爷爷家长大的洛雨已经跟在庄稼汉后面,用土块打得乌鸦东飞西跑,他爬上树摘核桃吃,手里拿根钓鱼竿,在池塘旁边一坐就是半天;到了收获季节他就翻晒谷子,在树林里东奔西跑;下雨天他在成捆的柴火旁边的地上画方格,玩跳房子的游戏,碰到节日他就到村上的祠堂里敲钟,好把身子吊在粗绳上,绳子来回摆动,他就觉得在随风飞舞。因此,他长得像一棵硬木树,手臂结实,肤色像可可豆一样地暗黄。
  十二岁上,他开始爱上学习,他崇拜的老师是基督教堂的李神父。不过上课的时间太短,又不固定,起不了多大作用。功课都是忙里偷闲教的,刚刚行过洗礼,又要举行葬礼,中间有点闲暇,就站在圣器室里,匆匆忙忙讲上一课;或者是在晚祷之后,神父不出门了,又叫人去把学生找来。他们两人上得楼来,走进他的房间,于是各就各位,苍蝇和蚊子也围着蜡烛飞舞。天气一热,孩子就打瞌睡;神父双手压在肚皮上,昏昏沉沉,不消多久,也就张嘴打起鼾来。有时,神父给附近的病人行过临终圣礼回家,看见夏尔在玉米田里顽皮捣乱,就把他喊住,训了他几句,并且利用机会,叫他在树底下背四句的七律诗。但不是天下雨,就是过路的熟人,把他们的功课打断了。尽管如此,神父对他一直表示满意,甚至还说:“小伙子记性挺好。”洛雨行过第一次圣体瞻礼,半年一晃就过去了,第二年十月底,洛雨进了南岸第六中学,还是过夏至节期间,他父亲来赶热闹时,亲自把他带来的。 
  时过境迁,现在谁也不记得他的事了,只知道他脾气好,玩的时候玩,读书的时候读书,在教室里听讲,在寝室里睡觉,在食堂里就餐。他还在是广厦街一家五金批发店的孙老板的学徒,每天课余的时候就去,打扫卫生、照看店面、把每天的顾客数和买卖明细记载日记账上交给孙老板看。洛雨那时节总是在星期天铺子关门之后,他到码头去逛逛,看看船来船往,怀恋在鱼塘钓鱼的日子。每个月的末尾,他都要给母亲写一封长信,用的是蓝墨水,满是想要回家的感情,怀恋妈妈打补丁的衣服和菜市场收市时捡来的剩菜帮子做的汤;然后他就复习历史课的笔记,或者在自习室里读一本过时的、情节拖带的曹雪芹的《红楼梦》。散步的时候,他老是和校工聊天,因为他们两个都是乡下来的。虽然很用功,他在班上总是保持中下水平;有一回考化学,他虽然没有进到前十名,却受到了表扬。但是,到中学结束的时候,他的父亲要他考医学院,因为医生从来都是到处紧缺的。 
  那时候,他已经是许多同龄少女的意中人了,他的一个女朋友文熙认识金沙江岸的董胜洗染店,就在店铺的楼上为他找了一间房子。她把他的膳宿安排停当,从家里弄来一个衣橱、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还从医院的勤杂工那里打折买来一张可折叠的旧床,另外在跳蚤市场买了一个生铁小火炉,储存了一堆蜂窝煤,准备可爱的男朋友能一直用上热开水。和他一起住了一个星期之后,她回厂里去了,这女孩子初中毕业后不久就在西郊的道孚鞋厂订鞋底。她临行前还千叮咛、万嘱咐,说现在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一定要会照管自己。 
  泸州医学院的功课表使他头昏脑胀: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剂学、化学、植物学、诊断学、治疗学,还不提卫生学和药材学,一个个名词他都搞不清来龙去脉,看起来好像宇宙的黑洞,里面一片黑暗,一丝光线也没有。他什么也不懂,听讲也是白搭,一点也没理解。不过他很用功,笔记订了一本又是一本,上课每堂都到,实习一次不缺。他完成繁琐的日常工作,就像蒙住眼睛磨豆浆的驴子一样,转来转去全是因为随时可能落到臀部上的皮鞭。 
