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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不能想,一想牟云笙就头痛,他挥挥手,表示不愿意再谈。
☆、chapter 3
七年,不对,应该是有八年没有见面了。
当年俞浩因为要协助闫稑完成一篇杂志书稿而认识,后来又断断续续有些联系,直到他去美国读书,就再也没有音讯。
刚开始也有想念,但后来就自然而然放弃了,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尽管都是同志,但很明显不在同一个圈子。
更何况从他们认识那时起,闫稑身边就有一个非常好的男朋友,林珏是个勤勉而努力的年轻人,有理想、有抱负,所以有能力、有担当,总之,他们才是同类,俞浩则是在边缘徘徊的人。
杰瑞并不知道他们两个究竟怎么样,只是在一次去那时他打工的店里吃饭时,随口说起,“对了,你还记得闫稑吗?就是那个为了写稿子,体验生活,跟你住了两天的那个中学生。我跟你说,他去美国了!”
到了深夜,那样的快餐连锁店通常没什么人了,俞浩就坐在杰瑞对面,闻言呆了呆,反问,“不是说在北大吗?怎么要去国外了?”
“谁知道啊,我也是听‘Narcissus’的人说的啊。”他说的是一家市里颇有名气的GAY吧,去的都是一些看起来十分得体的人。
俞浩低头看着系在腰上的围裙,抓着边上的荷叶边搓了搓上面的一点番茄渍,耳边又听到杰瑞的感叹声,“反正啊,跟我们不是一路人啦!区别到处都是,别的不说,就是做的时候,人家用的是杜蕾斯,我们用的是计生站免费投放的过期货——通常连那都省了。这就是区别,有没有?”
那块污渍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沾上去的,搓了一阵子,反而搓出了更大更模糊的一片,俞浩更加专心地去搓,听到杰瑞语气式的发问时,点了点头。
其实闫稑习惯用的不是Durex,而是Okamoto,而且是003系列。
也就像是一个秘密,俞浩没有跟任何人说起,他和其他人一样,都认为闫稑纯洁无暇,所以他保有这个秘密,连闫稑都没有告诉。
他从抽屉里拿出那个开封过的安全套盒子,里面还放有九个套子,可是从包装盒上标注的日期来看,已经过期好几年了。
上面的日期在提醒着俞浩,闫稑已经离开很多年了,时间长短与否并没有改变他们之间的距离——他们从未接近过。
也难怪林珏会用那么瞧不起的眼光看他,正常人谁会留着八年前的安全套?俞浩把盒子放回去,把抽屉紧紧关起来。
他坐在床上发呆,直到被手机响亮的铃声给吓一跳,他匆匆拿起电话,是大嫂打来的。
接通电话之前俞浩深吸了两口气,可喊出的第一声“喂”还是发颤的。
大嫂的声音里也带着泣音,开口就说,“弟啊,国春的报告出来……已经确诊了……”
几乎是同步的,俞浩听见自己的脑海中响起了跟她说的一模一样的话——“是白血病。”
“弟,这可怎么办啊,呜呜……怎么办啊……孩子他爸不在了,我怎么跟他交代啊?呜呜……”那头说完就哭起来了。
俞浩听她哭,越听越慌,最后抹了一把脸,稳着呼吸说,“多、多少钱?医生有没有说,多少钱?这个病是可以治的吧?多少钱?”
“……三十万。”大嫂哽咽着,“哪儿来的那么多钱啊?”这话不是疑问,而是实实在在的喟叹。
俞浩感觉自己的脑子就这么被当做洪钟来使,装出沉重又摇晃的响声。
俞浩的家里有五个兄弟姐妹,他上头有三个姐姐,一个哥哥,他排行老幺。家里穷,但是和那个时候大部分农村家庭一样,越是贫穷,越是要生,而且儿子越多越好。
为了让小的读上书,大哥、大姐和二姐很早就去广州打工,大哥还读完了高中,大姐和二姐直接念得就是中专。俞浩和三姐的年纪相差只有两岁,读书这件事一直都被家里面供着,父母都说要让两个小的好好读书。
俞浩初一的时候父亲就因病去世了,母亲也在第二年辞世,当家的就变成了大哥。
大姐和二姐出社会得早,嫁人也早,嫁的都是外省人,没多久就有自己的小孩,自然顾不了家里那么多,于是三姐好好读书的计划就这么被放弃了,高中读到一般辍学,去了江浙打工。一开始的时候诸多不情愿,但没隔多久就传来了怀孕的消息,喜酒是在男方家里摆的,根本没有回老家。
只有俞浩,一直读到高中毕业,因为脑袋不那么灵光,基础也差,只考上个高职,大哥也顶着大嫂家里的压力,给他读完了。
大哥是个亦父亦兄的形象,俞浩唯恐自己不能好好报答他。可是社会上就是大学生毕业也很难找到工作,更何况他一个读厨师技校出来的?生活一直都过得拮据,后来好了一些,也谈不上富裕,平平淡淡,没太大的气色。
其实大哥一直都说根本不需要弟弟报答,就让他好好过日子,结婚、生小孩,富人有富人的过法,穷人有穷人的过法,都看自己怎么看。给死去的爸妈生个孙子,也好慰藉他们的在天之灵。
大哥比俞浩大了二十几岁,俞浩上小学的时候大哥就结婚了,可孩子一直没怀上,爸妈到死都没有看到孙子,大哥一直都对他们心怀愧疚。夫妻俩都很努力,医院也去了,药也吃了,就是没动静,渐渐也就放弃,把绵延子孙的希望转移到俞浩身上。
偏偏,俞浩喜欢的是男人,他上高中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就是看着A。V片里女人的胴体也硬不起来。这秘密当然不敢告诉大哥他们,年纪一大连家都不敢回了,就怕被问怎么还不结婚?
