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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幸好教他们中文的老师不在。
这就是戴志跟王李二人的友情之始。事後,戴志发现,李旭是一块背诵的好材料,却不是考试的好材料。他做事死板,很会背书,然而全然不晓变通。有一次中文考阅读理解,读的是一篇借物抒情的散文,通篇都是间接抒情,其中一道题便问 : 作者抒发了什麽情怀? 李旭傻眼,想了十五分钟也想不到,就答 : 作者并无抒发什麽情怀,只是不断描写鞋子与外婆的关系。
事後,连戴志见了李旭的答卷,也愤怒起来 :「有没有搞错! 连我这白痴也看得出作者是在透过写一双鞋,去抒发她对死去外婆的怀念之情。你既然看得出作者不停写鞋与外婆,就应该猜得出!」王秀明摇摇头说 :「你这样说,他是不会明的,我来。」
於是,王秀明用了接近十五分钟去解说这篇文章的感情,那顽石一样的李旭才似懂非懂地颔首。戴志从头看到尾,不禁说 :「李旭,你也用用脑袋。常常不用脑的话,脑筋会生锈。」
王秀明说 :「他不是没脑,也不是没用脑,只是脑筋都是笔直的,一个弯也不懂转。」李旭也反驳不了,只好说 :「反正你每次也会解说给我听。」戴志完全无法想像,王秀明由小学开始便照顾这个空会背诵、不会思考的李旭。及至後来上了高中,要做project,也是王秀明不厌其烦地将做法告诉李旭,而且他说明的方式日见高明,有时只须三言两语便道出重点。戴志想,王秀明若是不做老师,就真是浪费了他这天资。
戴志在陈心解说某篇英文阅读理解时,就晃悠悠地想起这段往事。王秀明的解说清晰易懂,可是最讨厌背诵,他跟李旭若能加埋来除以二,就完美了。然而,王秀明无论如何还是比不上陈心,陈心的表现简直近乎专业了……
「又发梦!」一个沉重如棍的东西当头敲下去戴志的头脑中间,使他一阵晕眩,两手紧按那片赤病的头皮,略有晕眩,说 :「痛啊! 心哥! 虽然我没有秋秋般细皮白肉,可也是脆弱的人类! 每次补习也被你打几次,我脑袋就要报销了。哈,如果你用你的赔给我,那我就有赚了!」
陈心拿著一卷直径有两寸半的书胶,有节奏地敲打桌面,却似手执狼牙棒的大恶人,他说 :「我这是帮你刺激你的脑。你不是没脑,只是最近用得太少,要『激活』一下,刺激血液循环。看,你被我打了半年,不是愈打愈聪明,成绩也愈来愈好吗? 只除了文学以外……」
戴志心想,他哪是被打得愈多就变得愈聪明,而是因为不想再被陈心打,才逼自己多温习。陈心最近也算松手,每次补习只是打他五六次左右,哪像当初一天打个十几次。然而,陈心的凶器千变万化,初期用卷起来的杂志,可他觉得杀伤力太低,有一段时间转用长方形的厚数学书,又说不够就手。及後是衣架,可是有几下太用力,打得戴志手臂显出两三条红痕,幸好那时是冬天,天天都穿长袖衫。卷装的包书胶是他最近新用的武器,效果不错,造成恰到好处的痛楚,又不会制造表面伤痕。
陈心常打他,有时是真用劲,有时只是跟他闹著玩。他问过陈心 :「你为什麽总打我? 如果我不受这一套,气得到处抹黑你,那你怎麽办? 还是说心哥信任我? 哈哈哈……」
陈心用包书胶搥著自己的手心,缓缓地说 :「我也不知道。然而,无论是被人打或是打人,也会让我忘记太多烦恼的事。你只需要服从那个打你的人的说话,便能得到和平,在你被他打时,只浸淫於痛楚之内,什麽也不用想、什麽也不用烦。我妈妈以前常打我。我不听话,就打 ; 考不入头十名,打 ; 默书拿不到九十分、测验拿不到八十五分,又打 ; 我不乖,打 ; 妈妈心烦时,我就是没有做过什麽也被她打。但我不怪她,她既生得我出来,就有资格以任何方式对待我。妈妈从来不打陈秋的,因为陈秋生得很似那个人。」
「那个人? 谁啊?」
「陈三愁(注五),在我出世纸上『父亲』一栏所写著的三个字。」
注一 : (不知注过这个多少次)关於广东话的「顶」,义近「他妈的」,算是个半调子粗口,并不是国语里面「支持」的意思。(所以之後看见别人用广东话跟你说「顶」,就不要以为对方在鼓励你)
注二 : 猫纸,即用於作弊的小纸条。其实国语会不会将作弊讲成「出猫」呢? 我不清楚,广东话就会啦。
注三 : 「霎戆」这个词字面上应该会令广东人陌生,其实在日常口语中大家会说成「杀旺」。用法基本上是「你都霎戆嫁」,大约等於「你白痴吗」。关於这个词的正写,我是参考彭志铭先生的著作《小狗懒擦鞋》,那是一本专谈粤语粗口的有趣书。如果阁下会说广东话,不妨想想「小狗懒擦鞋」的真正意思到底是什麽。
注四 : 「拜拜你条尾」,一个调皮的说再见方式,常见於小学生或比较幼稚的初中生之间。