  为了怕他忘记了她,文熙每个星期都来看他,并且带来好吃的,比如一大块叉烧小牛肉、蜜汁三文鱼或者手抓羊肉。他上午从医学院回来,就靠着墙顿脚取暖,吃一大块肉当午餐。然后又是上课,上阶梯教室,上实验室,上完课再穿街过巷,回住所来。路上,他吃过沿街叫卖的摊贩用小塑料口袋装着的炸土豆花或者油炸火腿肠,又上楼回房间用功。他身上穿的衣服给汗水浸湿了,文熙每周来都会给他洗一大桶衣服,并且记着给泡菜坛边沿加水。 
  到了夏天美好的黄昏时刻,闷热的街头巷尾都空荡荡的,只有小孩子们在大门口踢毽子。他打开窗户,凭窗眺望,看见底下的小河流过桥梁栅栏,颜色有黄有紫有蓝,使忠山路3段这个街区变成了微型威尼斯或者迷你苏州城,有几个工人蹲在河边洗胳膊。阁楼里伸出去的竿子上,晾着一束一束的棉线。对面屋顶上是一望无际的青天,还有一轮西沉的红日。这样的日子该多好呵!他甚至以为自己会娶了文熙这个头脑简单还算漂亮的姑娘!他张开鼻孔去闻染料的清香,可惜只闻到一股热气。他消瘦了,身材变得修长,眼睛里总是流露出一种哀艳的光彩,可是他不觉得,还以为那是对幸福的期盼。
  夏玥从何纯的桌下捡起了帽子,说道:“我听说过洛雨,他就是黑主学院的传奇学霸。”
  何纯笑道:“其实,他是学医失败转过来的,他并不像你那么爱学习,可能是你的学习机会来之不易又那么唯一所以会珍惜,他很多时候都不知珍惜。”
  人只要一马虎,就会自然而然地摆脱决心的束缚。有一次,他洛雨没去实习,第二天,又没去上课,依然没有人管他。一尝到偷懒的甜头,慢慢就进得去出不来了,与此同时他混迹在好几家小型的同性恋酒吧,在那里玩桥牌玩得入了迷。每天晚上关在一个肮脏的赌窟里,在电动的自动洗牌机中间的台子上,掷着有黑点的小羊骨头骰子,在他看来,似乎是难能可贵的自由行动,抬高了他在自己眼里的身价。这就似是头一回走进花花世界尝到禁脔一样,在进门的时候,把手指放在门扶手上,心里已经涌起□□般的快感了。那时,压在内心深处的种种欲望都冒了出来,他学会了对服务员小妞们唱小调,兴高采烈地唱刘德华的歌曲,能大口喝光一瓶香槟。最后,还懂得了同时和几个女孩子谈情说爱,两个月后,与文熙的爱情也走到了尽头。文熙哭着从赌场跑出去,她起先还不相信洛雨在这里鬼混,一路问人找过来,看见他醉醺醺地和一个露脐装的夜店姑娘讲荤段子,气得再也不理他了。 
  他对失去文熙没有多大的难过,真正让他有点儿难过的是医生考试,医学院的结业考试当然是一塌糊涂,更别提去医院工作了。当天晚上,他的父母还在等他回来开庆功会呢!他动身走回家去,一到村口又站住了,托人把爷爷找出来,一五一十都告诉了他。爷爷原谅孙子,反而责怪医学本来就没有用,爷孙俩傻呵呵地觉得世上本来就没有病,最多只有死罢了。  
  于是洛雨重新复习功课,在赌场里的一个夜店姑娘华颦作了他的女朋友,劝他报考黑主学院,理由是学费很便宜。华颦还帮他选了电子商务专业,洛雨把要考的题目都背得烂熟,他顺利地通过了考试,满分。这对他的母亲来说,简直是个大喜的日子,妈妈就以为儿子出息了。真到了黑主学院后,洛雨没到两周就一贯旷课,理由是华颦和他分手了,华颦离开他的原因太简单了,这种风尘女,只会是嫌弃他没有钱可给她!话说,风尘女最让人看不起,只要有钱,老头子都可以让她满脸堆笑、一副谄媚样。半年后,秦澄从国外回来了,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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