可他怎么结婚?时代在发展,人的思想也开放了,结婚之前不上床的事情稀罕得不得了。俞浩不是没有交过女朋友,可关键时刻没有作为,谁愿意跟他处?
好在大哥老来得子,都快奔半百了,大嫂居然怀上了小孩,高龄产妇居然还能顺产,于是就生下了俞国春——连名字都有春回大地的感觉。
就在一切好像都要好起来的时候,老天给了他们这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又一个重大打击。
俞浩的大哥在三年前坠楼去世了,只留下孤儿寡妇,孩子才五岁大。出嫁的姐姐们都在省外,自发地跟家里面断了联系,俞浩也知道她们对家里面是有怨念的,作为家里唯一剩下的成年男人,他当然要负责其大嫂和侄子的生活,毕竟他早就对自己续香火的事情不抱希望了,抱着对父母和大哥的歉意和感激,他对俞国春是责无旁贷的。
他知道同性恋不是好事,尤其是他这样的人,别说是完成一段不可能的恋情,甚至连谈一场普通的恋爱都颇具难度。所以,难道是老天对他的惩罚?让国春得了血癌?
大嫂前段时间带孩子来城里看病,当时他也在医生的办公室里,大嫂也没读过什么书,容易人云亦云,所以医生安慰说还没有确诊,先做了骨髓穿刺再说,她居然也暂时安心了。
但俞浩却明白得很,那病的确是能治,不过“能治”二字是针对有钱人的。
三十万……他哪儿来的那么多钱?而且大嫂那边是不可能有存款的,加上大哥在世的时候闹的那些事,导致后来申请政府补助都是难事,简直是没有出路了。
所以为了筹钱,什么想法都有了,自己已经没得救了,可是国春是家里的独苗,总不能让俞家绝后吧?
挂断了电话,俞浩窝在床上恸哭起来,想要找人哭诉,又不知道找谁。
那个存在手机卡里过了八年多的手机号码,早就已经是个空号了,但是名字依旧在那里。盯着那两个字,那个姓氏他刚刚看见时还迷惑了半天,而对方对他露出再温和不过的微笑,说,“嗯,是这个‘闫’字。”
俞浩模模糊糊当中想,三十万对闫稑来说应该不是难事吧?
或许,可以跟他借?如果是他,肯定说也不说就给了,甚至不需要俞浩付出任何代价。但是他站在一片黑暗当中,望着被光环所包围着的年轻人,还有站在他身边的他的伴侣,觉得自己周遭的黑暗越发深刻,直到自己也要成为黑暗中的一部分。
他哭完以后做了一个决定,既然国春已经确诊,那么就是卖身都已经来不及了,怕是只能真的“卖身”了。
国春现在还没动手术,输液、输血、住院费却都统统需要用钱,他那点儿可怜巴巴的存款怕是没两天就被医院给吞没了,更别提还没有着落的三十万。他得赶紧赚钱,而且是不投入成本地赚钱。
☆、chapter 4
俞浩决定先卖血。
这念头之前也有过,可毕竟是很危险的行为,对身体没有好处还容易得艾滋,比起卖后庭,其实是下策。但是经过上回那一遭,俞浩是知道自己连屁眼都卖不出个好价钱了。
他没干过犯法的事,平时的生活几乎也都跟犯法的事沾不上边,不过毕竟是在餐饮业工作的,店里什么客人都见过,再加上他偶尔会去渔场,那里更是各种来路的人都有,所以俞浩的消息可谓是来自于四面八方。
就在上个月月底,他去黄金广场的浴室的时候,在桑拿室里遇见一个人,两人对上眼,就在独立房间里面做了。事前事后都是闲聊,那人住在某个城中村里,起了房子八层楼,除了自家人住的,都是租给附近大学的学生,每天就是打牌和收房租,没什么事儿做。
他又说起了在另一个城中村里有一个卖血窝点的事,俞浩是那种事后记忆力特别好的人,在桑拿室里出着神,居然也就记下来了。
那个城中村距离他住的地方不过就是两条街的距离,俞浩连公车都没搭,抄小路很快就到了,然后就在那一幢幢几乎都要贴在一起的楼房之间寻找着那个卖血窝点。
那地方只有三层楼,跟周围的建筑比起来矮了一截,倒也不难找。
一楼是一个店面,售卖香烟和饮料,一个妇女坐在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