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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和。
吃了顿好饭,大家各回各屋,好好休息。
晚上,江宛去后院马车上找袖笼,正遇见孙羿。
“孙羿。”江宛喊了声。
孙羿转身要走。
“别躲了,我看见你了。”
孙羿转身,闷头行了个礼。
“你这一路上都躲着我,到底为什么?”
“我没有。”
“那你看着我说。”江宛道。
孙羿一抬头,便见江宛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倏然眼尾往下一压,黑白分明的杏眼成了弯弯笑眼。
她笑得真甜,像是不曾经过一路严寒风霜,四季都是春日。
孙羿浑身僵硬,绷得像块木板。
他看着江宛的笑,不过脑子,说出一句:“你很喜欢他吧。”
江宛微微一怔:“你说的他是……”
孙羿抿了抿唇,低头踢开一个小石子。
装傻也没意思。
江宛便道:“大约是喜欢的吧。”
“可他风流成性,不务正业,整日里寻花问柳,而且还‘死’了。”
江宛对他笑了笑:“我倒没有想得这么远,喜欢也只是喜欢罢了,没说非要成亲呀。”
孙羿不解:“可你不嫁给我,就是因为你不喜欢。”
“那么远的事情了,你竟然还记得,”江宛回忆往事,“多谢你,那时候你肯站在我这一边,让我十分感激。”
“可我也没帮上你,还给你添了麻烦。”孙羿愧疚道。
江宛问:“这就是你躲着我的原因吗?”
“我觉得我比他强。”说完这句,孙羿赧然挠头,觉得自己耍小性子,一点不太大气。
江宛正色道:“单论起成亲的条件,我发自内心地说一句,你比他强多了。”
孙羿认真看过去,“可你喜欢他。”
江宛下意识按了按心口:“我也奇怪呢。”
天边已经一丝光也没有了,江宛冷得跺了跺脚:“我先进去了。”
“你去吧。”孙羿道,“天太暗了,你注意脚下。”
江宛沿着石板路往回走,看见抚浓拿着盏油灯在门口等她,正要进去,却听有人在她身后说:“我没有。”
声音听着颇哀怨,吓了她一跳。
第八十一章 心迹
江宛慌忙转身,先闻见了一阵熟悉的木叶香。
是余蘅。
江宛惊魂未定:“余蘅,你干嘛吓人?”
“先进屋吧。”余蘅的声音听着有些闷。
天太冷,江宛就先进屋了。
余蘅跟进去,站在门口没动。
江宛想起他那句莫名其妙的“我没有”,这才回过味来。
“你偷听!”
余蘅没有否认。
他也是碰巧路过,总不能她和孙羿躲起来说他坏话就可以,他听一听是什么坏话就不可以吧。
江宛脑子里轰地一声,她根本不记得说过什么,只记得自己承认了喜欢余蘅。
竟然。。。。。。被余蘅听见了!
晴天霹雳啊。
江宛被劈得彻底傻了。
“我没有,”余蘅委委屈屈道,“风流成性,不务正业,整日里寻花问柳,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谣言,我没有!”
江宛根本没听清他说什么,只觉得脸越来越烫,眼前都有点花了。
她握紧双手,逼自己冷静下来——也只是喜欢罢了。
江宛艰涩道:“抱歉,在背后议论你,确实是我不对。”
明明说了喜欢他,眼下却冷若冰霜。
余蘅大急,他上前一步,握住江宛手腕:“你总不能相信孙羿,不相信我吧,我虽然总在花街出入,但那是因为轻履卫的据点就在花街里,既方便打探消息,也不会太引人注目,你也知道,我在京城里也不能有什么好名声,为此才多去了花街几回,但我从未与谁有过牵扯,从前是因为我习武,不好近女色,后来我又中了毒,更是……”
“不不不,你没必要跟我解释这么多,”江宛挣开他的手,往后退了一步,“我其实……”
该怎么说呢?
若是否认喜欢,就太假了。
喜欢就是喜欢,心动就是心动,这种事并不是否认就不存在的。
可是,喜欢又能怎么样呢?
