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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侧门穿过去,是一个天井大院子,这个设计有点类似于华医堂。那里栽了梅、兰、松、竹;一口大水缸,两块麻石水槽,里面种了些睡莲蒲草,还养了几尾游鱼。
院子的两侧是美人靠(美人靠是一种长形座椅,古时专供女人休息时用的)。据传这聚贤堂最早时,是三国东吴孙权给吴国太修建的养老宅屋,这里正是吴国太平时休息的地方。
围绕天井院子四周是花墙,花有:月季,珊瑚树,洒金珊瑚,小叶女贞,金森女贞,大叶黄杨,龙柏,石楠,火棘等。
穿过天井院子,后面是一幢树林掩映的古旧住宅,平时,伍夫之就住在那里面。
此时此刻,伍夫之正手执一把用铁蒺草做的长柄扫帚,在林间清扫落叶,程小麦踩着鹅卵石铺的小路走了过去,微微鞠了一躬,恭敬地招呼道:“伍爷爷好,我给您送乌米饭来了!”
伍夫之抬头看到程小麦来了,清澈的眼神中,饱含着慈祥和关爱,开心地说道:“哎呀,是小麦呀,快,快进屋里坐吧!”
【作者题外话】:清纯的乡土文,独特的民俗风情,不一般的古意乡村,有喜欢的请大家将本书收藏下来,有什么建议和想法,可以在评论区提出来。
好的建议本人一定会采纳,写进本书中!!!
第17章 黑皮
伍夫之放下手中的扫帚,程小麦跟在他后面进了里屋。
在伍夫子的屋子里,有一墙红檀木大书架,全是古书,唐诗宋词、经史子集等,都按类排列着。想翻看哪一本书,一目了然。
程小麦有两年多没有回来了,以前他是经常到伍夫之这里来玩的,目光扫过书架上的书,他忍不住有些吃惊地说道:“伍爷爷,你又收了不少的书啊!”
伍夫之一边品尝着程小麦送来的乌米饭和呆子鱼,一边微微一笑,说道:“是啊,都是一些三国东吴时期的资料。”
他又说道:“我想在这有生之年,写一本有关板桥村的村史。”
“我们这个村与水阳金宝圩是一个整体,历史悠久,当时东吴大将丁奉在这里围湖造田,开发出了金宝圩,同样,吴国太也居住在了板桥村。”
“据我考证,当时丁奉为方便吴国太出入,村头那座跨河而建石板桥,正是他和手下士兵所为。”
“后来吴国太迁居到养贤圩,这里也就断了人烟。”
“一直到魏国灭吴的时候,驻守在金宝圩的将士,因寡不敌众,败逃这里深山中隐藏了起来。”
说到这里,伍夫之不禁一声感叹,说道:“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其实啊,我们这些板桥村里的人,正是当年东吴将士留下来的后人!”
伍夫之所说的事情,程小麦也从别人那里听到过,只是吴国太的旧居,曾几何时又被改成了聚贤堂,已经无法考证了。
但有一点不可否认的是,这里虽然土地贫瘠,物质匮乏,但曾经却是东吴将士躲避灾祸、地地道道的世外桃源。
早在读高中的时候,程小麦就想在深山寻找到当年那些将士曾经生活过的场所,许是年代太过久远了,满眼都是参天大树,齐腰深的杂草等,并没搜寻到任何的踪迹。
现在听了伍夫之所说,他又一次动了心,想在适当的时候,再到深山里搜寻一番。
也许当时自己没有寻找到那个地方呢。
程小麦笑着说道:“吴爷爷,如果我们板桥村真能出一本村史,还真是一件功德事。如果有时间的话,我帮您一道来写!”
听了程小麦的话,伍夫之开心地说道:“小麦啊,你可是我们这一带的状元郎,少不得要在村史上大书特书一下的。有你相助,这本村史一定会出彩,写的圆范!”
呜——汪汪……
这时,程小麦突然听到从一边的厢房里,传来一阵痛苦的狗叫声。
程小麦好奇地问道:“吴爷爷,你养了狗?”
“哪里呀,这是我在半路上捡的!”
伍夫之告诉程小麦,几天前他上了一次水阳街,回来坐在郭保全的车上,半路遇到了这只前腿受伤的小黑狗,浑身乱糟糟的,在一旁叫个不停。
一眼可以看得出来,这是只被丢弃的小狗。
当时伍夫之动了测隐之心,将这只狗给抱了回来,给它清洗一遍,又给它喂药什么的。
可这只小狗伤势一直不见好转,白天黑夜叫个不停,喂它东西,也吃不了多少,瘦得快要脱离狗形了。
程小麦说道:“我去看看!”
汪汪!
小狗正蜷缩在狗窝里,发现有人进来,叫了两声。
那只小狗也就六个月大的样子,全身一团黑,没有一根杂毛,黑得纯粹,黑得发亮,黑得好像有一种霸气。
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它在见到程小麦时,两眼显露出期待的神色,好像他能救它似的。
程小麦看到这小狗,心里就喜欢上了,伸手在它脑袋上抚摸了几下。
被程小麦这么一抚摸,小狗顿时安静了下来。
从它的眼神里可以看得出来,它现在非常的痛苦。
程小麦想到自己的灵泉,可以让苏红颜的君子兰起死回生,现在能不能帮这小狗治疗腿上的伤势呢?