注五 : 陈三愁,这个人是陈氏兄弟的父亲,被我写成妖孽形男性。在《春秋》出场过几次,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印象啦。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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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32 (美攻强受)
…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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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什麽时候开始,我爱上打人与被打的感觉。」陈心执著手中的武器,往戴志的头轻轻打一下,笑得很温柔地说 :「当我打人时,就想起妈妈。有时,打人是一件十分爽快的事,有比性爱更强的快感,就算你跟那人的社会地位有差距,可是,在他心甘情愿被你打时,你就征服了他。有时,打人是一件痛苦的事,你知道你怎样打对方,对方也不会改变,那时你就感到空虚,然而,若不打对方,对方就真的走了,你跟他什麽关系也没有。我倒想问问妈,当年她又是以什麽心情去打我,可是她已经走了。」
「心哥,为什麽你妈以前常打你?」戴志知道自己不应问,心里半是期望陈心不会答他。戴志不应该知道陈心太多事情,尤其是……幸好关於那晚醉酒的事,陈心後来只字不提,日子如同铁路的车轨,以同等间距伸延到平原远方,戴志已迎来会考mock(注一)了。
这时正是二月,新年刚过,陈心刚开始他的第二学期,还不算太忙,每星期至少为戴志补习四次。陈心原来愿意只收戴志每小时50元,比原价便宜一半,可戴志硬是将一个白色信封塞给他,说 :「不行,心哥。钱,你全得收下去。我家不惯开支票,里面都是真金白银。你为我补习,不过也是打一份工,都是出来赚钱的。我若少给你钱,就等於欠了你,这於理不合。一日为师,终身为师,你始终是我尊散的老师。」
陈心那时接过信封,看也不看一眼就放在桌旁,他调侃戴志 :「呵,怎麽了? 敬师节到了? 你用这种口吻跟我说话,真是新鲜。我没帮过你什麽,不过是因当初无聊,才去帮人补习,你亦不必将我说成『再生父母』似的,我受不起。」
「不,心哥,你不知道,如果没了你,就没有今天的戴志伟! 」戴志险些儿没跪下跟陈心叩几个响头。这话倒也不假,然而亦非全部真。戴志认定陈心是他的老师,陈心是他所尊散的人,这种关系就是最适合他们的关系,不必再有更多。
这时,陈心听了戴志的问题,看看手表,说 :「已经超时了,本来说七点下课,现在都七点半。你赶著回去吃饭吗?」
若是平时的戴志,他应该自座位弹跳起来,说 : 糟! 我老妈子等我开饭,要飞奔回家了,心哥再见! 可这时,他却答非所问 :「心哥今天要回去C大吗?」
「不回了,今天星期五。」
「哈哈,我考试考傻了,连今天是星期几也忘了。」戴志低笑,迎上陈心的眼睛。陈心垂眸,不自觉拿起桌上的平光眼镜,又戴起来,戴志问 :「心哥怎麽忽然戴眼镜?」
「见到了,就顺道戴起来。戴著眼镜时,我觉得我不再是我,我成了别的人,有一张新的脸孔,因而可以无惧任何人事。然而,这也是自欺欺人,」他自嘲,又摘下眼镜 :「即使戴著眼镜,我眼睛所见到的事物仍无丝毫改变,我的容貌亦如平常无分别。」
「不、不。心哥,你顶适合戴眼镜了,我还没见过有哪人戴起眼镜上来,比你更好看。」戴志夺过陈心手上的眼镜,迳自戴起来,大笑 :「我有个朋友戴一副超粗框眼镜,像个傻子似的,偏偏他的另一个死党又附和他,猛说他戴这眼镜好看。」——他说的是李旭跟王秀明——「心哥戴眼镜时,十分有书卷味,看起来很文雅,这种气质是我这一生也不可能有的。没人赞过你吗?」
陈心不急著取回眼镜,托著头,慵懒地说 :「这眼镜是我妈妈要我戴的。她说凤眼不吉祥,因为她自己也有一双凤眼。凤眼听说是大富大贵的象徵,可是我妈妈这辈子也没行过好运,尤其是她缺乏看男人的眼光。大概在我七岁左右,她就买来一副平光眼镜要我戴。我讨厌眼镜,觉得有块硬胶顶在鼻梁处,不舒服,耳廓又被镜架挤痛了。妈妈说,男孩子生就一双太明亮、太别致的眼睛,也会招来不好的姻缘。她说,做人不需要有什麽大志,平平实实就可以。她说,我跟陈秋不需要做金字塔顶端那一小撮菁英,也不要做最滥、最底下的那一群人,那就可以了。」
「但你妈不是逼得你很紧吗?」
「我做大,多少也要做个好榜样。我没怨过我妈,因为我没资格。我也不恨她。」陈心审视自己白晢的胳臂,说 :「我还记得手臂上哪个位置曾有过蛔虫似的疤痕,到了现在还找得出一两道褪成浅肉色的疤,可是,当时的痛楚已经变得虚无飘渺,很遥远。但我仍然记得妈妈打我的表情。她一边打我,一边哭,而我知道她其实是不想打我的。
「只是,若她不打我,她会崩溃。如是者,她那咸泪水滴落到我身上见血的伤痕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