京城局势诡谲,他们俩注定要搅和进去,现在谈喜欢,并不是一个好时机。
况且,江宛还不确定,他们是不是同道者,有没有运气并肩同行。
“我其实还不知道,我到底想走哪条路。”江宛低着头。
余蘅收回手,慢慢朝后退了一步:“抱歉,是我唐突了。”
本以为是个互诉情衷的好机会,没想到竟是他会错了意。
他还记得江宛的弟弟江辞喝醉酒那回,哭着说江宛将来要嫁的人要洁身自好,将江宛的孩子视如己出,还要英俊潇洒,位高权重,最要紧的一条是要从一而终。
余蘅本以为自己已经完美地合上了这些条件,可若江宛不点头,什么都是没用。
余蘅觉得肝脾肺肾都被泡到了苦水里,一颗真心则被扔在地上。
“我先走了,你早些睡吧。”
“你也是。”江宛几步把他送出去。
十二月十三日,清晨。
今日只要不出意外,定然能在天黑前进入汴京城中。
出发前,余蘅先找了江宛:“我有个东西给你。”
江宛把辫子甩到身后:“什么东西。”
“无咎让我给你的。”余蘅拿出一个巴掌大的盒子。
经过昨夜谈话,今日相见,到底多了几分尴尬。
江宛接过盒子,打开后,里面是一串手链,样式奇奇怪怪的,顶端悬着一颗动物牙齿和一个石头。
“这是什么?”江宛问。
“狼筋手链,白的是狼牙,黄的是狼目石。”余蘅指着那块黄色的石头,“这种石头极为坚硬,与狼牙相击有金器相击的声音,就算在北戎,也十分珍贵。”
江宛笑道:“可作为一条手链,真的是不太好看。”
“那你就别带了,这狼筋一沾水就会往里缩,说不定戴上就取不下来了。”余蘅想了想,“不过,你最好还是留着吧,狼目石虽然长得不好看,却是首领及其家眷才能佩戴的。”
无咎给的,当然要好好留着。
江宛盖上盒子:“只有一条手链,没有信吗?”
“这盒子是出发前一晚送来的,来人没说有话带给你。”
江宛犹豫一瞬:“你怎么当时不告诉我?”
“当时启程,事情多,我也忙忘了。”余蘅神色坦然。
江宛把盒子放在桌上:“不过,如果这链子只有大王和大王的家眷能戴,那不就是王后或者公主才能戴吗?”
是了,这就是余蘅一直不曾把狼目石拿出来的原因,这块狼目石虽然未经打磨,看着不好看,但狼目石之所以在北戎地位崇高,就是因为打磨对了,狼目石在阳光下极为璀璨,胜过世间所有宝石,是北戎王后最喜欢的饰品,北戎崇拜狼,北戎语里狼王就指北戎王,而王后的称呼则是狼目。
一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孩子给江宛送这种含义模糊的手链,一个弄不好,万一成了定情信物怎么办?
要是成了定情信物,他可怎么办?
所以余蘅拖到今日,才把手链交给江宛。
江宛没体会出余蘅的这层心情,把盒子收了起来。
余蘅从怀里掏出封信来:“还有一封信,席先生留给你的。”
江宛:“又是给我的?”
余蘅道:“对,这封信他交代到汴京以后再给你。”
“那我现在看吧。”江宛展开信。
“今生至此,回首可托付者,寥寥而已。
多年呕沥,心血不吝,非为太平,非为故国。余无远志,亦无雄心,只为一心,只为一人。
此心恐见弃,时觉哀哉,仍不愿君知,惟愿君不悔。
愿斩恶蛟还清天,安甲归剑挽羿弓。
既不悔,无话可笺矣。
残命惜悯,已然无憾。
私念,无蝶成梦,晚照终落,望尽孤寒应思我。”
到这里,信就结束了。
信不长,但字字句句都是真心。
江宛道:“这封信好像不是给我的,是给……”
是给安阳大长公主的吧,可是席先生又为什么让余蘅把这封信交给她呢?
席先生曾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黎明苍生,天下太平,可这封信里却又明明白白写着,他不过是为了安阳大长公主罢了。
如果他是为了完成安阳的愿望,那么,安阳愿望莫非也是天下太平?
第八十二章 花轿
江宛收起信,转念也就想明白了。
这封信给她,一是因为席先生知道她一定会回京城,能见到安阳大长公主,而她恰好又喜欢多管闲事,必定不负所托,二则是席先生利用了她,也许心里也有点歉意,所以才把临终前写的真心话也给她看看。
或许还有深意,但她现在并没有琢磨明白。
余蘅把两样东西给她,也没再多说什么,只提醒她车队该出发了。
一路奔波,总算是要到了,大家没停下来休息,一鼓作气赶到了城门前。
待能看到汴京城墙时,正是黄昏前,阳光最柔和的时候。
为免麻烦,孙羿还有黄步严要脱离队伍,先行一步。
告别时,江宛问黄步严:“既然大家要分道扬镳了,那么我有一事不得不问。”
黄步严:“夫人请讲,黄某必定知无不言。”
“请问刘侍郎到底说了什么,张侍郎才……”
黄步严笑了:“本来我是想告诉夫人的,但是夫人这么一问,我就觉得干脆永远不要讲好了。”
江宛:“绛烟。”
绛烟拔刀。
“好好好,”黄步严认输了,“其实刘侍郎真的没说什么,就是说了一句,他认为张侍郎在舞袖这一道上的本事怕是还要强过霜轻姑娘。”
“你骗我呢吧。”
“把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