意念一动间,右手心里已经出现了一捧灵泉。
还没用程小麦招呼,小狗伸嘴就将他掌心里那捧灵水喝光了。
吧哒了两下嘴巴,小狗眼巴巴地盯着程小麦,那意思这灵水太好喝了,如果还够义气的话,能不能再施舍一点?
“还想喝啊?”程小麦笑着问道。
小狗当即朝他摇了摇尾巴,点了点狗头。
这狗竟能听懂我的话?
程小麦只得又让它喝了一些灵泉。
拍了拍它的脑袋:“我给你起个名字,叫黑皮(皮,地方言,指非常顽皮的意思),好不好?”
黑皮?
小狗歪着脑袋,一脸懵圈地打量着程小麦。
虽然他不知道这黑皮是几个意思,但认真思考了一下,感觉有名字总比没名字好吧!
汪汪!
黑皮叫了两声,摇了摇尾巴,算是默认了。
“以后你就跟我混吧!”
程小麦朝黑皮招呼了一声,刚站起身来,黑皮就嗖地一下子,蹿出了狗窝,精神抖擞朝他呲了呲牙。
那意思很明显,你以后就是我的带路大哥,小弟跟定你了!
只是程小麦没想到神农灵泉有那么厉害,这小狗伤势这么快就好了。这也太逆天了吧?
程小麦从厢房里出来,伍夫之看到那条小狗欢蹦乱跳地跟在他后面,一脸的惊诧之色。
这是怎么一回事?
伍夫之傻傻地问道:“小麦,你是怎么让这小狗腿伤好了?”
程小麦挠了挠脑袋,说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这小狗见到我,它就从狗窝里蹿出来了!”
有些事情实在不好解释啊。
黑皮一脸鄙视地看了一眼程小麦,说谎的不是好人,我是不是认错带路大哥了啊?
伍夫之点了点头,笑着说道:“小麦,我看你挺喜欢这条狗的,就让它跟着你吧!”
“那谢谢伍爷爷了!”
两人扯南山盖北海地又聊了一会,眼看得天逐渐暗了下来,程小麦就从伍夫之那里告辞了出来。
目送着程小麦带着黑皮离开了聚贤堂后,伍夫之捋着下巴上那一撮胡须,好一阵子纳闷:那条狗明明受了伤,躺在窝里根本爬不起来了,怎么见到小麦就好了呢?
这事怎么想都有一点离谱啊!
在伍夫之的心目中,程小麦绝非俗子可比,他还感觉到,在这小子的身上好像藏了太多的秘密。
第18章 板桥咸鸭蛋火了
第二天一大早,程小麦正和父母在家吃饭,远在肥城的罗安平,突然间给他打来了电话。
程小麦担心他又要索要绛珠果,在父母面前露了馅,脚踢后脑勺地跑到门外边去接电话。
谁料罗安平的电话内容,是催问他老妈所腌制的咸鸭蛋还有没有了,说如果有的话,有多少要多少。
这个罗安平不会拿咸鸭蛋当饭吃吧,送给他的那几十只咸鸭蛋,这隔天就没有了?
他不怕把自己吃成了咸肉干?
程小麦一肚子的好奇,问他:“老罗,你要那么多咸鸭蛋干嘛?”
电话那边的罗安平,一拍大腿,叫嚷道:“小麦老弟啊,哪是我要咸鸭蛋啊,是梁大头急三火四地要!”
程小麦问道:“梁大头是哪位?”
罗安平说道:“这梁大头是我徒弟梁超的父亲,他在肥城开了一家大酒店。梁超这个臭小子,在我这里死乞百赖地要了二十多只咸鸭蛋带回了家,他父亲吃着感觉味道特别的好,拿了几只到酒店试销,哪知那些顾客吃了,专门要点这咸鸭蛋,说没有这种咸鸭蛋,他们就不来这酒店了!”
“这也不赖那些顾客,就连我吃了你带来的咸鸭蛋,第二天打个饱嗝都是满嘴生香啊!”
“我你老妈是怎么腌制出这种咸鸭蛋的,我有一个厌食症患者,怎么治疗都没效果,我送了他一个咸鸭蛋,一下子就治疗好了他的病!”
“哎呀我的天,你妈这腌制的咸鸭蛋,实在太神了!”
“梁大头昨晚跑到我这里来了,再三求我,让我找你,能不能专门向他酒店提供这种咸鸭蛋。他说了,价格好商量,每只六元,他原价给顾客,目的就是通过这种咸鸭蛋,来拉动酒店的生意!”
每只咸鸭蛋六元?
这价格直接将高邮的咸鸭蛋,碾压到地平线下去了啊!
程小麦根本想不到老妈的板桥咸鸭蛋,在省城就这么火爆起来了。
他终于明白了一个原因,原本老妈腌制的咸鸭蛋就是一绝了,自己在到省城去的时候,又将鸭蛋放在了灵泉空间里,显然得到了空间灵气的滋润,使得鸭蛋的口味又升值了不少。
“老罗,实话告诉你,现在我家里咸鸭蛋一只都没有了,我得和老妈商量一下,能不能再腌制一些